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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谛【“第一义谛”之探寻:陈寅恪对洪迈的两点批评及其诗学意义】

发布时间:2019-07-19 03:54:42 影响了:

  关键词:陈寅恪;诗歌考据;洪迈;元白诗;诗学  摘要:《元白诗笺证稿》有两处对洪迈解读元白诗之意见予以直接的批评,颇可注意。两处批评恰关涉其对古典诗歌文本是否可解,以及如何获得一种“真解”,亦称“第一义谛”的基本看法。而这一看法中,实又隐含陈寅恪本人独特的诗学研究方法,以及值得现代诗学研究者注意的学术思路。
  中图分类号: I052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 10012435(2012)04047709
  陈寅恪学术著作中论及宋人洪迈《容斋随笔》颇多,《元白诗笺证稿》一书尤然。其中除有关杨玉环进宫时间,白居易《琵琶引》“移船相近邀相见”一节是否有违世俗常轨等问题已世所习知外[1]82、5154,另有两处对洪迈解读元白诗的批评,值得注意。一是认为洪迈对元稹《连昌宫词》的解释属“普通读者印象”;二是认为其将白乐天《琵琶引》与苏轼《定慧院海棠诗》①相并提,认识“肤浅”。两处批评,看似一般文艺欣赏中常见的“理解”分歧,然其用语却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法国批评家蒂博代所说的那种“自发的批评”②。即在陈寅恪看来,洪迈所述不过一种缺乏专业水准的读者意见。洪迈长于文史考据,《宋史》本传称其“考阅典故,渔猎经史,极鬼神事物之变”[2],清儒亦称之为“一代博洽之士”[3]411;所撰《容斋随笔》更被《四库提要》尊为宋人说部之代表作[3]10181019,其中有关元白等人诗作的评述至今可谓宋人研究唐代文学的重要成果;且《元白诗笺证稿》也曾说过洪迈乃“博学通识之君子”,“其人读乐天诗至熟”。[1]51那么,即便双方存在“理解”分歧,何以陈寅恪对“博学通识”之洪迈留下如此“酷评”?
  收稿日期: 20120510;修回日期: 20120622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2CZW021);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09YJC751003);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基金(2010sk112)
  作者简介: 项念东(1976),男,安徽巢湖人,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中国文化诗学与近现代学术思想史研究。
  引用格式: 项念东.“第一义谛”之探寻:陈寅恪对洪迈的两点批评及其诗学意义[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4):477-485.
  ①苏诗原题《寓居定惠院之东,杂花满山,有海棠一株,士人不知贵也》。此处采用陈寅恪所述诗题,详见本文第二节所引。
  ②蒂博代将“文学批评”分为三种——自发的批评、职业的批评和大师的批评。第一种即具有一定文化修养的读者的批评,强调阅读的当下感受而不追求引经据典的专业分析;第二种又称“教授之批评”,即学院化的专业批评,注重“规则和体裁”,强调理性、专业的实证研究,但缺少“趣味”(即文学感受力);第三种是一种既具专业水准又有充分艺术感受的批评,注重创造,强调对艺术之美的把握。辨析陈寅恪相关考论可以发现,两处批评恰关涉其对古典诗歌文本是否可解,以及如何获得一种“真解”(亦称“第一义谛”)的基本看法。而此一看法中,实又隐含陈寅恪从事诗歌考据之学两个不同方向的思考:一方面运用以精密考证为表征的分析方法赋予其诗学研究以专业化的现代品格,从而与传统诗学中肤廓、笼统的印象式批评区隔开;另一方面指出精细的艺术感发力在注重专业化、技术化的现代诗学研究中的不可或缺,确立现代解诗学中“诗性”观照的根基。
  一、从时地考证解诂诗义
  洪迈《容斋随笔》卷十五《连昌宫词》条提出:
  元微之、白乐天,在唐元和、长庆间齐名。其赋咏天宝时事,《连昌宫词》、《长恨歌》皆脍炙人口……然《长恨歌》不过述明皇追怆贵妃始末,无他激扬,不若《连昌词》有监戒规讽之意……其末章及官军讨淮西,乞庙谟休用兵之语,盖元和十一、二年间所作,殊得风人之旨,非《长恨》比云。[4]111112
  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连昌宫词》则指出:
  凡论连昌宫词者,有一先决问题,即此诗为作者经过行宫感时抚事之作,抑但为作者闭门伏案依题悬拟之作。若属前者,则微之一生可以作此诗之年月,共计有五,悉条列于下,论其可否。……
  寅恪案:容斋以连昌宫词作于元和十一二年间,未知是否仅依诗中词旨论断,或更别有典据。若仅依词旨论断,则为读者普通印象,无论何人,皆具同感。匪特容斋一人如是也。元氏长庆集二连昌宫词(全唐诗第一五函元稹二四。)云:
  今皇神圣丞相明。诏书才下吴蜀平。官军又取淮西贼。此贼亦除天下宁。
  诗中所言,皆宪宗时事。今皇明指宪宗,故此诗之作必在宪宗之世。据读者普通印象论,此四句似谓,“宪宗既平蜀之刘辟,吴之李锜。今又讨淮西之吴元济,若复除之,则天下宁矣。”后二句为希望语气。故此诗之作应在方讨淮蔡,而尚未竟功之时。洪氏此诗作于元和十一二年间之说,殆即依此立论。[1]6364
  洪迈判定元稹此诗作于“元和十一二年间”,显然非经详密考证推断而来。这从其将原诗末句“努力庙谟休用兵”理解为“乞庙谟休用兵”可明白看出。这种借助一定的知识修养,“以意逆志”,解读一个诗学文本涵义的做法,在中国传统解诗者中原是很普遍的现象。陈寅恪批评洪迈不脱“普通读者印象”,实即认为其未经考据遽尔判定“诗人之意”,可以称之曰一种文学“欣赏”,但还不足以成为现代专业诗学研究。现代学术的一个重要特征即理性化的知识研讨意识,故“谨严的分析与逻辑的归纳”适为专业诗学研究者的基本功夫。[5]因而,陈寅恪对洪迈的这一批评恰隐含有现代专业诗学与传统解诗之学的分别。
  在陈寅恪看来,讲论元稹此诗之前,必须解决写作之时地这“一先决问题”。《元白诗笺证稿》系陈寅恪在其早年所发表的诸篇元白诗论文的基础上修订而成。对照1933年6月发表于《清华学报》八卷二期的《读〈连昌宫词〉质疑》一文,则可发现,原有一大段文字直接提到其最初的思路及主旨:
  元微之《连昌宫词》与白香山《长恨歌》为同咏一事之诗。又同为一代之绝作。天下后世读此二诗之人各具欣赏之兴趣及批评之意见。其是非同异于此姑置不论。所欲论者,仅作诗之时、地,及其与当日政治关系数端而已。《长恨歌》有陈鸿所撰之传。作诗之时与地可藉以考定。其诗与当日政治无何关系,意旨易明,不待笺注。至《连昌宫词》则其著作之年月尚为一重未了之公案。非俟参究以后,其它更无从悬决。兹略仿金仁山阎百诗诂经之方法,以校释唐人之诗。即据地理以推年月,依年月以论人事。大旨在阐发此诗与当日政治关系,并略及文字疏谬之处,以求教于治“元和体”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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