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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研究的新方位:经济行为理论] 资本论 信用是一种经济上的 行为

发布时间:2019-06-16 04:36:58 影响了:

  摘要:《资本论》研究客观过程的发展规律包含在一定关系中的主体行为的规律。主体经济行为既与客观过程的发展有区别,又紧密联系。各个主体及其行为并非完全是同质的,在经济过程中的作用也不同。各种主体相互差异的行为会直接间接地影响社会总资本的发展。经济行为理论是资本理论的进一步具体化。研究主体经济行为是唯物史观在经济研究领域的贯彻。马克思不仅考察资本家与雇佣工人之间的行为关系,而且注意考察不同资本家之间的关系。研究资本家的经济行为,一方面可从中发掘一般的经济行为规律,另一方面可以批判资本家行为的非理性。
  关键词:《资本论》研究;新方位;经济行为理论
  中图分类号:F0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674(2012)04-013-07
  长期以来,绝大多数人都以为《资本论》是关于阶级剥削和阶级斗争的著作。但是,这与《资本论》的实际内容有很大的差距。马克思告诉我们,《资本论》中不仅有“倾向性的结论”,还有“正面的叙述”。其中关于工业化、商品生产等方面的科学研究篇幅巨大,尽管这些理论与阶级剥削紧密联系,但无论如何也不能归结为阶级剥削的理论。可见,早先的《资本论》研究存在着盲区,以至于对《资本论》巨大的理论宝库还没有完全开启,或者还只是初略地扫视过。在许多以往人们普遍没有充分注意的东西中,就有关于经济行为的系统研究。尽管马克思本人没有很明确地表示有经济行为理论是他“自以为提供的东西”,但它却是实实在在地存在的,是他“实际上提供的东西”。《资本论》的经济行为理论突出经济主体在经济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将客观的经济发展规律与同样是客观的不同主体行为的关系紧密联系在一起,是唯物史观突出主体实践的观念和方法在经济研究中的重要体现,也是马克思科学方法的重要运用的结果,它使马克思的研究更加贴近实际,使他的经济理论更加丰富和生动、有魅力。
  一、研究资本运动必须重视其中的主体行为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的序言中说:“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是研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过程客观发展规律,以及这些规律的实现。这样看来,其研究的重点在客观过程。的确,在《资本论》中,资本的本质结构、形式结构,流通构成、利润率的平均化、不同资本部门之间的关系等等的研究,都是关于客观过程的研究,并且还把在这个过程中实际发挥作用的工人和资本家也都归入资本运动中。如果说,工人“一进入劳动过程,便并入资本。作为协作的人,作为一个工作机体的肢体,他们本身只不过是资本的一种特殊存在方式”,那么,资本家也一样融入生产过程,所以他说:“……这里涉及到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我的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资本家只是作为资本的人格化”,是“作为人格化的、有意志和意识的资本执行职能。”。并且,他还说:“我们只把人理解为人格化的范畴,而不是理解为个人。”显然,这些地方所说的资本家,并不是特指的,而是泛指的,涉及全部资本家。所以这种人格化不是个别人的、而是总体资本家的人格化,这是将整体资本家的行为都纳入客观的资本运动中了。
  但是,资本无论是表现为一定的物质资料,还是表现为一定量的货币,都是有所有权的,而所有权是有归属的,即归属于一定的主体、即资本家,总不能说资本的所有权归属于资本吧。正如“商品不能自己到市场去,不能自己去交换”一样,资本也不能自己跳出资本家的口袋到市场上自由运动,它是由所有权人即资本家支配、运作操纵的。和资本客体相对应,资本家是主体,“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虽然对研究者来说,这种主体也是被研究的对象,因而是客观存在的,是客观的主体,但是,从过程本身的发展来看,过程的承担者就是主体。——他们为追逐一定的经济利益而实施的经济行为,马克思当然会关注和研究。所以,他在论证资本主义社会“人格的物化”之后,接着又论证了“物的人格化”。“人格的物化”和“物的人格化”两者既有区别,又都是同时存在的,是过程运动的客观属性,所以又是统一的。所谓“人格的物化”,指的是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颠倒地表现为物之间的社会关系,反之,“物的人格化”不仅仅包含物权要有一定主体来代表的思想,更重要的是主体对物的运用,突出的是主体的行为。如果说,对“人格的物化”的研究是对客观过程的研究,那么,“物的人格化”研究则体现了经济行为理论的重要内容。它表明,主体的活动或行为一方面以“物”为根据,并且占有一定的物权,主体行为不是打“空手道”;另一方面主体不是单纯的守财奴,在占有物的同时也给“物”、“物权”注入人的主体性、灵性和活力,要用它来获得更多的财富,同时给客观对象的发展以许多新的意义。马克思说:在“最简单的商品形式……就包含着货币形式的全部秘密。因此也就包含着、萌芽状态中的劳动产品的一切资产阶级形式的全部秘密。”既然他的理论的简单范畴已经包含着发展的逻辑,那么,我们也应该意识到“物的人格化”包含着物为主体所支配、包含着主体行为的思想,以及后者对前者的巨大作用。
  进一步说,资本运动与自然过程不同,是有社会的人参与、推动的。人作为过程的主体,既要服从过程运行的客观规律,又有主观能动性,自身的个性和价值、方法,并且会极力将自己的观念和能量灌输到客观过程中去,使之带有鲜明的价值性、目的性。但是,参与到过程中的主体非常多,并且在许多方面都有很大的区别,并因这些区别而形成不同的利益集团。在各个个别的场合,各种主体行为方式及价值取向不仅彼此不同,对客观过程内在要求的理解有很大差别,而且各个主体实力彼此相去甚远,对总体过程的影响也相去甚远。他们之间不仅都共同作用于客体、过程,而且彼此相互作用,既有同一方向的协同行为,也有不同方向的摩擦、抵消,最终形成一定的占主导性的行为作用于同一的客体、过程。人作为主体的行为既属于整个客体运动的一部分,又有自身的独立性,也是一种相对独立的过程,它自然会影响整体过程的发展。所以研究客观过程不能不结合主体行为,特别是其中占主导地位的主体的行为。他们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必定要利用其掌握的实力,影响、控制或**其他的主体,甚至为了自己的局部的、暂时的利益与他们并不了解的总过程的规律对着干。由于主体行为的影响,总体过程在一定时间内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偏离其固有的发展方向。所以,主体行为是客观过程的重要内容,是研究客观对象的题中应有之义,但又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客观过程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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