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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外包的产业边界】 服务外包产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3-19 04:12:25 影响了:

  外包的真正含义是什么呢?概念的混乱已经影响到了产业的发展。   服务外包,是近年来我们对欧美服务市场常用“outsourcing”一词的中文翻译,不知是何原因,这样一个中文词汇,给业内外人士对产业涵盖内容的理解带来歧义。为此我特别翻阅了:Gartner的产业定义、麦肯锡为商务部做的研究报告、印度NASSCOM的年度报告、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的《中国软件产业发展研究报告》和北京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促进中心的《北京软件产业发展蓝皮书》。通过对比,对歧义的来源好像有了一点了解,故试着为大家做一下梳理。
  
  outsourcing与IT――BPO
  
  “outsourcing”一词的原意是:“外部资源”,可以理解为:“有效的利用外部资源(主要是人力资源)来完成自己的非核心业务流程”即“外包”,中文翻译为“服务外包”,
  对应欧美服务市场的“outsourcing”一词,印度人先后用过两个词汇与之对应,分别是:IT-ITES(2006年之前)IT服务和基于IT的服务、IT-BPO(2007年及之后)IT服务和基于IT的业务流程外包服务。同在英语世界,为什么印度人还要创造出不同的词汇与之对应呢?细想之下突然明白了,这是站在不同角度看问题的两个方面。
  显然“outsourcing”是买家的词汇,他们会向外看,如何利用外部的资源。而印度人,基本是服务供应商组成的团队。IT-ITES和IT-BPO明显是站在服务供应商的立场上,看服务机会和服务内容的分类。可见,一边(买家)在看外部资源,一边(卖家)在看服务的商业机会。
  
  我国四种产业“域”划分
  同样的概念,回到我们国内就有点乱了。归纳一下,大概会有四个不同的产业概念,代表的是不尽相同的产业“域”。
  科技部重点关注作为高新技术产业中的软件产业,产业边界定义为“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和著作权的软件产品”。可见,纳入高新技术的软件一般会包含: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中间件和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及著作权的应用系统(软件包)产品。
  原信息产业部的产业定义为软件与信息服务业,这是一个与印度定义最接近的产业域。
  商务部提出服务外包,这一产业定义,显然与以上两个部门会有区别。尽管产业域的边界与信息产业部非常相近,但强调的是产业的离岸部分(面对海外的服务外包需求),这样统计出来的产业规模变得非常有限。
  实际上,追根寻源,我们的离岸服务外包,已经有了近20年的历史,最早是由跨国产品或服务企业,带人的服务外包作业,尤以日本企业为早。
  以北京为例,NEC、富士通、NTT数据、日立、野村综合研究所等企业,将已在日本完成的应用系统详细设计拿到中国来,由中国工程师进行程序开发和程序运行测试。多年来这样的工作被称为“软件外包”。以致后来微软、IBM、惠普、甲骨文等美国企业在中国转移的类似工作,也都被归入软件外包之列。
  严格地看“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和著作权的软件产品”、“软件与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和“软件外包”四个产业域有许多重叠的部分,也有完全不同的部分。这给政府制定产业政策制定带来了困难。
  在执行同样业务类型的一群企业,被不同的产业划分方法,区分为: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证企业和服务外包企业。为获得较好的政策环境,企业不得不想尽办法,去争取不同类型的企业认证,更有甚者,一些地方政府还将金融后台服务、创意产业和动漫游戏制作单独列出来制定特殊政策,这给业内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政策适应成本。
  
  一个快速进步的产业
  
  无独有偶,在美国不同的咨询公司,对产业边界定义也有些许不同。而且随着产业的进步,定义还会不断地修正。印度的成功,有着机遇和资源的符合性,更重要的是NASSCOM为印度统一了产业概念和国家产业政策,消除了内乱,形成一致对外的局面。这一点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学习。
  服务外包的重镇在美国,美国的IBM、EDS、埃森哲、HP、CSC(美国的前5大服务供应商)占据了四成以上的市场,为买家提供从咨询、解决方案、开发、交付、运营维护、升级、业务流程和后台支持。可见,供应商的作业完全进入了买家业务流程,服务供应商与买家水乳交融实现了一体化。
  而我们的服务外包,才刚刚开始,无怪乎许多软件专家认为:服务外包(软件外包)技术含量低,没有自主知识产权,BPO仅仅是打电话和数据录入,建议国家不应鼓励服务外包产业。
  我想,大家看到的确是产业今天的现状,但它不代表全球服务外包产业的水平,更不代表中国这一产业的明天。就像25年以前的中国制造水平,不能代表今天的中国制造,更不能代表世界制造业一样。
  我们在经验与技术的积累,尤其是行业经验的积累与印度有着相当的差距。与IBM、EDS、埃森哲、HP、CSC这些美国一线企业相比,更有着巨大的学习和发展空间。
  今天服务外包,在发达国家已接近成熟了,但离岸部分还很有限。最成熟的美国也仅仅离岸外包出来10%,印度是最大的受益人。日本仅仅离岸了5%,当然中国是主要受益者,但由于日本的总需求不及美国的1/5。所以中国获得的日本服务业务不足20亿美元(2007年),不像印度仅从美国就获得了280亿美元的服务外包收入(2007年)。
  随着供应商的不断成熟,服务外包――基于汀技术的服务产业,将逐渐成长为一个可与制造业匹敌的巨大产业。以上面的产业定义看,在与印度同样的产业“域”内统计,我们今天的服务外包产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实际已经超过了印度的产业规模。
  随着中国用户自身业务流程的不断成熟,中国的服务需求将不断释放出来。这一点几年前美国科尔尼公司就与印度infosys一起进行过深入研究,他们预言,2012年前后中国的服务外包市场需求,将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三大需求市场,在我们费尽心力去争取美国市场的时候,印度的前四大服务供应商都已经进入中国市场。当然,水土不服,使得一些印度公司的成绩并不理想。
  
  呼唤统一稳定的产业政策
  
  我们的产业,有着与印度产业完全不同的资源配置条件和需求市场空间,本土企业的主要市场仍在中国。我们看到,一个企业很难被严格归类为:本土交付或离岸交付企业、ITO或BPO交付企业、纯软件研发企业或IT服务企业。所以服务外包(软件与信息服务业),这一今天还十分弱小的产业,需要稳定宽松的政策环境,需要政府各部门的资源整合。不要因部门职能的区别使得产业被人为的分解。
  愿我们的各级政府,真正了解这一产业的边界和产业内涵,跨出部门的局限,共同为产业提供一个宽松的政策空间。让服务外包(软件与信息服务业)这颗刚刚破土的幼苗,在政策的滋润下成长为参天大树,让中国服务和中国制造共同撑起国民经济的大厦,中国不仅要成为世界的工厂,也应成为世界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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