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民生视角下解决高校毕业生“弃档”问题探讨】 高校毕业生档内容
摘 要:近年来,高校毕业生“弃档”人数持续增加,“弃档”现象日趋严重。为解决这一问题,有些毕业生离校后档案存放在学校就不再理睬,有些毕业生把档案放到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门托管就不再过问,成为了“弃档族”,本文透过现象,分析原因,探索解决这一问题的管理机制和方式。
关键词:高校 毕业生 弃档 管理
档案是记载一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的重要凭证,如果没有档案,报考公务员、转正定级、工作调动、继续深造、职称评定、计算工龄、办理各种社会保险、退休等都将成为难题。曾经和人们“如影随形”的人事档案,为何遭受高校毕业生遗弃?
经调查,“弃档”的原因主要有:一是高校毕业生对档案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档案可有可无。二是一些部门档案管理不规范,不少用人单位不再把人事档案作为招聘的重要参考,使得很大一部分毕业生认为档案的利用价值不大,没有保管的必要。三是档案管理费过高。四是多头管理,调档程序太繁琐,于是放弃个人档案或将档案随身携带。五是档案的转递相对滞后,导致人员多次流动后,档案却不知行踪。凡此种种,催生了一大批遗弃档案的高校毕业生“弃档族”。
日渐庞大的“弃档族”,表面看来,似乎是学生的个人行为,其实反映出的是我国档案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弊端。因此,解决高校毕业生日趋严重的“弃档”问题,完善管理制度刻不容缓。
1.完善教育机制,强化毕业生档案意识
笔者曾对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做过调查,调查显示:相当多的学生不知档案的重要性,更不知何为“弃档”、“死档”。由此可知,高校毕业生“弃档”现象的发生,不可回避的一个原因是学生对档案基本知识了解甚少,档案意识薄弱。
因此,对高校毕业生加强档案宣传与教育,提高毕业生的档案意识非常重要。建议把档案知识教育纳入毕业生就业指导课程中,并形成制度。
2007年12月28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明确指出:“从2008年起提倡所有普通高校开设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并作为公共课纳入教学计划,贯穿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培养过程。”学生档案转移及保管是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一项工作,毕业生档案处理得好与坏,不仅影响学生的就业,还会影响学生今后的职业发展。因此,在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中应开设“人事档案”这一章节,作为大学生必须学习的内容。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指导,让学生了解国家关于毕业生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以及措施,掌握大学毕业生档案的基本内容,懂得档案的托管和存放方式以及档案与自身的利益关系等等。而有条件的高校,可在高年级开设有关档案管理选修课,让更多的大学生了解和掌握档案学科知识和作用。总之,完善教育机制,让毕业生对自己的个体档案有比较全面的了解,认识人事档案是自己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从而解决高校毕业生日趋严重的“弃档”问题。
2.完善档案内容,提高档案的利用价值
高校学生档案是大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及各种社会实践的历史记录,在目前就业竞争激烈的情况下,高校学生档案作为毕业生的一项重要凭证,有着难以替代的作用。但由于诸多原因,在校期间,学生档案得不到重视,档案管理中,材料收集不全,辅导员、班主任评语大同小异,学生的优劣无法区分,学生的个性得不到展示,用人单位无法从学生档案中判断个体学生的真实才能和品行,从而成为用人单位广纳群贤的依据。因此,用人单位很少通过档案去了解毕业生,聘用人员。学生的人事档案就自然地成为众多毕业生眼中的“鸡肋”。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学生毕业后,灵活就业已经成为大学生的就业主流,越来越多的大学毕业生成了流动人员,而各省市人才市场建立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对流动人员的档案仅限于“保管”这一低层次服务,很少给当事人以新的工作经历及所获奖惩等内容的“归档”,很多档案的内容仍然停留在大学时期,其利用价值也就不言而喻。
要解决高校毕业生日趋严重的“弃档”现象,完善档案内容,提高档案的利用价值刻不容缓。一是加强大学期间的学生档案管理,加强学生档案材料的收集,规范学生档案的整理。在给予学生评价、鉴定时,要写出每一个学生的特点,从各方面将学生的个性和才能表现出来,做到“见档如见人”。二是各级档案管理单位、人才市场档案管理中心,要不断地充实流动人员的档案内容,将反映当事人的素质、综合能力和权威部门认定的业绩考核资料及时地补充到档案中,特别是增加体现个人技术专长的内容。同时,还要把人事档案与个人信用体系联系起来,使人事档案真正成为个人信用、能力、技能的权威“标签”,成为解读求职者素质、能力等的最权威、最可靠的参考资料,发挥人事档案的参考价值和利用价值,从而更好地为用人单位服务,为当事人服务,为社会服务,减少“弃档”现象的发生。
3.取消人才档案管理费,服务民生
管理费高是高校毕业生“弃档”的一个原因。档案托管费该不该收?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教授邓绍兴认为,人事代理应该是公益事业,人事代理费用应该取消,因为“人事档案作为用人依据,它是国家所有而非个人所有”。此外,对流动人员收取人事代理费用有违公平公正,“和公有制单位在编人员相比,多数流动人员是弱势群体,前者由单位免费保管,后者由人才市场收费托管,明显不公平,加重了弱势群体的经济负担”。而且这项收费没有法律依据,只有财政部门和人事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1]。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人事档案托管是一项民生工作,档案托管不仅涉及高校毕业生,还涉及到社会的流动人才。如果处理不好,必将影响到社会公共管理,影响社会的和谐和稳定。笔者非常赞同一些人大、政协委员的意见:取消人才市场档案管理收费,将人才市场档案管理费列入公共服务范畴,由政府核定相关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使档案挂靠中心由商业性向公共服务性转变,服务民生。与此同时,国家及地方政府还要在人力、物力上加大对档案管理的投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改善档案管理的条件和环境,从而更好地为民生服务。严格归档制度,对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档案要定期检查和补充完善,做到与民生有关的材料能够得到及时收集与归档,确保人事档案材料不流失、不散失,为档案委托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服务民生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