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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介陷阱多,小心入迷阵_婚介免费陷阱

发布时间:2019-02-24 04:13:11 影响了:

  编者按:不管你在哪座城市,只要你打开当地最热销的报纸,铺天盖地的征婚广告就会映入眼帘,婚介就好像一张无形的大情网,把征婚者紧紧网在梦中央,真是路越走越漫长,许多人耽误了大好时光,大多征婚者到现在也不知道,自己已经掉进一个温柔的陷阱。时至新年即将来临,本期焦点栏目汇聚社会上常见的婚介**,希望能对期盼找到生命旅途中另一半的读者朋友提供一些帮助。
  
  第一类:入会享受“终生”服务。婚介所收取会费一般为两种形式:第1种是价格偏低,10~100元,先由红娘安排见面,每次见面再收取10~50元不等的见面费,表面上见面费不高,但是,婚介所往往不会安排条件相配的男女见面,因此,你肯定谈不成,等你见过几十个人后,征婚者都觉得自己太挑剔了,这样不成功也就不是婚介所的责任了。不拖你十年八年不会放掉你,进去了别想出来,变成名副其实的终身服务。
  第2种是价格偏高,200~2000元,不收见面费,交费后给你安排2~3个人见面后就没有下文了。等到节假日举行联谊会时,打电话通知你参加,但是必须买票入场券。更有甚者,如果你相中了,“红娘”也会想法给你拆散,利用会员充当“婚托”。有的婚介所把一些条件好的会员当成自己的“婚托”,让他们不断地与其他会员见面,之后再从中“作梗”,反正就是不让人家成为一对儿,活活拆散好鸳鸯。这样,条件好的会员就会“自愿”地为婚介所继续服务。
  第二类:夸大其词,玩弄文字游戏。常用“名车宽房”、“以车带步”、“自营经商”等字眼做文章来诱导征婚者。等你交完钱见面后才知道上当,如你要和“红娘”讨个说法,“红娘”马上变得伶牙利齿,并作出“合理”的解释,一个人住30多平方米的房子能不叫宽房?在商场租柜台怎不是自营?听完她的解释能把你气个半死。是呀!有谁能解释得清楚,就连法院也无法判定30多平方米的房子算不算宽房,骑自行车上班算不算以车代步,租个柜台算不算自营呢?
  第三类:无中生有,随意编造。看看各地的征婚广告用语,“秀外慧中”、“稳重儒雅”、“英俊潇洒”,什么“婀娜多姿”、“甜美靓丽”、“风度翩翩”、“魔鬼身材”、“商家独女”、“澳洲富商”、“美籍华人”、“MBA”、“博士后”、“外企总经理”,“什么百万富翁”、“千万富婆”,等等。更有甚者还“倾国倾城”、“绝代佳人”随意编造。为了叫人相信,还特意注上资料真实,撒下了诱饵诱骗征婚者上钩。
  第四类:利用婚托。利用社会上闲散人员做婚托,收取见面费,给婚托提成。
  第五类:巧立名目,误导征婚者。以不收费、免建档费、先服务后收费、或不成功不收费,故意让你上钩,等你来到婚介所后才明白不收费是假,然后巧立其他名目收取费用,如建档费、见面费、电话费、入场费等。
  第六类:盗用名称。公开打着政府民政部门、消协、妇联、工会、团委、街道等名义做保护伞,来误导征婚者,把民政局批准说成民政局直属单位。冒用其他单位的名义在媒体上发布征婚广告,是一些不法婚介所惯用的伎俩。
  第七类:声称确保成功。这个“确保成功”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一年两年甚至十年八年,反正直到你自己没了信心也就不问了。
  第八类:电话提成。针对目前移动和联通开展返还电话费的业务,在报刊上花几十元以个人名义登出诱人广告,留下有相关业务的手机号码,并提示拒绝短信交流,目的在于让应征者给她打电话,收取电话费提成,对方暧昧的语言使你不会轻易放下电话,当你提出要见面时,则以沟通时间短为由,拒绝见面……。
  借婚介之名行**之实,早已算不得什么新鲜事。新鲜的是面对“绝代美女”、“寂寞美妇”、“借种求子”等玫瑰陷阱,仍有那么一些人不假思索地跳进去……“借种”,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话题,上当者自称“因为好奇”陷入圈套。那么“借种”者又是怎样“借种”的呢?下面就讲讲这方面的案例。
  事件:贵妇“借种”先要钱买机票
  刘某是位河北省的个体老板。去年2月底,他在报摊买了一份《××文摘报》。刚打开报纸,他便看见一则“美丽少妇征友”广告:“(酬金10万元求子)美妇32岁,嫁入富商豪门,现发现丈夫**无生育能力,两次试管婴儿失败,眼看庞大家业无后继承,为了延续香火,急觅一位健康、品性好的男士与我共孕,通话达成协议,速汇定金2万元表诚意,见面再付2万元,怀孕后一次性付清余下的6万元。双方绝对保密,事后不联系,双方出示证件,可公证。通话满意,将立即汇款,并急飞男处见面。”所留电话区号为023。见此广告,刘某半信半疑,但又止不住心动。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刘某打电话过去,结果对方是重庆某婚介所,称必须交200元才能得到美妇的电话。刘依言汇钱后,得到一个手机号。打过去后,一位自称“李欣”的女子娇滴滴地问了问情况,当即表示满意,但要他先交1000元“介绍费”,然后3天内到河北来。刘某有些犹豫了,没有立即答应。
  这时,“李欣”提出希望能再和刘某聊聊。“在电话里,她向我倾诉了很多苦恼,说着说着就哭了。”刘某说。刘某终于被“李欣”的遭遇打动了,他决定帮助这个可怜的女子,同时自己还可以赚一笔,何乐而不为呢?在“李欣”的劝说下,刘某汇了1000元。事后,“李欣”再次打电话称,自己将在3日内来河北,她希望刘某为她汇2000元机票费。为了尽快和美妇见面,刘某依言汇钱。这时,“李欣”称自己一定在3日内飞往河北,并说第二天之前一定将2万元汇到刘某的卡上。
  挂掉电话后,满心欢喜的刘某开始盼着“李欣”到来。同时他又担心:会不会又不来了?为了验证,过了几个小时给“李欣”打去电话。对方称正准备汇款,这下,刘某彻底放心了。
  第二天早晨,刘某再次打电话,想询问“李欣”是否已经买到机票。这时发现“李欣”已经关机,最后又停机了。连美妇的面都没见到,3200元就这样打了“水漂”。他拨打婚介所电话,结果是只响铃无人接。
  难处:此类案件难立案
  办案民警遇到这类案子也甚感头痛。因为“婚媒子”**数额小,证据难找,罪与非罪的认定和立案都难。一是取证难。当今“婚媒子”的行骗手法一般都是不跟当事人见面,就凭一个电话,几句挑逗语言,撩拨得应征者心里发痒,自愿掏钱。取证时,部分受害者认为涉及隐私不予配合。二是定性难。按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个人**在2000~4000元才为“数额较大”。“婚媒子”骗钱,多数都在几百上千元,个别当事人累计骗了几千元,但收钱方往往不是一个,而是两三个。何况多数人能提供的银行汇款凭据跟电话骗人者的名字对不上号。
  有关人士提醒,应征者应多方了解情况,不要轻易寄钱,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那么应征者应从哪些方面注意提高警惕才能避免掉入征婚陷阱呢?首先,应征者要了解婚姻介绍所是否合法,有没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有没有相关部门审批的经营许可证。合法的婚姻介绍所有利于征婚者维权,否则,一旦出现纠纷维权就不好办。其次,征婚者要有理性,从消费角度来说就是理性消费。不要不合实际去应征,先想想自己的情况,再去看看对方的情况。中国有句俗语“门当户对”,条件相差太大了,往往是不符合实际的。不可否认,现实的一些征婚广告与本人的情况不太相符,或是不合实际,应征者更要慎重一些。(河北省邯郸市滏河南大街九号邯郸市粮食行业协会 王坤 邮编:05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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