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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构式语法指导下的英语教学] 构式语法

发布时间:2019-07-18 03:52:50 影响了:

  【摘 要】构式语法认为语言由构式组成,构式由形式和意义构成,而构式是可以抽象概括,并且后天习得的。在此观点之上,本文提出了构式语法指导下的英语教学方法,即教师应着重进行构式的形式与意义讲解,并进行中英构式语法的对比与分析。
  【关键词】构式语法 英语教学法 概括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2)16-0024-02
  
  一 构式语法综述
  构式语法的思想最早由格语法的创始者Fillmore提出来,后来在Adele Goldberg和Paul Kay等专家学者的研究下逐渐深入。其中,Goldberg的研究成果最为引人瞩目。构式语法认为语义的构成因素不仅是词汇,而是更大的语言单位,即语法构式。我们讲的构式语法通常是指Goldberg的观点。Goldberg认为句子不是单纯的句子成分的堆砌,而是一个“完形”的过程。当一个动词出现在不同的构式中时,该构式的语义也会不同。Goldberg认为这些差别不能只归结于动词意义的不同,而应该把差别归因于构式本身。
  认知语言学、功能语法学及基于运用的语言模型都认为语言表征的基本单位是构式。构式语法认为,构式是形式和意义或形式和功能的结合体。研究语言的形式离不开对形式、意义和功能的审视。
  国内外学者对构式的研究多为对构式语法的理论研究和对具体构式的分析,包括对构式语法的理论研究(Goldberg,1995、2006;Croft,2001;熊学亮,2009),对英语构式的研究(Fillmore,1988),对汉语构式的研究(张翼,2009);英汉语构式的对比研究(熊学亮,2007)及构式语法与语言教学和学习研究。构式语法与语言教学和学习的研究又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理论探讨(任庆梅,2007),另一个是具体构式的习得研究(董燕萍、梁君英,2004)。现有研究开始从构式语法的角度向探讨英语语法教学方法的方向发展。
  认知语言学中的构式语法可以分为以Kay & Fillmore为代表的构式语法;以Lakoff & Goldberg为代表的构式语法;以Langacker为代表的认知语法;以Croft为代表的激进构式语法。对构式的定义,通常采取Goldberg(1995)的定义:construction是构式,当且仅当构式是一个形式和意义的对应体,而且无论是形式或意义的某些特征都不能完全从构式的组成部分或先前已有的其他构式推知。构式包括语素、词、成语和短语,甚至句式等,构式无论简单和复杂都有自己独立的形式、语义或功能。构式的形式、语义或功能的某些方面具有不可预测性,即形式、意义和功能的不可预测性无法用常规的语法规则和意义形成规则来解释。
  国内也有学者依据构式语法对翻译进行探讨。例如,尹丕安、阮芳芳等曾尝试在构式语法完形理论指导下,尝试将构式语法与翻译进行结合研究。不少学者在对构式语法中的构式在英译汉过程中的作用的研究和在扩展构式语法研究领域的同时,期待得到更高质量的翻译结果。
  二 构式语法作为英语教学方法的可行性
  构式语法由无数构式组成,构式数量巨大并具有抽象性和复杂性(张韧,2006)。按照构式语法的理论,语法本身也可以看做构式,即语法构式,语法构式也是形式和意义的结合体(Croft & Cruse,2004)。
  构式语法认为,构式是语言学习者在后天的语言运用中抽象概括出来的,即构式是学会而不是推导出来的。Goldberg(2006)认为,学习者在学习理解和产出句子时,由于句子数量是无限的,学习者不可能记住所听到的所有句子,因此,为了理解和产出新的话语,必须对听到的句子进行概括。语言学习者不是简单地记录以前用过的具体语言,而是把句子进行概括,从而形成一定的范畴。
  构式由形式和意义结合而成,形式部分包括构式的语音特征、形态特征和句法特征;意义部分包括语义特征、语用特征和语篇功能特征。因此,在教学时可以按照中英的形式与意义的对比进行教学。
  三 构式语法对英语教学方法的指导意义
  构式语法认为,学习者通过认知能力对语言学习中听到、看到的语句不断地进行抽象和概括,从而习得抽象构式(Goldberg,2006)。传统教学语法强调规则学习,教师注重语法规则的讲解与教学,学生对语法规则惯于死记硬背。因此,使用中英构式对比的教学思路可以做到从具体到一般的教学指导。
  在构式语法指导下进行英语教学,可使用母语和英语结合进行适当的对比和比较。对于外语学习者来说,当母语构式与目的语构式一致时,前者会促进后者的习得;当两者不一致时,前者可能会阻碍后者的学习。
  英汉语构式的异同客观存在,这是在语言教学中不容忽视和回避的事实。作为外语学习者,由于母语构式的影响,学生不可能彻底忘记母语来学习外语。在语法教学中,教师必须正视两种语言语法构式的异同,着重进行不同的语法构式之间的对比,避免学生把英语词汇生搬硬套到汉语语法构式中。学生在学习外语时犯语法错误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学生没有掌握足够的目标语语法构式,从而把目标语中的词汇填充到母语的语法构式中(林正军、刘永兵,2012)。
  四 总结
  构式语法指导下的英语教学内容包括形式和意义两部分,形式部分包括构式的语音特征、形态特征和句法特征;意义部分包括语义特征、语用特征和语篇功能特征。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展现构式形式和意义的各个层面。根据构式语法的理念,语法构式的教学应遵循从具体构式到一般构式、从简单构式到复杂构式的教学方法;强调构式的形式与意义并重。在外语语法教学中,还要加强母语构式与目的语构式的对比教学,避免学生生硬地将目的语词汇套用到母语构式中的现象。
  参考文献
  [1]Croft, William,Radical Construction Grammar: Syntactic Theory in Typological Perspective[M].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
  [2]Croft, William & Cruse,Cognitive Linguistic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4
  [3]Fillmore, Kay & O""Connor,Regularity and Idiomaticity in
  Grammatical Constructions: The Case of Let Alone[J]. Language,1988(64)
  [4]Goldberg Adele,Constructions: A Construction Grammar Approach to Argument Structure[M].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5
  [5]Goldberg Adele,Constructions at Work: The Nature of Generalization in Language[M].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6
  [6]董燕萍、梁君英.走近构式语法[J].现代外语,2002(2)
  [7]林正军、刘永兵.构式语法视阈下的英语语法教学[J].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2012(1)
  [8]任庆梅.构式习得认知心理机制诠释研究综述[J].外国语,2007(6)
  [9]熊学亮.英汉语双宾构式探析[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7(4)
  [10]熊学亮.增效构式与非增效构式——从Goldberg的两个定义说起[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9(5)
  [11]张韧.构式与语法系统的认知心理属性[J].中国外语,2006(1)
  [12]张翼.倒置动结式的认知构式研究[J].外国语,2009(4)
  〔责任编辑:王以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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