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小精灵之无限抽奖 追踪诗的精灵
吴思敬无疑是当代诗界理论研究与批评并重的杰出代表,自1978年于《光明日报》发表第一篇诗歌评论至今的三十余年中,他一直孜孜不倦地坚守在诗歌阵地上,其涉笔范围之广、研究视野之阔、学理方法之新与多、理论体系之大、学术探究之深、学术品格之高均属当代诗学研究与批评界的翘楚。在吴思敬的研究视阈与话语场域中,他对“诗的精灵”情有独钟,其多部著作或论文的标题直接出现“精灵”(如《冲撞中的精灵》、《自由的精灵与沉重的翅膀》等著作和《用心理学的方法追踪诗的精灵》等文章)的词语,其诗学思想的文字表述中亦时常闪现“精灵”的影子。在吴思敬看来,“诗的精灵”是缪斯家族中“最活泼、甚至有些刁钻古怪的”,它成为吴思敬潜心追踪的目标,三十余年的诗学跋涉中他一直以其诗歌理论与批评为路径追踪着“诗的精灵”。吴思敬正是在持之以恒的诗学追踪之中,才真正发现了诗,由此建构起一个博大、丰富的理论与批评并重的诗学体系。那么,吴思敬是如何展开对“诗的精灵”的自踪的?
一、诗歌本体的探寻
“什么是诗”显然是追踪“诗的精灵”过程中最基本而最首要的问题,吴思敬援引了心理学、社会学、信息学、系统论等各种方法与视角,以一系列诗学探索对此关涉诗歌本体的重要问题进行了回答。
吴思敬在其第一部诗学专著《诗歌基本原理》中引入了信息论、系统论的方法探讨“什么是诗”。面对这个关涉诗歌本体的斯芬克斯之谜,吴思敬援引系统论分析认为“诗歌是中介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而诗歌与中介系统之间隔着一个三级跳,具体而言,“在中介系统中,诗隶属于艺术系统而有别于科学;在艺术系统中,诗歌隶属于语言艺术即文学系统而有别于空间艺术和时间艺术;在文学系统中,诗歌又有别于叙事类文学系统与戏剧类文学系统”,由此,吴思敬通过系统论方法对诗歌的位置归属进行了纵向定位;而后吴氏又援引信息论给予诗歌更明晰的定位:诗是一个由加工系统、贮存系统、接收系统构成的诗的信息系统。对此,吴氏指出,诗的创作与欣赏的过程可以看做是信息的输入、存贮、处理与输出的过程;在此基础上,吴思敬建构了创作论、诗人论、鉴赏论,其中对于诗歌本体至为重要的显然是创作论,对此吴氏从“诗的发现”“诗的构思”“诗的传达”“诗歌的艺术辨证法”等四个方面探讨了诗歌创作,其中“诗的构思”又分从“炼意”“曲象”“发想”“角度”“结构”五个方面,“诗的传达”从“诗的语言”、“诗的建行”两个方面,“诗歌的艺术辨证法”则从“有我与无我”有限与无限”“单纯与复杂…写形与传神”“精确与模糊”“虚与实”小与大”“藏与露”“直与曲”“平与奇”“生与熟”等十一个范畴做了细致探讨,形成了“创作论”的丰富体系;对于“鉴赏论”,吴氏主要从审美学和心理学的角度进行了阐发,认为“诗歌鉴赏是一种审美活动”,要注重审美知觉、审美体验、审美想象、审美判断等诗歌鉴赏的主要心理过程;对于“诗人论”,吴氏则从“诗人的品格”诗人的气质”“诗人的艺术修养”等方面进行了探讨。由此,吴氏完成了对诗歌这个“信息系统”进行拆解、重装的过程,从而探讨了诗歌的基本原理,从诗歌形成的内部肌理与外部机缘等方面多重探讨了“什么是诗”,对“诗的精灵”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追踪”。
吴思敬还以《用心理学的方法追踪诗的精灵》等论文与《诗歌鉴赏心理》《写作心理能力的培养》《心理诗学》等著作建构了“心理诗学”的理论体系,从心理学角度结合信息论方法探讨了诗的生成过程,从而从具体操作层面回答了“什么是诗”的本体问题。吴思敬在对“诗的精灵”的深入追踪中敏锐地发觉诗与心理的紧密关联,并深入探究诗人的创作心理,建构了一个以创作心理为中心的“创作论”体系。吴氏将诗人进行诗歌创作的心理结构分为三部分:创作心理过程、创作心态和诗人的个性特质。其中吴氏对诗歌创作心理过程的分析尤为细致,他以“内驱力”描述了诗人的创作动力,以“心理场”描述了创作的心理环境,还以“信息的内化”信息的再生”“信息的外化”具体详细地展示了诗歌创作过程中的信息流程,极其系统地探究了创作动机、无意识、梦、灵感、我向思维等诗歌创作心理。这种以诗歌创造者的深层心理为研究对象的“心理诗学”,从诗人心灵深处出发,从内在的心理结构出发,从深伏的隐性的原始驱动力出发探究诗歌生成的机制与过程,对于以传达心灵与灵魂振动为专职与本质的诗歌而言,无疑是向诗歌本体与诗人生命本体的双层掘进,难怪受到学界高度评骘:“为诗歌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研究方法,甚至可以说提供了一个新的学术领域”。确实,正如黑格尔所言:“诗的出发点就是诗人的内心和灵魂。”而吴氏以“诗的出发点”为研究对象,显然犀利地攫住了问题的本源,其学理性探究与阐发才能更切近诗歌本质,更能追循“诗的精灵”之轨迹。
二、新诗之“自由”的再认识与再呼唤
在对诗歌本体的学理探求与诗歌现象、诗歌文本、诗人的现场把脉中,对新诗之“自由”精神的再认识与再呼唤,是吴思敬诗学思想的主核之一。吴思敬以其笔耕不辍的勤勉所建构的诗学体系是庞大、丰富而深刻的,而对新诗的自由精神的注重则是贯穿其诗学体系的一条主线。他不仅在学理上追根溯源地探究了自由诗的缘起,形成了对自由诗之“自由”的再认识,还从诗人的诗学素养、诗歌内容、诗歌精神等方面阐述了“自由”之于新诗的重要性,是对新诗之为诗的基本质素与关键质素的理性体认与坚持,是新诗发展走过百余年历程后立足于当代诗歌语境对新诗本体的反思与重新审视,对当下诗歌发展具有重要的警醒与启示意义。
吴思敬新近发表的《新诗:呼唤自由的精神——对废名“新诗应该是自由诗”的几点思考》一文重新考察七十年前废名有关“新诗应该是自由诗”的诗学观,重新阐明了自由诗的“自由”精神对于新诗的重要性,在当代诗歌语境中重新认识自由诗之“自由”,是对新诗之自由精神的重新呼唤与注重。吴思敬认为废名提出的“新诗应该是自由诗”是从内在精神角度对新诗品质的概括,他细致梳理了新诗初期康白情、俞平伯、陆志韦、宗白华等诗人有关自由诗之“自由”的体认,和“五四”以后艾青、彭燕郊等诗人对自由旗帜的高扬,得出结论:“这样看来,“自由”二字可说是对新诗品格的最准确的概括。这是因为诗人只有葆有一颗向往自由之心,听从自由信念的召唤,才能在宽阔的心理时空中任意驰骋,才能不受权威、传统、习俗或社会偏见的束缚,才能结出具有高度独创性的艺术思维之花。”显然,吴思敬是由诗人们的阐述延伸出自己对“自由”的理解。由此,他指出废名的“新诗应该是自由诗”中的“自由诗”不应狭隘地理解为一个专用名词,“而是看成新诗应该是“自由的诗”为妥”,“与其说是一种诗体,不如说是在张扬新诗的自由的精神”。在吴思敬看来,自由诗冲破了格律诗的封闭与保守,呼唤的是一种自由的精神,他指出:“美是自由的象征,对诗美的追求就是对自由的追求”,“自由诗最能体现人渴望自由、渴望解放的本性”,“自由诗以其内蕴的本原生命意义,确立了开放性的审美特征”,“自由诗的自由,体现了开放,体现了包容,体现了对创新精神的永恒的鼓励”。可见,吴思敬是借废名等诗人的诗学观为基点阐发自己对“自由”的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