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出祸悔不及_不听好言劝 祸来悔不及
10月7日的正午,秋日明媚的阳光照得澜沧江水有些晃眼,玉米绽放的芳香迎面扑鼻。然而,两个鲜活的生命没有来得及留下一句话就去了天堂。目睹2人死亡5人受伤惨景的路人,无不伤心落泪。
在事故发生前的2006年8月,云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旧州执勤点的民警,曾对行驶在省道功表线的车辆开展了严查严纠的专项活动。民警先后查处了8人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处以了罚款教育和15日****的处罚。这8人中就有“10.7”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蔡正有父子俩。在****期间,蔡正有写下了在没有取得驾驶证之前,自己不驾车,也不让儿子驾驶机动车的保证书。
蔡正有从拘留所里出来后,并没有把这次处罚放在心里。他和儿子一道和民警玩起了交警上班我休息,交警休息我出车的游击战。此后,民警又曾多次抓获蔡正有及儿子蔡利军无证驾驶机动车,且使用货运机动车载人的违法行为。但是,当父子俩一见到民警,往往弃车逃跑。民警上前追赶,就以跳江、跳崖相要挟。
民警将这一情况向旧州镇党委、政府进行了汇报,得到了旧州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和高度重视。旧州镇党委书记张杰发向笔者介绍说:肇事者驾车时,年纪只有15岁。在这样的情况下,民警把他列入重点的管理和检查对象,我们镇党委政府也多次对这位肇事者进行制止。我在下乡途中,就曾遇到过两次,两次都对他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然而,蔡利军对交警的教育和书记的劝导,都当了耳旁风。10月7日中午,蔡利军掐算着交警休息的空隙,驾驶装有鸡、猪和搭乘11人的小货车,驶上了回家的路。驶出旧州镇7公里,在与一皮卡车会车时,由于蔡利军无证驾驶,技术生疏,措施不当,小货车驶离路面,滚下79米的山坡,翻在一箐沟里,造成2人死亡、5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肇事者的父亲蔡正有对笔者说:我对不起死去的人和受伤的人,这是我们父子俩的错。
事故中死亡的2人和受伤的5人,都是和蔡正有父子一个村子的,有的还是蔡正有家的亲戚。肇事者父亲蔡正有又对笔者说:货车不准拉人,这是血的教训总结出来的。我和儿子已经错了,我希望其他驾驶员不要像我们这样。
笔者在云龙县看守所看到了肇事者蔡利军,并和他做了简短的交谈――
问:你今年多大了?
蔡利军答:17岁,已开了三年车。
问:你从几岁开始开车?
蔡利军答:14岁。
蔡利军痛哭流涕地说:死了两人、受伤五人,出了那么大的事故,我真的对不起他们!民警叫我不要无证驾车,我偏不听。我不想坐牢,我想出去打工还债。
肇事者蔡利军还不清楚,致人死亡,已构成交事肇事罪。这起致2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蔡利军将负全部责任,也就意味着他将赔偿受害者的全部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申请小型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的,在18周岁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