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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运用EVA实现国有房企的脱困与发展】 EVA

发布时间:2019-06-17 03:58:43 影响了: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EVA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价值导向作用,提出国有房地产企业应当以EVA为价值导向,完成企业的转型升级,以此渡过此轮调整的寒冬,实现企业的脱困与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EVA 国有房企 脱困 发展
  一、EVA的含义及其优势
  EVA是英文Economic Value Added 的缩写,中文译为经济增加值。其核心是剩余收益(residual income,RI),即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资本成本后的剩余纯收入。作为企业业绩考核和价值评估的核心指标,EVA与传统会计利润相比具有以下特点和优势:
  (一)EVA 考虑了权益资本的机会成本
  较传统会计利润更加注重所有者的利益。它用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所占用的全部资本(包含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的成本后的余额反映所有者真正价值的增加,能够正确衡量经营者为企业所做出的贡献,避免了经营者盲目扩张、急功近利,片面追求利润增长、操纵财务报表的行为。
  (二)EVA调整了传统会计利润的计算基础
  较传统会计利润更加准确反映经营者的实际经营业绩。一方面,传统会计利润认为权益资本可以无偿使用,通常不扣减权益资本的使用成本,因此所有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所有者难以获取合理的回报;另一方面,传统会计利润将“研究与开发费用”作为期间费用处理,而这种投入事实上与固定资产的构建相类似,对于企业未来的发展具有持续、长期的影响,其发挥效应的期限超出费用发生的当期,全部计入当期损益显然是不合理的,因此EVA将其视为已投入资本,这种处理方式可真实反映经营者实现利润的成本基础,使计算出的EVA较传统会计利润更具有内在的经济合理性。
  (三)EVA使所有者和经营者达到了利益上的统一
  较传统会计利润更加紧密地将所有者和经营者联系在一起。目前仍有许多企业将经营者是否完成了年度会计利润指标作为对经营者的考核依据,但事实上这些利润指标是可以通过包装粉饰进行操纵的。而在以EVA为核心指标的考核体系中,只有实现了企业EVA的增加,即企业所有者财富的增加,经营者才可以获得奖励,并且EVA增加得越多,对经营者的奖励也就越高。
  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EVA的定义及计算公式
  2009年12月31日颁布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2号令,标志着EVA考核正式“落地”中国。EVA考核在中央企业的运用颇具中国特色,以EVA替代净资产收益率同时保留了利润总额等其他指标。国务院国资委《经济增加值考核细则》中关于经济增加值的定义及计算公式如下:
  “经济增加值是指企业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资本成本后的余额。
  计算公式:
  经济增加值=税后净营业利润-资本成本=税后净营业利润-调整后资本×平均资本成本率
  税后净营业利润=净利润+(利息支出+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非经常性收益调整项×50%)×(1-25%)
  调整后资本=平均所有者权益 + 平均负债合计 - 平均无息流动负债-平均在建工程”
  三、EVA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价值导向作用
  新的《考核办法》对EVA进行的会计调整主要涉及利息支出、研究开发费用、非经常性收益、无息流动负债和在建工程等五项,体现了EVA做强主业、鼓励创新、持续发展等价值理念,其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价值导向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引导企业逐步建立以价值为中心的经营和管理模式,形成新的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
  EAV的核心在于转变经营者的权益资本免费的观念,抑制经营者盲目扩张、重复投资的冲动,提高资本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企业所有者创造最大的价值。
  (二)通过对研究开发费用的调整,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
  新的《考核办法》明确规定:“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是指企业财务报表中‘管理费用’项下的‘研究与开发费’和当期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对于为获取国家战略资源,勘探投入费用较大的企业,经国资委认定后,将其成本费用情况表中的‘勘探费用’视同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按照一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予以加回。”如果将研究开发费用与一般的期间费用等同起来,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就否认了研究开发费用对于企业未来长期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容易降低经营者对于此类费用投入的积极性,对企业的后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通过对非经常性收益的调整,引导企业做强主业、关注长远
  新的《考核办法》明确规定,变卖主业优质资产收益、主业优质资产以外的非流动资产转让收益、与发展主业无关的资产置换收益和与经常活动无关的补贴收入等其他非经常性收益,都要进行调整,其对净利润的贡献减半计算。
  (四)通过对无息流动负债和在建工程等进行调整,正确衡量企业创造的真实价值,保护经营者的积极性
  新的《考核办法》无论是对无息流动负债和在建工程的调整,还是对那些由于重大政策变化、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企业重组上市及会计准则调整等不可比因素导致的调整等,都是为了准确反映经营者的实际业绩,避免挫伤经营者的积极性,从而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四、当前房地产企业面临的主要困境
  (一)宏观调控持续深入,行业形势依然严峻
  在2010年宏观调控的基础上,2011年房地产市场又迎来了新的一轮调控政策,尤其是对需求的管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力度。同时人民银行在2011年前三季度加息三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六次,大型金融机构上调后的存款准备金率达到21.5%的历史高位。尽管人民银行于2011年12月和2012年2月先后两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各0.5个百分点,但从近期高层的表态来看,调控政策并无放松的迹象。2012年3月14日温家宝总理回答记者提问时明确表示:“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因此,调控不能放松。如果放松,将前功尽弃,而且会造成房地产市场的混乱,不利于房地产长期健康和稳定发展。”
  (二)楼市行情持续低迷,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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