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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传播中“公共领域”的建构与维持】对外话语建构 传播

发布时间:2019-07-16 03:54:56 影响了:

  摘要:本文借助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对科学传播中的公共领域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探讨,阐释了其概念、特征及形态演变,并从议程设置、议题的呈现与探讨、议题的质疑与争辩以及国家和政府角色四个维度分析了科学传播中公共领域的构建和维持。
  关键词:科学传播;公共领域;构建与维持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当前,科学传播愈来愈强调公众通过参与科学技术决策与科学家(科学共同体)、政府间进行平等对话。这一理念十分接近德国哲学家、社会学家哈贝马斯在其公共领域理论中所阐释的平等、批判与互动的价值理念。在科学传播的过程中,若能参照哈氏的理论,吸引更多的一般公众参与科学议题的争论和探讨,从而在全社会范围内构建一个开放的、充满理性精神的公共领域,将从根本上促进人们对科学精神和科学知识的理解,推动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在公众中的有效传播。
  一、哈贝马斯与“公共领域”理论
  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是哈贝马斯(Juergen Habermas)在其《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中阐述的概念,原指“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后哈氏将此概念拓展为对所有公民开放而形成的场所,指的是一个公众对一般社会问题进行平等交流和批判的领域,是一个向所有公民开放、由对话组成的、旨在形成公共舆论、体现公共理性精神的、以大众传媒为主要运作工具的批判空间。哈氏同时认为,“有些时候,公共领域说到底就是公众舆论领域,它和公共权力机关直接抗衡”,它是自由多样、富有弹性的社群关系和意见场所,人们作为公民来讨论社会普遍的利益问题,最终形成公众舆论。
  在哈氏的理论中,“公共领域”有两个显著的特性:一是平等参与、二是民主批判。前者指公共领域是公共权力领域与私人领域之间的一块中间地带。在这样的一个中间地带里,公众能够在“社会交往的前提不是社会地位平等”的交往形式下交往,他们具有独立人格,能够在理性基础上就普遍利益问题展开辩论;后者是指公共领域中,人们以批判为目的,形成公认的可以作为讨论依据的理性尺度,并形成真诚坦率的商讨氛围,由此对公共事务做出独立于公共权力之外的理性判断。
  公共领域的最终形成还需要拥有可供自由交流沟通的媒介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公共舆论。在哈氏的论述中,早期的公共领域是剧院、博物馆、音乐厅以及咖啡馆、茶室、沙龙等公共空间。但随着大众媒介的发展,公共领域发生了结构转型。如今,公共领域的形成已经离不开各类大众媒介,“报刊杂志及其职业批评等中介机制使公众紧紧地团结在一起”。在通过媒介通道建立完成后,一个活跃的公共领域还有赖于其参与者能够就普遍利益问题展开自由辩论和充分交流,通过理性批判和公共辩论达成共识,最终形成公共舆论。
  二、科学传播中的“公共领域”
  科学传播是“运用适当的技术、媒介、活动及对话,以产生个人对科学的AEIOU[A-Awareness(意识),E-Enjoyment(乐趣),I-Interest(兴趣),O-Opinion-forming(意见),U-Understanding(了解)]回应,其主要参与者包括科学家(科学共同体)、媒体从业人员以及一般社会大众。
  循着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科学传播中的公共领域应是指科学家(科学共同体)通过一定的媒介平台与社会大众对话、互动交流的开放空间,是一个科学家(科学共同体)与公众平等交流互动的科学论坛。其建立和存在的目的是吸纳一般社会大众对科学传播的有效参与,从而在全社会范围内搭建一个开放性的、洋溢着批判理性的公共舆论场。在此之中,“人们可以识别出各种科学技术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进而从根本上引发人们对科学的意识、愉悦、兴趣,形成观点以及理解,从根本上促进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在公众中得到有效传播”。
  与一般情境中的公共领域一样,科学传播中的公共领域同样具有平等参与和民主批判两个显著特征。“平等参与”要求科学家(科学共同体)与普通公众之间地位对等,消弭科学家(科学共同体)威权,使科学传播公共领域的各方有平等对话的机会和权力;“民主批判”则要求改变科学的“天使形象”,去掉其神圣、绝对正确、必然为人类带来福祉的刻板印象,防止科学沙文主义。事实上,科学传播的实践一再证明,科学家(科学共同体)和一般社会大众之间的平等互动、双向对话以及对科学本身的内省和理性批判,是科学传播中公共领域得以建构和维持的前提和基础。这可以从英国公众理解专家约翰·杜兰特的“民主模型”中找到理论依归,该理论是其继上世纪60年代提出“缺失模型”之后建构的一个重要科学传播模型,强调一般公众通过参与科学技术决策,与科学家(科学共同体)、政府间进行平等对话,从而实现科学传播。
  需要说明的是,科学传播中公共领域的建立与维护需要科学家(科学共同体)与一般公众之间相互信任,“不以知识歧视为前提,不讨论谁比谁可耻、愚昧”。此外,由于科学共同体内的传播仅适用于同行评议模型,不满足“公共领域”建构的充分必要条件,因此,科学传播中公共领域的建立只能以大众传播的介入为前提,从而吸引为数众多的一般公众参与。亦即是说,构建公共领域的科学传播主要属于大众传播的范畴。
  三、科学传播中“公共领域”的嬗变
  科学传播中的公共领域存在着一个从无到有的渐进过程。从科学传播的发展历程看,其走过了传统科普、公众理解科学和有反思的(reflective)科学传播三个阶段。传统科普基于小科学之上,塑造和传播的是科学神圣的形象,科学家各个都是“圣僧”,它设定了科学在上、公众在下的认知和价值的双重鸿沟。公众不但在认知层面不如科学家,在道德操守和社会贡献方面也远不如科学家。即便到了20世纪80年代公众理解科学运动前期,科学传播的理念依然预设了一个科学知识单向传播的线性流程,使得科学家(科学共同体)在上、公众在下的认知与价值的双重鸿沟无法填平。
  因此,无论是传统科普阶段,还是公众理解科学运动的早期,由于科学家(科学共同体)与公众间存在明显的地位差别,使得公共领域的形成缺乏先天基础。科学传播公共领域的逐步形成和真正建立,是在其进入有反思的科学传播阶段后发生的。这一时期的科学传播理论模型已经从最初的中心广播模型和欠缺(缺失)模型过渡到对话模型(即上文曾提及的“民主模型”),科学传播的立场也从国家和科学共同体的立场转向公民立场。此时,所有条件已基本具备,科学传播中的公共领域至此开始真正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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