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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培养孩子学会分享【培养孩子学会分享】

发布时间:2019-01-25 04:48:27 影响了:

   编者按:现在大多数独生子女自我意识比较强,有的甚至表现出过分自私。的确,孩子的分享行为不是天生的,需要后天的引导、教育。分享是一种意识、一种能力、一种品质,学会分享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一座里程碑。那么,怎么教会孩子学会分享呢?“本期关注”将会给你一些帮助。
  
  分享是一种重要的亲社会行为,同时也被我们视为一种美德――我们赞赏愿意分享的孩子,夸奖他们的慷慨、大方和友善。
  不过,幼儿在交往中似乎更多表现的是相反的行为:牢牢守护自己的东西不愿意别人去动它,自己不玩的东西也不让别人来玩,感兴趣的东西总想占为己有……因此孩子间总会因发生争抢而冲突不断。
  那么,分享的早期特点究竟是什么,又该如何有针对性地引导孩子,让他们学会分享呢?本文将从儿童心理发展的角度来谈谈分享。
  研究资料显示,从生命的第二年开始,孩子就会表现出一些分享倾向的行为:12个月的婴儿,会与别人“分享”他感兴趣的活动,偶尔还会把玩具给同伴玩;18个月的儿童常常会把玩具出示和递给不同的成人。
  但早期的“分享”行为其实并不是一种有意识的行为,更多是由于婴儿的自我意识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你我之间的区分和所有感不甚分明而表现出来的。因此有学者认为,实际上,真正的分享行为只是到了儿童参与同伴群体生活,与同伴经常性地进行交往以后才产生的。
  
  分享的早期特点之一:言行不一
  有研究发现,4岁以前儿童就能判断分享行为是好的、对的,但是在行为上却倾向于自利和以自我为中心。这一点家长和老师都深有感触,孩子可能会骂别人小气或一本正经地教训同伴“好东西要大家分享”,但轮到让出自己东西的时候,却往往犹豫不决。
  
  分享的早期特点之二:分享随年龄而增长
  早在20世纪50年代,Ugurel-Semin就研究了4~16岁儿童分享观念和分享行为的发展状况,发现291名被试儿童在与对方分享5~15颗坚果时,“吝啬”倾向在4~6岁达到高峰,之后随年龄增长而逐渐减弱。“慷慨”倾向到5~6岁时出现飞跃并逐年增加至7~8岁。“公平分享”倾向缓缓渐进,8岁以后占居主导地位,11~12岁达到高峰。
  
  分享的早期特点之三:分享动机日趋成熟
  20世纪70年代W.Damon研究了儿童在童年早期和中期分享观念的发展变化。发现4岁儿童就能意识到分享的重要意义,但他们这样做的原因经常是相互矛盾的:“我分给她,是因为如果我不这样做,她就不和我玩”或“我给她一些,但大部分是我的,因为我年龄大些”。进入儿童中期后,逐渐形成更成熟的、公正的分享观念。Damon概括出了4~8岁儿童分享观念发展的三个阶段:
  (1)平等分配水平(5~6岁)。这时的儿童懂得,当资源较少时,每个人都应该得到数量相同的资源,例如钱、玩游戏的次数或好吃的东西。
  (2)按劳分配水平(6~7岁)。在这个水平的儿童认为,应该对那些工作特别努力的人,给予额外的奖赏。
  (3)仁爱观水平(约8岁以后)。到这个水平的儿童认为,应该对那些条件不好的人给予特别的关注――例如对那些积攒零钱不多或手里没有零钱的孩子,应该多给一些零钱。但这种观点只适用于跟朋友的交往。而在与陌生人交往时,则更多地遵循平等分配原则。
  
  分享的早期特点之四:分享随分享物不同而不同
  有研究对比了儿童对偶得物和拥有物分享倾向的差异。结果发现,对于在实验室情境中偶然得到的、自己喜欢的物品,24%的4岁儿童、50%的5岁儿童和71%的6岁儿童能够将其与未得到该物品的同伴分享,发展趋势非常明显,关键转折年龄在5岁以后。而对于通过竞赛得到的奖品,大多数4岁儿童还不能区别其和偶得物品间的不同,5岁和6岁儿童则大多视之为“自己拥有的”东西,尽管原因有所不同,但80%的4~6岁儿童都不能将其让给在竞赛中失败、未获得该物品的同伴。
  幼儿分享观念和分享行为的发展受其认知、情绪情感等发展水平的限制,表现出一定的年龄特征。所以,我们首先要尊重他们的发展水平和现实需要,在此基础上再进行适当的教育引导,培养和提高孩子的分享观念和分享技能。
  
  成人指点和示范
  成人的教导在早期分享中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一般来讲,家长都会教育孩子把自己的东西与人分享,如通过口头表扬或赞许的表情、竖大拇指、亲吻等予以引导。但如果孩子不愿分享,家长往往处理不当:一是强求,以简单的理由(“你是大哥哥”)或是威胁的手段(“以后再也不给你买,我不喜欢你了”),试图让孩子“听话”;二是扣帽子,家长会因为孩子给自己“丢面子”而动怒,讽刺挖苦或是训斥孩子为“小气鬼”。事实上,这些做法往往让孩子心生怨恨和无奈,即便分享也是心不甘情不愿,甚至有些孩子会因为“大让小”的规则而不想长大或在比自己大的人面前“倚小卖小”。一顶“小气鬼”帽子虽然并不光彩,但也不足以让孩子停止小气。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平日多灌输,或事后多指点,不急于求成,要让孩子在安全、快乐等积极体验的基础上分享。具体可以通过灌输互惠、有序等原则,让孩子理解分享的意义,比如,“你现在让别人玩了,以后别人也会让你玩”,“每个人都把自己的东西拿出来给别人玩,原来每人只有一个玩具,现在可以有很多玩具玩了”,等等。对于幼儿来讲,我们不应该期望他们的亲社会行为一定要出自利他的动机(比如同情),而更应该关注他们的利他行为,无论其是希望以此获得表扬、避免批评或是互惠互利。应该尊重孩子的需要,以真情实感的方式引导他们好的行为。在他们在分享中积累了更多踏实、愉快的感受之后,再一点点强化其利他的动机。分享不应该仅仅服从理性的规则,还应该体验其中的乐趣。
  此外,可以给孩子戴戴高帽子,即经常强化孩子:你是一个善良的人、懂事的人、爱帮助别人的人、友好的人等,这样,孩子就会把类似的特质整合到自己的自我意识中去。研究发现,具有强烈利他性自我意识的人,比那些不认为自己热心、仁慈和乐于助人的人更具有亲社会倾向。
  除了言语的引导,成人还可以通过影视节目和童话故事等给孩子提供学习的榜样,也可以通过角色扮演游戏(如“招待小客人”),让幼儿掌握适当的礼仪和分享技能。当然,成人的身教具有更为重要的榜样作用。
  
  同伴交往
  同伴关系更具平等性,所以在同伴交往中更能积累与人分享资源的经验,特别在儿童进入幼儿园以后,群体共同生活给他们提供了大量与人分享的机会。当然,同伴交往中也更容易发生冲突,不过,就如皮亚杰所说:“一般的同伴交往和具体的同伴冲突是儿童发展视角转换能力的必要条件,是儿童摆脱自我中心的前提。”Damon也指出,平等式的同伴交往使儿童对他人的观点更为敏感,这反过来促使儿童公正的分享观念的发展。而在公正分享推理方面做得较好的儿童,往往在解决社会性问题、帮助他人、与他人分享等方面也做得较好。所以,成人不要一看到孩子间发生争抢就马上介入调停,甚至有时可以有意地制造资源短缺的局面,让孩子在冲突和解决冲突中学习和建立彼此之间的交往原则,发展其分享观念和分享技能。
  (作者系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系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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