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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周作人手稿,诉讼似无路可走?|周作人手稿

发布时间:2019-05-02 03:49:47 影响了:

  事件回顾  5月2日,周吉宜第一次联系嘉德公司,以手稿所有权人的名义进行口头交涉,要求拍卖行提供拍品所有者合法持有的证明,否则停止拍卖、返还手稿。随后,嘉德公司要求周吉宜提供相关抄家清单或确权证明。
  5月8日,中国嘉德2012春季拍卖会在京开始预展。这一天,周吉宜再次跟嘉德公司交涉,但最终嘉德公司表示,由于周吉宜未能提供相关证据,拍卖会照常进行。之后,周吉宜委托律师发函要求嘉德公司停止拍卖、返还上述手稿并提供该手稿来源。
  嘉德公司于5月10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情况说明回应称,周吉宜没有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其对该拍品享有所有权,公司不能仅凭异议人提出异议,就否认该拍品委托人对其享有所有权而予以撤拍。
  5月10日,周吉宜报警,称发现丢失的手稿出现在拍卖公司即将被拍卖,请求立案并予保全。海淀区警方和周吉宜取得了联系,但经研究,因涉及“**”抄家,而周又不能出示明确证据,所以没有立案,并告诉他可到法院起诉。之后,到海淀法院立案,海淀法院表示,根据属地管理,不在立案范围。
  5月11日上午,周吉宜来到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准备起诉嘉德公司,但上午的排队号已经停发,下午法院又不接受立案,当天未能立案。
  5月11日下午4点30分,周吉宜到主管拍卖行业的商务部反映情况,希望能制止拍卖。商务部认为,嘉德公司是合法注册和运营的公司,商务部虽然有监管之责,但不负责执法。
  5月12日,周吉宜努力未果,手稿被拍卖。
  “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我已尽我所能,现在只剩下起诉这一条途径。”7月24日,周作人之孙周吉宜这样告诉《方圆》记者。
  5月12日,在中国嘉德2012春季拍卖会上,由周作人撰写、鲁迅批校的《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以184万元的高价落槌。但这看似平常的拍卖交易背后引起的纷争,却没有随着落槌的声响而消失。
  因质疑手稿系“**”抄家时遗失的物品,周吉宜从5月2日拍品预展开始,便开始与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德公司)交涉。随后还通过报警、向商务部反映等方式,阻止手稿被拍卖,但都未能奏效。(《方圆》6月下刊发之《周作人百年手稿流转谜案》一文曾作报道)
  尽管如此,周吉宜表示,他追回手稿的决心仍旧十分坚定。目前,他正通过各种渠道搜集相关证据,并聘请律师,准备起诉嘉德公司、拍卖委托人以及买受人。
  “起诉能否成功,目前还是未知数。”周吉宜表示,目前在诉讼推进的过程中,他遇到了一些意想不到的困难。
  直接证据缺失致追回困难
  周吉宜要追回手稿,最简单直接的方式就是拿出证明,证实手稿是自己所有,然后通过民事诉讼把手稿要回来。“**”时的抄家清单无疑是所有权最好的证明,但问题是:周吉宜无法出具这份证据材料。
  嘉德公司法务人员也告知周吉宜,必须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比如“**”时抄家清单,以证明其对手稿享有所有权。嘉德公司认为,“不能仅凭异议人提出异议,却没有任何证据材料的情况下,就否认该拍品委托人对其享有的所有权,而予以撤拍”。
  但是周吉宜手上没有抄家清单。在业内人士看来,“不能提供所有权证据材料”,这是周吉宜在前期维权过程中失败的最根本原因。
  对此,周吉宜提出异议,认为“抄家清单”等证实手稿所有权的材料,举证责任并不在他。
  “周作人手稿属于祖父是毫无疑问的,我与祖父的其他继承人提出对委托人拥有手稿所有权的质疑,应该由委托人负举证责任。”周吉宜告诉记者,他曾咨询过多位专家、学者和律师,包括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保树在内,均认为,周作人手稿系“特定物”,而不是“种类物”,在法理上,他与周作人其他继承人不需要证明手稿是周家的,而作为委托人的另一方则需要证明手稿来源的合法性。
  对于周吉宜提出应该由委托人出示所有权证明材料的要求,嘉德公司回应:“委托人表示不同意周先生提出的异议,并再次保证对该拍品拥有合法权益。”
  双方对手稿的所有权归属各执一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刘瑛认为,要搞清楚所有权的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当面对质,首先通过鉴定,证明《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手稿为周作人原作,同时,由周吉宜等人证明他们是周作人手稿的合法继承人,由委托人证明手稿为合法持有。两相对质,便能显出真伪。
  但问题又来了,现在没办法找到委托人和买受人来进行当面对质。至少想要从嘉德公司获取委托人以及买受人的信息是不可能的。
  难寻委托人和买受人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要求拍卖公司不得对外出示他财物的合法来源,拍卖公司有义务为委托人保密,除非进入司法程序。
  周吉宜的代理律师、北京市瑞中律师事务所主任邓泽敏表示,可以尝试查阅工商备案信息。“根据《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拍卖企业应当在拍卖活动结束后7天内,将竞买人名单、身份证明复印件送拍卖活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邓泽敏告诉记者,他曾到嘉德公司所在地的北京市东城区工商分局,查阅了嘉德公司的备案案卷,但并没有看到关于周作人手稿拍卖的相关委托合同以及买受人的相关信息。“东城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说,嘉德公司并没有将手稿拍卖的委托合同以及买受人相关资料送来备案。”
  “这也可以理解,嘉德公司一次拍卖会的拍品成千上万,拍卖前后相关的材料非常多,以委托合同为例,一份合同就算只有一页,上万件拍品便是上万页,再加上其他材料,太多了,全部备案的可行性不大。”邓泽敏告诉《方圆》记者。
  7月25日,记者来到嘉德公司,询问关于周作人手稿拍卖的备案情况。嘉德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所有的资料备案都是按照工商部门的规定,积极予以配合的。并且,所有的拍卖程序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随后,记者来到东城区工商分局,调查嘉德公司的备案情况。该局合同监督管理科科长孙战军告诉记者,嘉德公司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已经备案。“手稿拍卖后,嘉德公司也填写了竞买人备案表,上面填有竞买人的身份证号。关于竞买人的名字还有身份证复印件,当需要时,会随时从嘉德公司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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