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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奋斗精神缺失原因【中国现代大学精神缺失的原因探析】

发布时间:2019-02-05 04:12:23 影响了:

  [内容摘要]面对来自外界的种种诱惑和压力,加上自身固有的矛盾,中国现代大学精神渐趋失落。大学精神失落的实质是大学固有矛盾即大学理想与社会现实、大学自主性与依附性、大学传统与时代变迁等矛盾在新时代背景下失衡的体现。重建大学精神需要构建外部和内部制度,培育大学成长的良好环境。
  [关键词]大学精神;缺失;原因;重建
  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中国的高等教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特别是20世纪末以来实施的高等教育大众化政策使中国高等教育呈现出一片繁荣的景象。但也面临着深刻的危机。其中,大学精神的危机更是备受关注。
  一、大学精神的内涵
  所谓“大学精神”,是指赋予大学以生命、活力并反映了其历史传统、社会声誉、人际关系、观念形态、校风校貌和学校个性化特色的一种校园精神文化形态。具体来说,大学精神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第一,个体取向层面。体现为大学追求再生产知识,培养人的素质与能力,从而增进个体力量和个人幸福。依据大学生不同个体的特点,提供“差异化”学习和教学的环境,从而影响差异化人生的去向。第二,社会取向层面。体现为大学重视科学研究、生产知识,并将其转化为社会财富和力量,从而推动社会进步。大学不是世外桃源,大学生也不是隐士,不可能置身于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危亡之外;大学不是完全的公共机构,它需要独立自由的学术空间,需要宁静淡泊的精神园地。它可以傲立时代潮头,大声疾呼呐喊,吹响战斗的号角,唤醒公众;也可以置身名利之外,一心向学,钻研学术,启迪世人。真正的大学必须游刃于两种角色的转换之中,时刻不忘自己的职责与任务,奔走于道义与学术之间,继续弘扬大学精神。第三个层面,组织取向层面。大学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必须不断保护、发展自己,才能与社会形成积极互动的趋势。这种趋势是大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大学不是乌托邦,现实与理想之间总有差距。大学不应该成为营利机构,它需要公共的支持与政府的投入。同时,作为教书育人和科学研究场所,大学必须独立于社会习气之外,始终保持自己相对独立的地位,没有这一点,大学便成了社会的附庸,大学精神便只剩一具空壳。此外,大学还应该始终保持一份理性的激情和态度、强烈的学术追求,在不断创新中获得自身的发展。因此,独立与创新是大学精神的内核,也是大学赖以成长的根基。
  二、当代中国大学精神缺失的原因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学术自由、教授治校等西式大学理念开始在我国大学中传播,现代大学精神得以在我国扎根发芽。时至今日,面对科技化、市场化、专业化、大众化等一系列时代的变革,现代大学精神在时代沿革中渐趋黯淡。大学精神的失落,原因非常复杂,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市场化的无序性对大学独立地位的动摇
  市场化不等于无序,但市场在运行中却存在着无序性。市场化过程中,由于自身的弊端和对其监管不到位,可能会导致市场中的个体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或一时的利益而采取不合理的举动,使得市场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而对于与社会联系密切的大学来说,伴随着近些年来高校招生数量的迅速增加及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政府的高等教育政策也进一步朝着市场主导的方向发展[1]。为了解决大幅扩招产生的办学空间紧张问题,高校利用一切经济或行政的手段向银行大量举债进行新校区建设以及旧校区改造。由于在高等教育投资、管理等方面缺乏相关法律,因而无法从制度上制约、规范和引导高校的贷款规模和保障贷款的合理用途,无法为成本与收益的预算提供法规依据,无法对引入各种社会资金办学进行必要的指导和干预;同时,也无法运用法律手段来规制各种与高校办学宗旨相违背的现象,无法保证教学质量、师资质量和学生质量,更无法治理学术腐败,当然也谈不上从具体制度上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公平教育目标的实现。正是由于市场化的无序发展与法治化的严重滞后,使得大学处于一种“任人摆布的状态”。市场化的无序性使得市场和大学之间的联系不够规范,大学的发展容易受到各种利益的驱使。为了自身的利益,大学在有些时候往往不得不作出某种妥协。
  (二)大学传统与时代变迁的冲突
  大学是历史的产物,而由历史积淀而成的传统则是大学绵延传续的精神力量和内在逻辑。大学又是时代的产物,不断变革是大学得以存续并永葆活力的关键。大学正是在继承历史传统和顺应时代变迁的矛盾中不断成长的。大学精神是经过历史的选择、积淀、内化而形成的,它通过大学的传统表现出来并代代相传。但是传统不是静止的,而是不断发展前进的,随着时代的演变,大学得以维系的环境也随之发生变化。面对种种社会变迁,大学如果一味地“闭关自守”,势必为社会所抛弃。“如果大学拥有大量的为社会服务的知识,但缺乏把这些知识用于实践的决心和责任感,那么公众就会以为大学是无用的,因此就不会再为大学提供经费了。”[2]然而,大学紧跟时代的变迁不应该放弃传统,而应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之上,对大学的形式进行适应性的改变。但是,如今的大学变革却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大学几乎为时代变迁所淹没,政治化、市场化、产业化等思潮席卷了大学的每一个角落,大学与其他社会机构逐渐趋同,大学的精神特色无从彰显。固守传统或者偏执变革都是对大学精神的亵渎和误解,现代大学精神应该是传统继承和时代变迁和谐发展的结晶。
  (三)大学人对精神追求的自我放逐
  大学精神的缺失有内因也有外因。面对社会上诸多于大学精神建设不利的客观因素,作为大学主体的大学人并没有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逐渐被功利影响,精神追求也遭遇被放逐的命运。
  现代大学精神的树立,校长的作用非常关键。但在具体的办学实践中,某些大学校长盲目追求“高、大、全”,只懂得跟着政策走,围着效益转,大学精神已经变得无关紧要。具体体现在:首先,对“什么是大学”的认识有偏差。当前,许多大学校长办学理念不清晰,对大学精神的认识模糊。其次,对大学职能的理解比较片面。许多大学校长把服务社会当成了大学的唯一职能,一切以社会利益为中心,社会需要什么就满足什么。再次,对大学定位的理解有偏差。许多高校盲目上新兴学科、热门专业,而完全不顾自身的师资力量和优势条件,致使有限的教育资源被平摊到毫无发展潜力的学科之上。譬如,目前国内许多高校把自身定位于研究型一流大学,却不清楚世界一流大学的创建是一个长期的累积过程。
  作为大学主体的大学师生,其精神状态也令人堪忧。大学作为传播高深学问的场所,其主体价值维系在大学教师和学生的身上。教师的精神和物质待遇又维系于职称等级结构之中。于是,各级教师职务评定委员会应运而生。但是,现行的评定标准以量化为主,主要以文章发表、著作出版的数量为标准,使得教师们一门心思搞科研,教学工作只好疲于应付;更有甚者,为发表文章不择手段,以次充好、抄袭剽窃,只重数量不重质量。[3]有些大学生利用一切业余时间打工挣钱,或者参加各种社会活动,读书反成了副业;也有些大学生沉迷网络和游戏,耽误了学业,逐步沦为了“精神乞丐”。而且,令人心痛的是,如今有些大学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日渐疏远,教师对学生的人格熏陶和精神感染的作用也弱化了。
  三、重建当代中国大学精神的思路
  对中国的大学而言,21世纪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既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大学的成功经验,又要立足本国的思想文化传统,使大学精神重新建立起来,以支撑大学伟大而光明的未来。当代中国大学精神重建,任重而道远,需要做的事情千千万万,但是如下几条原则必须坚持:
  (一)引导社会进步,同时保持自身独立与民主
  一方面,大学不是存在于社会之外的真空的,它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大学的理念与性格不是常永不变的,它应因社会之变而有变革。另一方面,大学应该独立与自主,不能随外界政治风向或社会风尚而盲转、乱转。大学应该是时代之表征,它应该反映一个时代之精神,但大学也应该是风向的定针,有所守,有所执著,以烛照社会之方向[4]。超越现实,摆脱世俗生活的纠缠是大学存在的基本条件,也是从高起点上结合现实、改造现实、服务现实的前提。没有超越就不能升华,没有脱离就无从发展。大学不仅要认识和适应现实,而且要给予人们把握和改变现实的力量。当然,大学服务社会与引导社会应当是辨证统一的,引导社会是服务社会内涵的必然发展。这不仅是因为从本质上说大学是思想最活跃、最富有创造性的学术殿堂,是新思想、新知识、新文化的摇篮,应当具有超凡脱俗的品质,走在时代的前列,更重要的是随着人类社会逐步从工业经济社会向知识经济社会迈进,大学正在从工业经济社会的边缘迈向现代社会的中心。时代强烈要求现代大学不仅要服务社会,而且要站在时代的前列引导社会前进,这是历史赋予现代大学的神圣职责。
  (二)构建外部制度,培育大学成长的良好环境
  大学的发展是社会整体力量博弈、整合的结果。大学不能仅仅局限于大学校园内部,外部的社会因素也是不可或缺的。外部制度的构建看似是一个过于庞大的理论前提,但却是大学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性平台。因为大学只是社会整体的一部分,绝非自身能孤立地完成所有的改造,只有在社会前进的过程之中,大学才能得到切实的改进。大学精神出现的危机,只有在社会整体得到调节的前提下,才能得到逐步消除。具体来说,应构建外部制度以培育大学成长的良好环境。一是完善落实具体法律制度。根据目前我国大学发展的实际情况,急需调整政府干预,解决高校自主办学的立法问题、“学术自由”的具体立法问题、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关系的立法问题。二是积极培育民主自由氛围。大学精神的重塑离不开社会民主自由氛围的培育。社会的民主氛围对于学术自由来说是一种舆论支持和思想保障,只有社会中的民主意识得到普及和提高,大学的自由精神才能得到真正弘扬。另外,民主社会反对权力滥用,需要奠定社会、政府与大学良性互动的关系格局。大学与民主政治和谐共生、互惠互利的关系,决定了民主社会的构建是大学精神回归和发扬的社会制度基础。
  (三)完善内部制度,呼唤大学精神回归
  内部制度是内生的,它从历史文化中衍生而来,体现了人类历史文化中对自身发展有利的方面,如习惯、道德规范等。完善大学的内部制度,要从两方面入手:第一,培育学术自由理念,加强学术道德自律。我国大学的“学术自由”是舶来品,本身根基十分薄弱。所以当前重塑大学精神首先需要培育学术自由的理念,在大学内部培育一种尊重学术、尊重知识的氛围,使所有人真正认识到学术自由才是大学精神的核心所在,是大学发展的源泉动力。当然,学术自由并不绝对,它内含了一种规范,一种自律。学术自由要与学术责任相辅相成,不容单方面的滥用与扩权。第二,创建良好校风。大学校风是大学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内化而成的校园风气、办学风格和精神风貌,包括教师的教风、学生的学风、干部的领导作风和职员的工作作风[5]。一所大学的校风是该校大学精神的具体体现,反映了大学的精神风貌和内在品味,因此良好校风的创建对于现代大学精神的构建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1]储朝晖.中国大学精神的历史与省思[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06.
  [2]约翰・S・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87.
  [3]杨玉圣.学术腐败现象与学术打假[OL].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https://www.省略/20010827/209202.shtml.)
  [4]金耀基.大学之理念[M].北京:三联书店,2001.
  [5]韩延明.大学理念论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基金项目:华南师范大学2009年工会、教代会工作创新研究立项课题(GK 09002)
  
   (责任编辑 赵永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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