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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清源谈创新】正本清源守正创新

发布时间:2019-07-19 03:51:08 影响了:

  格林尼治时间2012年8月12日21点,第30届夏季奥运会闭幕式在“伦敦碗”内举行,为期16天的体育饕餮盛宴终于落下帷幕。奥运会虽然结束了,但有关伦敦奥运会的各种话题并没有结束。据一些新闻媒体报道,此次奥运会实现了几大“创新”:首次所有参赛队伍均派出女选手,女子拳击首次成为奥运会比赛项目,首次引入男礼仪,首次实现3D现场直播等。
  如今,创新几乎成为政府领导、企业经理、大众媒体的口头禅,开口闭口都要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产品创新、观念创新等等,不绝于耳。那么,所有队伍都派出女选手参赛是不是创新?给首次出现的项目及措施戴上“创新”的高帽子,有多少合理性?对此,我们应该正本清源,搞明白什么是创新,谁进行创新,创新的原动力是什么,之后才能准确认识创新。
  在经济学领域,创新是一个严肃的理论命题,最早、最系统的论述见于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1911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The Theor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他认为,经济发展不是量的增加,而是由于在生产过程中引入了“新组合”而导致的质的飞跃。具体而言,新组合是指“改变我们的需要得以满足的现存状态,改变事物和力量的相互关系,把某些东西组合起来和把其他一些东西拆散开来。从技术上以及经济上考虑,生产意味着在我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把东西和力量组合起来。每一种生产方法都意味着某种这样的特定组合……你不管把多大数量的驿路马车或邮车连续相加,也绝不能从中获得一条铁路。”实现“新组合”的过程就是创新,具体包括五种情况:
  (1)“采用一种新的产品——也就是消费者还不熟悉的产品——或一种产品的一种新的特性。”这就是人们常见的产品创新,如日光灯对于白炽灯,铁路对于马路,平板电脑对于笔记本电脑,液晶显示器对于阴极射线管(CRT)显示器等。
  (2)“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也就是在有关的制造部门中尚未通过经验鉴定的方法,这种新的方法绝不需要建立在科学上新的发现的基础之上;并且,也可以存在于商业上处理一种产品的新的方式之中。”举例来说,银行业中的信用卡对于存折,化学工业中的联合制碱法对于氨碱法,冶金业中的电解制铝对于化学制铝等,都属于生产方法上的创新。熊彼特强调,这类创新并不一定建立在新的科学发现之上,仅仅对现有生产要素重新排列组合即可。现实生活中亦不乏其例,如沃尔玛代表的大型超市,相比于原先的百货大楼没有任何技术创新,却凭借在处理商品和顾客关系上的大量创新取得巨大成功。
  (3)“开辟一个新的市场,也就是有关国家的某一制造部门以前不曾进入的市场,不管这个市场以前是否存在过。”此处的“新市场”有两重含义,首先是地域意义上的新市场,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开拓国际市场,即为此类创新;其次是细分意义上的新市场,如苹果公司以个人电脑起家,后来生产ipod、iphone、ipad等产品。细分意义上的市场创新,往往与产品创新紧密结合。没有产品创新,市场创新将成为无源之水;没有市场创新,产品创新将失去持续的动力。
  (4)“掠取或控制原材料或半制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不问这种来源是已经存在的,还是第一次创造出来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原材料是产品的构成要素,缺乏原材料必然导致生产难以维系。在这种情况下,维持生产的唯一出路是工艺创新,用其他原材料进行替代。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被英国海军封锁,橡胶、石油等战略物资被禁运,国防产业陷入困境。穷则变,德国科学家发明了人造橡胶代替产自热带地区的天然橡胶,作为汽车、大炮行业的原材料。需要说明的是,德国科学家制造出人造橡胶并不是创新,而是科学发明。德国企业将人造橡胶用于汽车、大炮等军事工业,装备“德国战车”的过程,才是创新。
  (5)“实现任何一种工业的新的组织,比如造成一种垄断地位,或打破一种垄断地位。”难道垄断也是创新吗?熊彼特此处对创新的解释令人费解。实际上,只要理解了熊彼特语境中创新的前提,疑惑就会消失。在《经济发展理论》中,熊彼特虚构了一个没有政治权力介入的自由市场。彼此竞争的市场主体不断优化组合生产要素,追求生产效率最大化。随着优胜劣汰的过程,最终很可能出现自然垄断局面。因此“造成一种垄断地位”的过程,无疑属于创新。如果垄断者不思进取或决策失误致使生产效率下滑,其他竞争者就会趁势而起蚕食垄断者的利润,生产的“新组合”会逐步取代垄断者的旧组合,原有的垄断局面被打破,所以“打破一种垄断地位”亦为创新。
  熊彼特意义上的创新,限于企业内部的生产过程。顺理成章,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家”。衡量一个人是不是企业家的标准,不在于地位和金钱,而在于能否实现“新组合”,即上述五种创新。熊彼特指出,“不管是哪一种类型,每一个人只有当他实际上‘实现新组合’时才是一个企业家;一旦当他建立起他的企业以后,也就是当他安定下来经营这个企业,就像其他的人经营他们的企业一样的时候,他就失去了这种资格。”据此判断,企业的日常管理人员,显然不是企业家;循规蹈矩的企业高层,也不是企业家;采取措施改进生产流程,提高产品质量的各层管理者,毫无疑问是企业家;一旦改进的过程结束,管理者开始安于现状,那么他就不再是企业家。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企业家进行创新的动力何在?古往今来,很多学者对此进行了深入探讨。经济学创始人亚当·斯密(Adam Smith)认为动力来自于“经济人”的自利,马克思(Karl Marx)认为动力源于利润动机,社会学家桑巴特(Werner Sombart)认为原动力要从犹太教义中寻找,另一位大师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则主张加尔文派的新教伦理是创新的源泉。熊彼特认为上述所有理论都难以充分解释企业家的行为。企业家进行创新,不是为了享乐,更不是为了履行韦伯所说的“天职”,而是出于三种重要信念:
  第一,“存在有一种梦想和意志,要去找到一个私人王国,常常也是(虽然不一定是)一个王朝。”
  第二,“存在有征服的意志,战斗的冲动,证明自己比别人优越的冲动,求得成功不是为了成功的果实,而是为了成功本身。”
  第三,“存在有创造的欢乐,把事情办成的欢乐,或者只是施展个人的能力和智谋的欢乐。”
  熊彼特说:“想要了解一个人,他的民族和他所生长的社会背景是关键。”他对创新原动力的概括,可以视做其生活经历和思想观念的写照。熊彼特酷爱骑马,多次宣称要成为“欧洲最出色的骑手”,熊彼特家族成员世世代代都相信一个传说:他们祖上有一位伟大的骑士——冯·熊彼特男爵,1272年男爵与哈布斯堡王朝的鲁道夫伯爵共同缔造了神圣罗马帝国。或许是继承了熊彼特男爵的“骑士精神”,我们不难理解在熊彼特的心目中,企业家进行创新既非为了名利钱财,又非为了宗教信仰,而是一种“意志”、一种进行“创造”的欢乐。
  20世纪初熊彼特对创新原动力的解释,已经涉及现代激励理论的重要观点。20世纪中期,亚伯拉罕·马斯洛(Abraham Maslow)等人开创了人本主义心理学。马斯洛认为,人的动机可以大致划分为由低到高的五个层次: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高层次的需要往往建立在低层次需要部分得到满足的基础上。熊彼特对企业家动机的解释,显然已经涉及了尊重和自我实现等高层次需要,这恰恰是经济学自诞生以来,“经济人假设”予以忽视的因素。
  综上所述,作为经济学的重要理论命题,创新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实质,而且是现代社会生命力的体现,其实质是“新组合”,主体是为实现特定目的而追求“新组合”的企业家。以此来看,所谓伦敦奥运会的几大“创新”,与真正的创新可谓风马牛不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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