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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脚岁月] 缩脚岁月 黄国彬

发布时间:2019-07-16 04:08:07 影响了:

  跟彩华经过湾仔,要歇歇脚,走进了一家茶餐厅。  侍应走了过来,问我们要什么。  “港式奶茶。”彩华不假思索地说。  我一听,不禁哑然失笑,忍不住加了句按语:“湾仔茶餐厅的奶茶,自然是港式奶茶啦!”
  彩华和侍应听我一说,也笑了起来,对呀,湾仔茶餐厅的奶茶,还会是纽约奶茶、伦敦奶茶、巴黎奶茶吗?在正宗港式奶茶的发源地叫奶茶而加“港式”二字,就像在意大利买pizza而说“意大利pizza”。
  其实也不能怪彩华,原来多伦多唐人街有不少港式茶餐厅,都以“港式奶茶”招徕顾客,彩华和我进了多伦多唐人街的港式茶餐厅,常常不等侍应问她要什么,就马上点她的“至爱”——港式奶茶;港式奶茶之后点什么,则因时而异。那么,在多伦多叫惯了“港式奶茶”,返回香港而一时忘记改口,也就自然不过了;或者可以说,在多伦多叫惯了“港式奶茶”,返回香港湾仔,叫奶茶时略去了“港式”二字,奶茶就会有不可弥补的欠缺,就像咸鱼不咸,苦瓜不苦,酸辣汤不辣不酸。
  我个人不常喝奶茶,但也完全了解,多伦多的港式茶餐厅为什么要标榜“港式奶茶”。多伦多港式茶餐厅标榜港式奶茶,不是要港人思乡,而是因为港式奶茶有真正吸引港人之处,非多伦多奶茶、纽约奶茶、伦敦奶茶、巴黎奶茶可比。
  原来港式奶茶的玄机,系于一个“奶”字。北美洲的人喝红奶时也加奶,但是所加的奶与港式奶茶的奶有天渊之别。北美洲所加的奶叫cream,按字面直译是“奶油”。这种cream,触舌而不觉其软滑,薰鼻而不闻其芬芳,完全辱没了法语“la crème de la crème”(精英中的精英)这句名谚,香港茶餐厅加入红茶的奶是三花奶,英语牌子叫Carnation。北美的奶茶加奶加糖,喝进口中,你只会啖到糖的甜味和茶的涩味,奶味则石沉大海;努力用味蕾在杯中打捞,无论怎么努力也打捞不到;进了口腔,流入肠胃前软腭和咽喉要拦截奶味,也拦不出个所以然来。喝香港茶餐厅的奶茶则不同:除了白糖或砂糖的甜味和红茶的涩味,你还会感到三花奶的香醇软滑;有了三花奶,奶茶顿时由北美的平面变成香港的立体。香,诉诸你的鼻子;醇,全方位诉诸你的口腔,尤其诉诸你的味蕾和软腭;至于软滑,则专攻你的软腭和舌头。
  最近几年,香港人谈食物时喜欢用“口感”一词。不少餐厅、酒楼,为了满足顾客的口感,都各出奇谋。奇谋之一,是找一些最有“嚼头”的大米做饭,让顾客的牙齿夹攻饭粒时感受韧性和弹性,满足原始的咬噬欲。餐厅、酒楼的老板出这样的策略不能说不对,因为我们的祖先都是野兽,和狮子、老虎没有太大的分别;他们像几十万年后的子孙一样,都喜欢杀戮,喜欢咬噬——尤其咬噬猎物,在满足食欲时得到高度快感。那么,顾客吃到有弹性、有韧性的米饭,自然能满足蛮荒时期沿基因链一直传到现代的咬噬欲了,我个人也因为是猿人后代,也不喜欢太软的米饭。太软的米饭就像太简单、太浅显的文学作品,叫你吃后肠胃仍空虚如故;有弹性、有韧性的米饭像耐咀嚼的文学作品,如《秋兴》八首那样,全方位向你的心灵挑战。当然,我身为香港男性的一分子,也视“吃软饭”为奇耻大辱。
  有口感的米饭虽然耐吃、堪吃,但始终比不上有口感的港式奶茶。米饭的口感有如锣钹大鼓,欠缺一点点的细腻;港式奶茶的口感有如丝竹管弦,细细悠悠,能绕梁三日;一触你的味蕾,就叫你三月不知肉味。
  三花奶是港式奶茶的灵魂,港式奶茶的口感全部来自三花。奶茶而没有三花,就不再是“港式”;红茶加了三花,马上有香港奶茶的香滑,在甜味、涩味之上添了丝绸之感。飘近你的鼻子,三花奶香就会袅袅上升,那么细,那么柔,轻轻向你的嗅觉挑逗,叫你不能自已地闭目,悠忽间奶香已化为暗香,循嗅觉的曲径飘曳,最后跟你的魂魄幽会,像两缕透明的柔飔在仙界浑然交融。尹吉甫《诗经·大雅·生民》写周宣王祭上帝时有以下两句:“其香始升,上帝居歆”。据李辰冬《诗经通释》的说法:“其香始升”指“香气开始上升”;“上帝居歆”指“上帝高兴”。上帝是神,闻到香气会高兴;港人是凡躯,闻到港式奶茶,怎能不高兴呢?至于港式奶茶之滑,则透过你的口腔——尤其是口腔中的软腭——与你交接;那种滑,胜过雪糕(不是毫无诗意的“霜淇淋”或“冰激凌”)多倍,如山中的雾霭柔柔,如海面的红霞淡淡;用舌尖捕捉又捕捉不到;但你仍然觉得,奶茶的软滑无处不在。
  彩华的一句“港式奶茶”,叫我的神思不由自主,飘回了上世纪五十年代。那时候重返香港不久,仍是个十一二岁的小孩,住在港岛上环。上环不是山顶、九龙塘或港岛南区,非富人聚居之地,但也常常引起我的邈思。
  上环或上环西去,有不少茶楼,当年我都去过,其中包括永乐街的清华阁,德辅道中的大同、金龙、银龙,大道中的江苏、添男,大道西的高升、武昌,石塘咀的广州、金陵。这些茶楼之中,以武昌最受父亲和他的朋友欢迎。每天下午一时左右,他们都会在武昌四楼相聚。武昌四楼跟他们的关系太密切了,在他们的谈话中早有“昵称”,叫做“武四”。午茶前父亲跟朋友通电话,结尾的一句往往是:“好,一点钟,‘武四’。”十一二岁到十四五岁的我,有空也常跟父亲去“武四”;即使未能马上同行,也会随后赶到,在世叔、世伯面前老实不客气,点我的“至爱”芝麻卷和白糖糕。
  跟“武四”一样受我欢迎的,是中央冰室。这家冰室也是茶餐厅,跟我住的地方只隔一个街口,步行半分钟就可以到达。
  中央冰室的面积不大,只有七八个卡位;除了我,有时只有两三个顾客。不过那时候上环的租金不贵,一家小型茶餐厅的生意额即使有限,也可以经营下去。
  在中央冰室,我喝的通常是阿华田或好立克,有时也喝奶茶,至于食物,则是牛奶麦片、油多、餐包或法国多士。当时的物价低廉,牛奶麦片每碟五角。所谓“碟”,是颇深的大碟;一碟牛奶麦片,加上油多、阿华田或好立克,就可以给我丰富的卡路里,够我在西环钟声泳棚的大海中尽情燃烧。
  一个人的快乐程度,不一定与物质的贵贱成正比。譬如中央冰室的牛奶麦片,从我的小学时期开始,一直伴我成长,带给我的快乐,不下于五星级酒店的大餐。基督徒用膳前先向天主或上主谢饭,是智慧的表现。我不是基督徒,但也常常谢饭——说得准确点,是谢吃。我何以不说“谢饭”而说“谢吃”呢?在这里要稍作交代。基督徒谢饭,是感谢上帝赐他们食物;我对上帝的感谢更进一步,除了谢上帝赐我食物,还谢上帝赐我食欲。无论是食物或食欲,都不是必然的。在大陆生活过而又有使用粮票经验的读者,会完全明白食物为什么不是必然。至于食欲,在今日的香港和欧美,比大陆“粮食紧张”时期的粮食更“紧张”。今日,许多体态本来标准的可怜少女,受了“纤体”广告的误导而扣喉,而患上厌食症,连基本的营养也不敢吸取,结果饿走了本来标准的体态,叫男朋友不知如何是好。不少富豪,见了山珍海味也难以下咽,要像孟加拉虎那样到处觅食。惟一的分别是:孟加拉虎到处觅食,是因为肚子饿;富豪到处觅食,是因为肚子饱,肚子腻,肚子消化不良,要不断找寻新鲜的菜肴刺激舌苔满布、钝如牛皮的舌头,到了最后仍要对着由名厨精心烧烤的美食不能举箸。对于遭“纤体”广告误导的少女和吃坏了肠胃的富豪,食欲不是比食物珍贵千百倍吗?食欲既然这么珍贵,我怎能不感谢上帝?光以早餐为例,我每天晚上和鞋履相别,就开始期待第二天雪白香滑的牛奶和金黄松脆的玉米片;在加拿大生活时,我还期待棕色的香甜松饼。光是早餐,已经是我每天的一大乐;加上午餐、晚餐,乐何如之!苏格拉底说过:“坏人为吃喝而生存;好人为生存而吃喝。”每天早上七点半,一边看电视上的世界新闻,一边咀嚼着牛奶玉米片,舌蕾、软腭、牙齿享受着香甜、软滑、松脆,我就不敢确定,我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我的胃口,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培养的呢?小学时期在上环的一家茶餐厅。培养我胃口的,又是什么饮料和食物呢?是上环茶餐厅的一杯阿华田或好立克或港式奶茶、一件油多或一个餐包,再加上一碟用鹰唛或寿星公炼乳和燕麦片煮成的牛奶麦片。当然,这些饮料和食物,还给了我成长所需的不少矿物质、蛋白质、维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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