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演讲稿 > 如何调用和销毁已存档的会计凭证_销毁会计凭证案例
 

如何调用和销毁已存档的会计凭证_销毁会计凭证案例

发布时间:2019-07-17 15:18:26 影响了:

如何调用和销毁已存档的会计凭证

调用

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精神,已经存档的会计凭证需要调用时,必须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印。如果是外单位调用提供复印件,提供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中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接收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销毁

按规定可以销毁的会计凭证,销毁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1)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销毁清册,列明所销毁的会计凭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的时间等等。

(2)由单位负责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时,应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督。

(4)监销人员在会计凭证销毁前,应当按照销毁清册所列的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凭证;销毁后,应当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猜你想看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8 - 2022 版权所有 职场范文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号:沪ICP备1800975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