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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服从阶段”的幼儿进行社会规范教育的思考:服从阶段

发布时间:2019-01-13 16:37:01 影响了:

  摘要:我国的幼儿教育正蓬勃兴起,各种幼教模式百花齐放,一时间,给幼儿什么样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成为了人们热议的话题。其实,无论何种方式,都必须将社会规范的接受融入其中,才可能达成完美的教育。而这对于4岁前的幼儿来讲,更具有特殊意义。
  关键词:社会规范 服从阶段 幼儿
  社会规范是指社会成员在社会生活中为了维护公共利益、维持社会秩序而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衡量行为的社会价值的标准。一个人从出生到成年,既是自身生理成熟的过程,也是逐渐社会化的过程,二者相伴相随,缺一不可。而这里所说的“社会化”就是指人类从出生后逐步学习各种社会规范,以达到与其他社会成员有统一的社会价值标准,从而保证稳固的社会秩序。
  一、柯尔伯格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
  柯尔伯格(美国哈佛大学心理学教授)采用认知发展取向研究道德发展,提出了著名的“三期六段论”。
  1.前习俗道德期(9岁以下)
  (1)惩罚服从取向。只从表面看行为结果的好坏,盲目服从权威,旨在逃避惩罚。
  (2)相对功利取向。只按行为后果是否带来需求的满足以判断行为的好坏。
  2.习俗道德期(10~20岁)
  (1)寻求认可取向。寻求别人认可,凡是成人赞赏的,自己就认为是对的。
  (2)遵守法规取向。遵守社会规范,认定规范中所定的事项是不能改变的。
  3.习俗道德期(20岁以上)
  (1)社会法制取向。了解行为规范是为维持社会秩序而经大众同意所建立的,只要大众共识,社会规范是可以改变的。
  (2)普遍伦理取向。道德判断系以个人的伦理观念为基础,个人的伦理观念用于判断是非时,具有一致性和普遍性。
  此理论给我们揭示了人的一生中,对社会规范的接受的历程。而我们从此理论的解释说明中,也清晰的了解到幼儿(3~7岁)主要处于前习俗道德期的惩罚服从取向。
  二、服从阶段的幼儿接受社会规范的特点
  一般来讲,4岁以前的幼儿主要处于服从阶段。这一时期,幼儿的独立性较差,出于对成年人的依恋和崇拜,去服从教育者的行为要求,基本没有自己对道德行为的是非标准,没有认识到社会规范的意义。
  1.盲目、被动性
  出于对成年人的依赖和恐惧来接受各种社会规范,其行为是盲目、被动的。
  2.工具性
  幼儿将自己的行为做为获得成年人喜爱的一种工具。
  3.情境性
  幼儿的服从行为在不同情境中会有不同表现,缺乏稳固性、持久性。
  三、对“服从阶段”的幼儿进行社会规范教育的常见问题
  这一年龄段的幼儿生理发育非常不完善,3岁的幼儿神经细胞才基本完成分化,到4岁时神经纤维才完成髓鞘化,所以幼儿前期由于髓鞘形成不完善,刺激引起的冲动经神经传入大脑不仅速度慢,而且易于泛化,不能形成明显的兴奋性;这一年龄的幼儿心理发育也很不完善,相关的心理指征都处于低级阶段,例如:观察力不持久,且容易分心,自由观察一幅画的时间仅有7秒左右、记忆以机械记忆为主,精确性差,暗示性大、思维是以自我为中心,尚不能考虑事物间的逻辑关系和进行演绎推理。
  1.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家长对孩子大多十分溺爱
  从衣食住行到应形成的规范行为,家长一切以孩子的想法为中心的家长占相当的数量,所以导致幼儿娇气、任性、没有在启蒙时期就形成应该有的、遵守社会规范的意识。
  2.不尊重幼儿的主体发展特点
  成年人不尊重幼儿的主体发展特点,主观臆断,认为幼儿应该懂得、认为事情简单就不必要细化,导致了要求多、解释少;管理多、耐心少,从而使孩子长期处于一种懵懂的状态,对社会规范的接受处于“亚健康“,效果当然不会好。
  3.对幼儿疏于管理
  家长认为孩子尚小,暂时可以不予教导,对幼儿疏于管理,孩子终日处于自由生长状态,或多或少总会接触到不规范、不文明的行为,导致从小就在“社会化”的进程中,埋下隐患,即使将来发现出了问题,也很难纠正。
  4.缺乏工作经验
  幼儿教师大多非常年轻,缺乏工作经验,同时,迫于家长对孩子在园期间的要求,重视幼儿的文化、技能的学习,忽视了社会规范的养成教育。
  5.教育、引导工作不能真正落实到位
  我国目前的幼教场所大多幼儿人数较多,实际教育中难以深入到每个孩子,教育、引导工作不能真正落实到位,而且同在一处生活的幼儿已有的规范水平不一,互相影响也会造成学习社会规范行为的障碍。
  四、对“服从阶段”的幼儿进行社会规范教育的建议
  1.家庭方面
  (1)科学育儿,尊重幼儿的主体性。在生活中的每个细节都充分重视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有针对性的将社会规范教育融入到家庭生活的每个环节中去,让幼儿从各个角度感受规范行为的广泛性和重要性。
  (2)改变观念,不因幼儿的盲目服从就简单应付。4岁前的幼儿非常弱小,对家长的依赖性很强,在这种前提下,家长们常常认为孩子年幼无知就采取简单的方式应付孩子,甚至将应该形成的规范行为当儿戏来误导孩子,这是十分错误的。须知,孩子越是盲目,家长越是该清醒,因为我们是在向一张张“白纸”上写字的人。
  (3)统一要求,家园一致。正是因为幼儿掌握规范行为的不稳定性,他们在不同情境中对同一规范的表现差异很大,这就要求家庭中不同的家长之间、家长与幼儿教师之间完美配合,要求统一,让孩子在和谐、美好的氛围中成长,避免各执一词,各教各的,影响幼儿的心理健康。
  2.幼儿园方面
  (1)入园就开始的规范教育。4岁前的幼儿处于幼儿园的小班和中班,这个时期的园内保育和教育工作都是起始阶段,让幼儿从入园开始就逐渐适应各种集体生活的要求,是应当引起幼儿教育工作者足够重视的一项常规工作。
  (2)正确利用幼儿的依赖和工具性。提高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加强她们对这个阶段幼儿的特点的认知,利用幼儿的依赖和工具性,教给他们正确的规范行为,更好的达到因势利导、事半功倍的效果。
  (3)优化幼儿园育人环境,做到育人先育“德”。我们的中小学教育的大环境倡导德育为先,其实,幼儿教育工作也是如此。呼吁幼儿园改变那种为了迎合家长的“望子成龙”的急切心情,只重视孩子的知识学习,忽视规范教育的状况,其实,一个人能否成才,要有品德为先导,高尚的品德是在日积月累遵守社会规范的过程中形成的,无德而有才的人,是有害于社会的,也是幼教工作的失败。
  总之,科学而扎实的引导幼儿学习各种规范,在成长的过程中顺利的完成社会化进程是关系到社会发展的大事。家长和幼儿教育工作者肩上担负着重大责任,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去完成历史使命是每个人对社会的最大贡献。
  参考文献:
  [1]王慕逖.儿科学.人民卫生出版社,1996.
  [2]张春兴.教育心理学.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
  [3]姚梅林.幼儿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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