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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上市公司应收账款风险防范】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7-12 03:50:44 影响了:

  【摘 要】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收取的款项。它是在商业信用条件下由于赊销业务而产生的,包括应向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增值税额及代替购货方垫付的运杂费。近年来,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不断增加,大笔应收账款逐年沉淀,无疑加速了其资产质量的恶化,并严重影响公司的再生产能力,因此,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是企业的当务之急。文章主要对上市公司应收账款风险的现状、危害及形成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对策。
  【关键词】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风险; 防范措施
  应收账款是影响企业财务状况的重要因素之一,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是企业正常地进行生产经营,降低财务风险的重要保障。应收账款在扩大销售竞争需要,增加收入的同时,也给企业资金的回收和占有带来一定的风险。特别是近年来,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不断增加,大笔应收账款逐年沉淀,无疑加速了其资产质量的恶化,并严重影响着公司的再生产能力,因此,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理是上市公司的当务之急。
  
  一、我国上市公司应收账款风险的现状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2008年为 6 720.08亿元,2009年为8 450.90亿元,2010年为9 361.04亿元,到2011年仅前三个季度就达到了惊人的1.82万亿元。从上面的统计数据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我国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总额逐年递增,而且增长速度越来越快。同时,还出现了应收账款账龄老化现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6月30日,上市公司应收账款长达五年未收回的数额为27.96亿元。
  不少企业之间应收账款相互拖欠严重,企业的贷款还不了,却又不得不继续通过融资或贷款来维持生产的正常进行,从而产生不必要的利息成本。大量应收账款的存在已经引起了收账成本的提高,同时一些逾期应收账款已导致大量坏账的出现,从而进一步侵蚀上市公司的利润空间,这种潜在的危险如不加防范必然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危机。
  另外,多数公司已收回的还款数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非常小。许多上市公司的公告中,根本就没有提及还款额,存在着欠款方用非现金抵债情况,要么是股权、债权,要么是变卖资产来还债,比如房屋、机器设备、商标权等,反映出企业的现金支付能力普遍较弱。
  
  二、我国上市公司应收账款风险的危害
  应收账款风险表现在两个方面:回收时间上的风险和回收数额上的风险。应收账款回收时间上的风险也称之为拖欠风险,指客户超过规定的信用期限付款使企业蒙受的损失。应收账款回收数额上的风险也称之为坏账风险,指企业应收账款无法按照发生数额收回,形成坏账而造成的损失。拖欠风险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转化为坏账风险。
  应收账款风险对企业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造成资金短缺,资产负债率过高
  企业应收账款余额不断增加,一方面使流动资金出现短缺;另一方面又迫使企业不得不举债经营。为了维持经营,企业在高负债率经营的情况下,以大量举债为生。此举不仅增加了企业的财务费用,致使经济效益下降,而且也使企业脱离良性循环的轨迹,逐渐迈向资不抵债的边缘。
  (二)增加资金占用,降低资金使用效率
  赊销并没有真正使企业现金流入增加,反而是企业为了垫付由此产生的各种税金、费用甚至股东分红,不得不占用有限的流动资金,影响资金的使用和周转。如果应收账款迟迟不能收回,就会增加企业的资金占用和资金成本,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甚至失灵,导致生产停滞。一旦应收账款成为坏账、死账,就会导致企业财务状况恶化。
  (三)易货交易相互抵账,成本上升效益下滑
  易货交易相互抵账、抹账来清理应收账款实属企业间的无奈之举,多数以物抵债的价格都高出市场价格的30%以上。抵回的实物,企业一方面再以高价抵出;另一方面则根据需要用于生产或以当前市价赔款销售,其结果是企业获取了维持基本生产所需物资或资金,但都承担了巨额损失,出现了顾此失彼的尴尬局面。
  
  三、上市公司应收账款风险形成的原因
  巨额应收账款对企业产生的不利影响令人不寒而栗,然而我国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出现上述现状,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企业外部环境原因及企业自身原因。
  (一)外部环境原因
  一是社会信用意识薄弱。赊销是商业信用的一种形式,在信用环境不良的情况下,随赊销产生的应收账款则缺乏回收的保障。不少企业不重视自身的信用,恶意拖欠账款,结果形成恶性循环,造成信用危机。
  二是信用管理体系还不完善。我国市场经济正处于逐步建立的过程中,信用管理体系还不完善。我国目前缺乏有效统一的企业信用支持系统,进行信用管理的单位还主要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企业很少进行信用管理,国内只有15%的公司实行了信用管理。
  三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失信惩罚机制不健全。在立法方面,我国的《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虽然都有诚实守信的法律原则,《刑法》中也有对**等犯罪行为处以刑罚的规定,但这些仍不足以对社会的各种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和约束。
  (二)企业自身原因
  一是企业缺乏应有的风险意识。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企业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在事先没有对客户资信状况进行深入了解的情况下,盲目赊销,甚至还通过降低信用标准争夺客户、占领市场。同时,许多上市公司缺乏健全的客户信用档案,进一步加大了应收账款风险。
  二是企业缺乏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有的上市公司对应收账款的管理缺乏规范的规章制度,或者虽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但应收账款内部控制机制形同虚设,存在有章不循、有令不止的现象,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销售和收款脱节,致使应收账款风险增大,甚至无法收回,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三是企业缺乏科学的业绩考核指标。有的企业只是把销售额作为对销售人员的考核指标,而未将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纳入考核体系,促使销售人员为了个人的利益,盲目扩大销售,忽视赊销成本和赊销风险的存在。另外,许多企业以利润指标作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为了追求高利润的实现,企业只能在销售量上下功夫,只能越来越多地采取赊销方式,由此产生大量的应收账款,只强调利润增加而忽视应收账款的回收,进一步增大了企业的坏账风险和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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