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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我”的誓言吗?] 结婚誓言

发布时间:2019-01-24 04:10:00 影响了:

   初语七年级下册入选了端木蕻良的抒情散文《土地的誓言》,这是一篇饱含爱国深情的作品。作者以火一般的炽情,富有感染力的语言,流露出失去美好家园的悲伤,倾诉了对沦丧十年的故土的眷念,发出了为自由而奋斗的誓言。文中富有故乡特征的物产景色的描述、美好生活的回忆、形象化的语言、排比的句式、直呼式的呐喊,激情洋溢,给读者强烈的情感冲击。反复朗读,细心品味,容易达到情感共鸣,激发爱国之情。
   但我在教学本文时,感到《教师教学用书》(以下简称《用书》)“问题研究”中对本文标题的理解,有点不妥,难以令人信服。
   《用书》里这样解说:
   这一标题是比较独特的,其重点在于“誓言”,从文章来看,这誓言是作者对着土地发出的。作者在文章末尾壮怀激越地发誓:“我要回到她的身边……为了她,我愿付出一切。我必须看到一个美丽的故乡出现在我的面前――或者我的坟前。”这种掷地有声的誓言读者自可强烈地感受到。因此,这一标题理解为“面对土地发出的誓言”而不是“土地自身发出的誓言”。
   这种表达方式并不是独一无二的,例如朱德的“母亲的回忆”,其意就是“关于母亲的回忆”而不是“母亲自身的回忆”。作者之所以作如此表达。估计是在不影响意思表达的前提下力求简洁,在拟写标题之时更是如此。况且,本文集中笔力写“土地”,将“土地”二字置于最醒目的位置也确实是一种较好的选择。
   这种解说,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值得商榷。
   其一,“土地的誓言”仅是“面对土地发出的誓言”,而不是“土地自身发出的誓言”?不错,本文要点在于“誓言”,文中多次以近乎呐喊式的语言,表达回归故土的愿望,发出了自己的誓言:“我都会突然想到是我应该回去的时候了。我必须回去……”“我不能离开她。”“我必定为她而战斗到底,土地,原野,我的家乡,你必须解放!你必须站立!”“我永不能忘记,因为我答应过她,我要回到她的身边……为了她,我愿付出一切。我必须看到一个美丽的故乡出现在我的面前――或者我的坟前。”情感真挚,掷地有声。我们仿佛看到流浪到关内的作者,面朝北方,想起日寇铁蹄蹂躏中的故乡,泪流满面,声声深情的呼唤。(这何只作者一人呢?)“土地是我的母亲”,亲近土地,永远那么温馨、幸福、安宁。背井离乡,犹如失去母亲的流浪儿,那种强烈的回归之情,我们能体会得到,那种面对土地发出的誓言,令人动容,我们能感受得到,读来热血沸腾。但就此断定仅是“面对土地发出的誓言”而没有“土地自身发出的誓言”,这把问题简单化了。
   我们不能忽视文中这些内容。1.作者以电影镜头式的切换,展示东北大地丰饶美丽时,仿佛听到故乡的呼唤,听到她地层洪流燃烧奔涌的声音。“我听到故乡在召唤我,故乡有一种声音在召唤着我。她低低地呼唤着我的名字,声音是那样的急切,使我不得不回去。”“这种声音是不可阻止的,是不能选择的。”这里把“土地”作为一个主角置在前台,推到读者面前,让我们倾听她的心声。她在召唤子女为她争取自由、解放、独立。这是交给子女的一项使命。召唤中有热切的期盼,更有不甘凌辱、誓志奋起反抗的精神。这种声音化为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传达给与之心心相通的子女。“我便能看到大地深层在翻滚着一种红熟的浆液,这声音便从那里来。”“我常常把手放在大地上,我会感到她在跳跃,和我的心的跳跃是一样的。”故土渴盼解放的愿望是强烈的,“我”要实现这一愿望也是强烈的,两者达到很好的默契。“它们从来没有停息……终有一天它们要汇合在一起。”大地心中的“誓愿”化为子女高声的呐喊。至此,完全可以说,文中一方面写出了“我”的誓言,也传达了“大地”的誓言。“大地”的誓言是“我”的誓言的动力;“我”的誓言是对“大地”誓言的承诺。《用书》也点明了本文集中笔力写“大地”这一点,可惜语焉不详。2.文中展示的丰饶的物产景象,也给我们以强烈的感官冲击。无论“参天碧绿的白桦林”、“奔流似的马群”,还是“奔驰的鹿群”、“原野上怪诞的狂风”,仿佛传达着关东原野一草一木、一切生灵都满怀激愤,心涌热血。“我夜夜听到马蹄奔驰的声音”,是否就是一种故乡抗争的声音?文章营造着这种氛围,告诉我们,战斗到底不仅是“我”对土地的誓言,更是大地自身的誓言,是生于斯长于斯的中国人共同的誓言。这样理解,更合文章主题。题目也正显示这种含义。
   另外,作者拟这个题目,还追求一种独特的表达效果。 1941年是抗战最艰难的时期,部分中国人抱有悲观情绪,看不到前途、希望。作者出于强烈的民族感,急切地想唤醒他们的自尊心、责任感。“土地的誓言”无异于一记重锤擂响战鼓,振奋人心。题目把“土地”置于最醒目的位置,不是力求简洁的最好选择,而是唤起人们使命感的最好选择。“土地的誓言”,给人沉重、庄严、悲壮的感觉,更有号召力,更能激发民族凝聚力,也有很强的感染力。
   其二,《用书》认为:题目的表达方式,估计是不影响表达前提下的力求简洁。可在实际教学中学生恰恰对题目的这种表达方式产生疑惑,生出歧义。问“课文到底写谁的誓言?”“如果是‘我’的誓言,为什么以‘土地的誓言’为题?”认为这样是不是故意绕弯。从学生角度看,拟为“面对土地的誓言”更好理解。或干脆拟为“我的誓言”、“我对土地的誓言”不也简洁吗?所以说,按《用书》的解说,无法向学生说清他们对题目的疑惑,消除歧义,反而使学生一头雾水。从“估计”二字看,《用书》对此也不确定,含糊其词。如果从“我的誓言”和“土地的誓言”两个角度解读课文,点明两者的关系,明确题目的表达效果,就可以避免费尽口舌也说不清的尴尬了。
   其三,《用书》认为:朱德的“母亲的回忆”,其意就是“关于母亲的回忆”而不是“母亲自身的回忆”。并以此来旁证自己的说法。这也有不妥之处。朱德的这篇散文曾入选初语第五册,后来编者考虑到学生会对“母亲的回忆”产生歧义,改题目为“回忆我的母亲”。这一改符合该文着重写我的回忆,把母亲置于被描述对象这一内容要求中。文题一致,明了、易懂。《土地的誓言》则不同,文章已把“土地”置于主体位置上,集中笔力写“土地”(《用书》也承认这一点),抒写土地的愿望、渴盼,流露它的誓愿。两个文题只在语法形式上相同,属偏正短语。深究文章内容、主旨,两者根本不是同一类的。《用书》把它们联在一起,有点牵强。
   端木蕻良是当时“东北作家群”中的主要成员,在现代文学史上也占有一席之地。他创作了如《科尔沁旗草原》《遥远的风砂》等不少有影响力的作品。我想他创作这样一篇抒发对大地深切眷念、唤起民众为国奋斗的散文时,一定是深思熟虑的、精巧构思的,该不会给一篇精短的散文配个让人有歧义感的标题吧?题目是文章的眼睛,之所以用这个题,一定有深意的。
   笔者认为,对本文题目的含义是否可这样解释:
   土地的誓言,要点在“誓言”,既表示“我”面对土地发出为之独立而奋斗的誓言,又传达土地自身渴求解放的誓愿。前者是对后者的承诺,后者是前者的动力。两者统一在一起。将“土地”二字置于最醒目的位置,更能激发民众的责任心,是唤起人们使命感的最好选择。“土地的誓言”,给人沉重、庄严、悲壮的感觉,有号召力,更能激发民族凝聚力,也有很强的感染力。
  
  (作者单位:黄山市黄山区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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