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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校内实践教学基地申报 高职经贸类专业校外实践教学评价研究

发布时间:2019-01-20 03:53:17 影响了:

  摘要:近年来,各高职院校纷纷开展以校外顶岗实习为主要形式的校外实践教学活动。但由于校外实践教学与校内实践教学在资源分配、组织协调等方面均有很大差别,使得校外实践教学质量评价难以有效进行。高职院校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学校内部教育管理机制和体系的完善出发,采取合理的校外实训教学质量控制模式,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及有效的方式、方法,使职业教育质与量共同发展。
  关键词:校外实践教学;教学评价;职业能力
  作者简介:凌守兴,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讲师。李国平,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授。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7518(2008)0043-03
  
  高职教育改革一直是近几年来理论界研究的焦点。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在我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加强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国内各高职院校纷纷进行实践教学体系的改革,完善现有的由随堂实践、模拟实践、毕业实习构成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校内外实验实践基地建设,探索工学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等。
  教育部教高2006(16)号文件指出,“高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要“加强和推进校外顶岗实习力度,使校内生产性实践、校外顶岗实习比例逐步加大,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顶岗实习是学校在校企合作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必要手段和途径,不如此则难以实现突出实践能力培养的高职教育办学新理念。本课题组主要基于经贸类专业人才校外实践(顶岗实习)的一大瓶颈――教学评价问题,作了大量的调研分析,并对我院经贸类专业校外实践教学评价进行改革尝试,取得了初步教改成果。
  
  一、高职经贸类专业人才能力培养要求及培养途径
  
  要进行经贸类专业人才校外实践教学评价,首先要搞清楚社会对高职经贸类人才岗位能力的要求是什么。本课题组通过对我院贸易经济系十六家校外紧密型实训基地进行现场访问,并通过调查问卷方式对苏州地区三十多家跨国公司与民营企业进行调研分析,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
  (一)高职经贸类专业对应的行业特点和对人才的要求分析
  1.经贸行业属第三产业,在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中,这一行业正创造出越来越多的岗位,推动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与制造业、农业相比,经贸行业科技含量相对较低而对环境、氛围、地域要求却明显大于对设备基础的要求,大部分岗位是从事商品流通、交换、售后服务和其他各类服务。这一行业的学科背景更多表现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融合,其工作对象是人,劳动过程是为人提供有价值的服务,涉及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工作中注重人的差异,强调因人而异,随机应变,对交往艺术和交流方式有较高的要求。综合这一领域高职人才的共同特点就是运用专门的技术、业务、经验知识,向特定人群提供支持与服务,他们一方面有专业知识和技能,又对服务对象有深刻的理解,并有熟练的交往能力,以便把专门的服务有效地提供给服务对象。
  2.贸易是多种知识、多种能力复合运用的活动,因此,行业中的众多岗位,很难提炼出一门“一招鲜,吃遍天”的能够立身的核心技能。无法强调一专而只能在多能的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宽专多能是这一领域对人才的基本要求。
  3.经贸行业的学科理论对深度要求不高。但要有相当的广度,实践性更强,经验积累十分重要。经营和服务是一门学问,更是一门艺术,对技能运用强调艺术更甚于科学。经营过程中语言的艺术性、行为的艺术性、策略的艺术性等决定着活动的效果与效益,而这些能力却不是通过课堂教学就能学会的,需要经验的积累和实践的培养。
  4.对经贸类相关企业进行的调查结果表明:企业最看重的不是学生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而是毕业生职业意识所显示的综合素质。(如图1所示)
  
  以上的行业分析和行业调查表明,高职经贸专业人才的培养不一定要求有高深的理论知识,而应突出综合应用性,该行业需求量最大的不是学术性人才而是技术应用性人才,对人的关键能力、综合素质有较高的要求。所有这些,对高职教育进行实践性教学改革,加强学生实践技能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高职经贸类专业人才能力培养基本形式与教学评价方式
  1.校内实践教学
  校内实践教学主要由课程随堂实践、专项能力实践、综合能力实践等形式构成的实践教学体系。这些实践形式主要通过校内实训室与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等来完成的。其教学评价方式各高职院校近年来都有所改革,主要通过书面考核、上机考核、口头答辩、实践业绩评价、实习指导老师综合评定等方式,考核主体主要是由学校及教师评定。
  2.校外实践教学
  校外实践教学形式目前主要是工学结合形式,如何找到校企双方的利益结合点、如何结合、结合的形式、组织机构和日常运行机制怎么设计、如何保障学生顶岗实习和教师顶岗实践的教学经费等等,都在探索之中。相对校内实践教学评价,校外实践教学评价的原则、内容、主体、指标体系、实施流程等一系列问题,都急待解决。
  
  二、经贸类专业学生校外实践教学评价中的核心问题研究
  
  (一)校外实践教学评价原则
  1.系统性原则。即建立校外实践教学评价体系应采取系统论的观点和方法,全过程地考察实践教学质量保障活动的各个要素,使影响校外实践教学质量的各因素、教学过程各环节紧密联系,形成有机整体,以便有效控制。
  2.目标性原则。即建立校外实践教学评价体系要紧紧围绕培养高等职业技术应用型人才这一教学活动总目标,合理地选择体系要素,组织协调各种保障力量以有效达成培养目标。
  3.规范性原则。即进行校外实践教学评价活动要建章立制,克服主观随意性。依制管理,使评价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以保证校外实践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与实践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
  4.持续性原则。即要从持续提高校外实践教学质量的发展观出发。制约校外实践教学质量的诸条件是在不断变化的,因而与之相应的评价体系也应不断地改进,才能确保校外实践教学质量持续提高。
  5.可操作性原则。即校外实践教学评价体系从理论上做到完整是比较容易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影响因素较多。因此,我们的评价体系要做到可操作性强,删繁就简,既体现评价体系的指导性,又要适应学院实际需要,使校外实践教学评价体系既不断完善又容易实施。
  (二)校外实践教学评价内容
  即高职经贸类专业校外实践教学评价的内容,这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操作问题,校外实践教学的内容有别于校内某项专门技能的实践教学,其教学内容评价,当然不能局限于一般知识运用和操作技能的考核,而要对作为学生职业能力重要方面的职业态度、职业道德、职业信念以及意志品质、价值观念等要给予全面评价。国外先进职业教育改革过程中,其实践教学评价的内容值得我们参考,见表1。
  
  全面评价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和提高的各个方面,不仅评价专业技能,而且把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学习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现代职业人基本素质要求列入评价目标;不仅评价学生学习的成果,而且对学生学习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潜在的思想、道德、心理、素质等各方面的进步进行评价。这种多角度的评价,其前提是承认学生多元能力的存在,其实质是促进学生各项潜能的充分发挥与提升,从而为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提供空间。根据这一评价方式,许多由非智力因素决定的实践能力培养得到应有的重视,并在专业学习的过程中得到张扬,形成对智力因素互补的合力,这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社会适应力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校外实践教学评价主体
  校外实践教学评价由谁来评价。在传统的实践教学评价中,学校教师是最重要的评价者,其次是实习实践企业的指导老师,学生总是评价的对象,处于被动的地位。而在国外先进职业教育改革过程中,企业和社会参与评价,评价主体多元化的经验很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如德国的高等职业教育FH(Fachhochschule)(高等专科学院)实践教学模式,其实验、实践、设计、实习等占教学总学时数约112的实践教学环节,都是在企业完成的。学生在企业实践、实习期间,其实践、实习成绩的考核与评定工作由企业负责。实践、实习结束时,企业指导人员将为学生出具一份实践、实习工作鉴定;学生要完成一份详尽的来自企业的实践、实习报告。这时,企业教师是学生的第一指导教师,学校教师是作为学生的第二指导教师,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及成绩的评定由企业和学校联合组织进行。企业是评价考核实践教学成果的主体。
  实践教学评价主体要多元化,,评价主体不仅包括学校内部教师,学校外部企业、社会,还包括学生自己和学生相互间的评价,评价的性质和功能因此增加了新的含义。多元的评价主体有利于提供多角度、多层面的评价信息,尤其是来自企业和社会的评价,不仅使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评价更为真实、科学、恰如其分,而且可以帮助学校和教师,利用评价结果及时诊断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影响教学导向,使实践教学更贴近企业和社会的需求。
  (四)校外实践教学评价体系
  校外实践性教学质量评估指标的设计要比校内实践性教学质量评估指标的设计复杂的多,因为它至少涉及到三个利益主体――学校、学生、企业,特别是校外的利益主体能否接受这种实践性教学质量评估,又是否能够参与到这种实践性教学质量评估当中。学生作为高职教育的主体与对象,他们的校外实践教学效果与满意度在校外实践教学评价指标中的重要性同样不能忽视。因此,在实践性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中,必须考虑到多主体因素的存在。由于校外实践性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建立的复杂性,所以在建立校外实践性教学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中,就不能是一个单一的指标体系,对各利益主体的指标权都要科学分配。
  由于校外实践性教学的情况存在很多的差异,各职业院校在建立校外实践性教学评估体系中,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制定能够有效进行校外实践性教学质量评估评价体系。
  (五)校外实践教学评价组织实施
  校外实践教学评价如何进行管理与监控?对于校外实践教学出现的问题如何迅速响应?企业、学生、专业教师的积极性如何调动?校外实践教学工作如何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是高职院校实践教学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
  1.校外实践教学评价机构(组)的设置问题。评价组组长应为学院分管副院长或系部主任,评价组成员应由企业、学院督导组、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学生四方面代表组成,负责学生校外实践的专业教师不应在评价机构中。
  2.企业、学生、专业教师的积极性调动问题。对企业来讲,其作为市场主体,谋求利益最大化,不可能主动为社会培养技能性人才,甚至是与自己竞争的人才,在现有政策下,企业在工学结合的过程中,无利可图,因此校企合作的困难是在所难免的。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外实践教学保障机制,提供必要的实践教学经费,通过各种渠道建立与企业合作双赢关系,充分调动企业参与校外实践教学评价的积极性。学生的积极性可通过学分、奖学金、荣誉等方面来解决。专业教师的积极性可通过职称评定、奖金等措施来解决。
  3.校外实践教学评价具体实施。校外实践教学评价可采用集中评价和日常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施。集中评价主要包括:第一,期初、期中教学检查。每学期期初、期中对校外实践教学进行集中检查,以监控和评价校外实践教学过程的组织安排、计划执行情况等。第二,期末及年终考核。学院应通过教学评价机构(组)对各分院(系)的实践教学进行全面评价。日常评价主要由教务处教学科和院督导室进行不定期的监控和评价。采用集中评价和日常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实践教学进行评价,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并将评价结果及时进行通报,并责成有关分院(系)及时解决,确保校外实践教学质量和秩序,为学院教学管理的决策提供主要依据。同时在期末和年终考核时,对各分院(系)的校外实践教学工作进行总体评价并进行排名,与分院(系)的奖金考核挂钩,极大地调动了分院(系)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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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毛园芳.校外实践教学组织形式和操作机制探索一以经济管理类专业为例[J].职业技术教育,2006,(10).
  
  本论文为中国职教学会2007年“高职高专经贸类专业校外实训教学评价体系研究与构建”课题子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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