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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教育培训分析]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论文

发布时间:2019-01-20 03:50:17 影响了:

  摘要:文章分析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教育存在的问题,教育培训的可能性及教育培训的失衡的原因,提出了教育培训的模式思路及教育培训的保障机制。   关健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教育;培训
  作者简介:林振东(1966-),男,福建龙岩人,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与研究。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08)17-0035-05
  
  一、现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成人教育体制无法满足农民工的多种需要
  现有的成人教育体制在时间安排上基本上采用全日制,在收费上往往令农民工望而却步,在班级安排上使具有不同经历的农民工与未走出过校门的学生坐在同一教室里,在教学内容上不符合农民工的生活实际,在教材用语方面不符合农民I的思维习惯,等等。目前,虽然部分省、市如上海已经开办了专门的农民工学校以满足他们的特殊需求,但那些传统的职业学校很难迅速改变它们的时间安排、教学内容、教学形式和管理形式等。现有的成人教育体系是农民工所不能接受的,现有的成人教育费用对于农民工来说更是无法承担的。此外,农民工来自农村,他们固有的生活体验、生活习惯、思维观念、文化观念具有特殊性,这也注定针对市民的传统成教体系无法胜任对农民工的教育工作。因此,教育部门要面对现实冷静思考。吸引农民工走进学校,学校教学、管理等方面要进行适时调整。
  
  (二)现行农民工教育缺乏系统的安排
  农民工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而目前的农民工教育所缺乏的是:统筹安排与协调不一致,政府、用人单位、职业学校、社会办学力量各自为政。缺乏沟通与系统安排。
  1 多头管理的培训模式制约了对农民工培训的实施。目前,农民工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有农业、科协、教育、劳动人事部门,地方主要是县乡政府,这种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农民工培训布局使得培训无法形成总体的统一规划,各部门相互推委责任下压,势必造成培训工作最终落在县乡基层政府头上。而基层政府根本没有财力投在对农民工的教育上,农民工培训吸引民间投资和社会捐助的能力又很薄弱,致使我国农村农民工职业培训的市场化进程大大落后于经济市场化进程。
  由于各级政府缺乏一套统一协调机制,政府、企业与职业学校之间也缺乏沟通与联系,而出现“民工潮”这种供不应求与供求错位的问题。
  2 由于农民工的流动性极大,他们与用人单位的合作是短期的、不稳定的,因此具有盈利性质的企业和用人单位是不会花大力气对农民工进行技能与职业道德的培训,更不用说系统性教育。政府相关部门对此缺乏指导与监督机制,而职业学校对此也难以进行有效的弥补。
  3 职业学校的办学缺乏政府的宏观指导与人才市场需求信息的引导,出现了无计划性与盲目性。由于农村条件限制。目前许多打工者只能在城里寻求培训。令人担忧的是,一些单位或个人趁此机会开办一些不重实际效果只图收费的培训班,有的一味追求对农民进行所谓的强制性培训,只要交了钱,就可以拿到务工证。还有一些培训学校乘机到处招摇撞骗。宣称有学历、解决就业出路,使得一些迫切希望掌握劳动技能的打工者节衣缩食交了培训费,却学不到真本事,工作依然难找。笔者认为,政府需对社会力量办学加大监控,对一些违法办学机构加以取缔以保证职业学校办学市场的规范化,切实引导农民工参与能为他们带来收益的培训。
  
  (三)农民工自身的积极性不高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家庭生活负担过重、工作繁忙辛苦而缺少时间、年龄偏大、收费过高等等。笔者认为。由于城市自身出现的就业压力问题与下岗问题,即使是接受过教育与培训的农民工也很难找到能够与其教育投入相一致的工作,这便造成农民工对教育的高期望与低效益的矛盾心理。
  
  二、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实施农民工教育的可行性分析
  第一、社会需要、全社会的关注与政府的扶持。为农民工教育提供有益的社会大背景。“民工潮”引起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已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关于农民工的系统安排已纳入到各级政府的规划范围。
  第二、农民工自身对教育的渴望。在竞争激烈的城市中,农民工往往只能从事城里人不愿干的脏累活,所以他们比其他农民更深刻地体会到知识的重要性。尽管农民工具有对教育的高期望与低效益的矛盾心理,但他们也明白接受较多的教育意味着自身竞争力的提高、收入的增加和命运的改变,所以农民工自身对教育是感兴趣的。经济条件稍好一点的农民工非常重视其自身的教育。
  第三、新生代农民工的智力水平、接受能力和丰富的生活经验为他们接受教育提供了前提条件。据统计,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的年龄在16―25岁之间,位于技能开发的最佳年龄阶段。
  第四、对农民工教育的不断深入探索和研究,将会不断地给农民工教育提供切实可行的理论指导。近些年来。关于社会转型期的社会分层和流动人口的专门研究成果日益增多,这无疑给农民工教育研究提供宏观理论背景。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将为农民工教育的开展指明方向。
  
  (二)农民工教育培训失衡的归因分析
  1 企业、政府和社会的责任不到位
  政府责任缺乏,是农民工参培率不高的重要因素。农民工生活在城市,工作在城市,为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他们依然是农民工,不能享受所奉献城市的社会福利政策,“二元”户籍和经济结构在劳动者身上体现得最充分。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政府部门只是重劳务输出,轻技能培训,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研究不多。指导不全面系统:对与农民工教育培训有关的用人单位、教育机构、从行业的各种关系协调不力:对农民工教育培训的资源整合不够,造成有限教育资源的浪费;对农民工教育培训采取的措施不力:没有建立统筹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同时。政府的服务不够,有关农民工培训和就业的信息渠道不畅通。农村闭塞、农民分散、现代通讯工具少。书报杂志订阅少,农民不知道在哪里学、学什么符合市场的要求;不知道哪儿好就业,只好辗转南北盲目流动。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师资水平参差不齐,相关教材开发跟不上形势的要求。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和就业指导不及时,对农民的教育培训结果评价系统不健全。
  农民工在次属劳动力市场超强度工作、超时间劳动的背景下还投入学习是不太可能的,加上企业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常以农民工缺乏稳定性为由,拒绝对其招用的农民工实施培训,在农民工培训问题上不愿作长期投资。
  有些领导和部门对农民工培训工作只停留在口头上。具体问题落不到实处,相关政策、措施不到位,致使农民工培训处于一种比较松散的状态。加上农民工培训经费投入不足,缺乏资金保障。多数培训机构基础条件较差,缺乏培训所需设施、设备、 培训教材和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等等,这些都严重制约着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
  
  2 农民工对培训的认识缺乏开拓性、长远性
  农民工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自然经济冲击下诞生的,其思想与农村自然经济思想一脉相承。农民工受到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思想的束缚,视野较窄,目光缺乏长远性和开拓性。首先,对参加培训缺乏足够的动力,79%的农民工并没有像多数学者预言的那样准备“农民变市民”,而只是做好了打几年工。临时赚点钱的打算,最终还是会回归土地,但这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因为要准备变为市民,必然要考虑到就业、子女教育、住房等问题,而这个门槛对于农民工来说实在不容易逾越,这导致相当一部分农民工缺乏足够的动力参加培训。其次,对培训内容的选择缺乏长远性,为了让农民工永远转移进城市,培训内容应该是丰富的,如法律知识、纪律与时间效率观念、自我保护意识以及职业技能培训等。但是。农民工大多只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在对培训内容的选择上,更看中的是短期收益。第三,对培训的成本和收益缺乏正确的认识。参加培训是要付出成本的,即培训的费用和培训所需的时间,后者构成了培训的机会成本。
  
  3 政府缺乏对农民工培训的配套政策
  从目前国家颁布的有关农民工培训的文件来看,主要是阐述怎样培训农民,以促进农民非农化,而缺少对农民非农化问题的配套规划和阐述。事实上,农民工培训工作不仅是对数量众多的农民进行培训,更是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和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一项战略措施。必须要有农民非农化的长期规划,农民工培训的目的是提高农民工素质,使农民工适应中国产业结构升级换代和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需要。实现在城镇就业,最终使农民工融入城镇。同时,经过培训并已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是否依然是农民,政府应该给予他们怎样的社会待遇,给予他们什么样的社会定位,这个问题目前还没有定论,这也是农民工培训的政策领域存在的障碍因素。
  
  4 缺乏对现有资源的有效整合
  首先,在培训机构上缺乏有效供给,以学校为本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忽视劳动力市场需求。难以向农民工提供具有较强针对性、实用性的教育培训。其次,在培训内容上缺乏有效的供给,各类培训机构在培训内容供给上也是极不平衡,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5 缺乏有效的培训质量控制体系
  农村青年满怀希望参加外出务工人员培训班,希望能学到点实用技能。但是,结果却大失所望,“技能培训全在黑板上学。这又不是初高中。哪儿能真的学到东西啊”。于是。没过几天班里没剩下多少人,这不仅仅反映出当前农民工培训的现状。更折射出当前农民工培训存在的普遍问题是:缺乏优秀的师资,切合实际的培训教材不多。教学手段陈旧单一,实践教学严重不足,更为严重的是目前政府还没有有效的农民工培训质量评估控制体系,难以促进培训质量的提高,培训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频繁的职业变动使企业和单位不愿为其提供教育和培训。
  农民工受教育培训机会的获得与其职业的不稳定和多变有很大关系。现阶段,我国农村劳动力处于无限供给状态,因此农民工外出找工作没有多少选择余地,他们处于被动接受状态,《劳动法》也没有有效地保护农民工的就业权益,同时他们自己的法律意识也很淡薄,绝大多数农民工无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不少企业利用法律缺陷和农村劳动力供给的丰富。采取短期使用农民工的策略,以降低企业生产和经营成本:农民工为了寻找更好的工作。或不愿长期干一种工作。也经常会不辞而别。因此农民工很难与企业或单位建立起稳定的契约关系。农民工的频繁流动和这种不稳定的关系使企业或单位不愿拿钱为农民工提供教育和培训。
  
  三、培训的模式思路
  
  (一)构建以输入地区在职教育为主的农民工教育模式
  农民工教育由以职前培训为主转变为以在职教育为主,更符合当前农民工的实际。作为一个社会阶层,农民工群体是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发展起来的。早期的农民工文化基础较差,多为文盲与半文盲,年龄较大。所从事的工作基本上是技术含量低的体力劳动,劳动强度大、工资低、工作流动性强。他们外出打工的目的主要是为养家糊口。对他们而言。城市仅仅是一个工作场所。由于缺乏基本的职业技能和城市生活经验,因此,这一时期的农民工教育重点为职前的引导性培训,辅之以职业技能培训。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广泛应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规模不断扩大,年龄特征趋于年轻化。以青壮年为主,其文化素质较前一代农民工高,他们从农村出来的主要目的已不仅仅是为了赚钱糊口,更期望自己能够长期留在城市,成为城市居民。农民工的这些变化,必然要求农民工教育由以职前的引导性培训和劳动技能培训为主,转变为以在职培训和加强融入城市所必须的文化知识教育为主。
  
  (二)MES模式
  MES(Modules of Employable Skill)课程模式是由国际劳工组织开发的一种“模块式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意为“适于就业技能的模块组合”。由于农民工受工作时间、工作条件的制约,农民工教育培训的课程不应该是固定和系统化的,应该是农民工可以根据具体需要进行灵活选择。MES课程模式提供了适于自学的学习材料。强调学员的自学,这样能使学员发挥最大的主观能动性,同时能为农民工节省时间、节省费用。
  
  (三)富平模式
  “富平模式”,即“民办公助”的培训――就业――权益保护一体化的农民工培训就业新模式,富平学校是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汤敏等人出资于2002年成立的职业学校。是我国第一个“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股份制有限责任中级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它以市场化的操作方式,针对贫困地区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探索出培训和就业“一条龙”的运作方式。
  
  (四)订单加定向式教育模式
  “订单加定向式教育”,顾名思义就是参与合作的企事业单位与教育部门签订人才培养培训合同,优先录用合作院校的毕业生,并要积极参与职业院校的教育与培训活动,在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培养目标、人才规格、知识技能结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学习成果评估等各方面发挥主导作用。这样学生成材率和就业率都比较高,教育部门与用人单位以及被培养者三赢。在全球化经营中,人才竞争越来越激烈。于是。一些知名企业提出并实施超前“定做人才”战略,“订单式加定向式教育”最大的好处就是。一方面学校教育目标明确,教育内容专一,教育方法是动手与动脑相结合,学校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来培养人才,学生一旦进入就业岗位。其适应能力较强。另一方面减少了学生的就业压力。给学生入学就业吃了“定心丸”,使学生能够静下心来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和操作技能。
  
  (五)补偿教育模式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党浙江省副主委陈守义提 出实施补偿教育,把农民工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他认为,社会上琳琅满目的教育培训机构,对于广大农民工而言是“可望而不可及”。农民工迫切需要的是适合他们的成人教育模式。所谓对农民工的“补偿教育”可以从两个方面去理解,一是从硬性的国家和地方政策方面,通过有关的政策法规将对农民工的补偿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如可通过部分财政拨款与雇主、农民工共同负担经费,采取补助、培训券、报账等方式,对农民工进行学历、专业技能、法律常识、公共道德方面的教育。如就地开办培训班、知识讲座等;二是从柔性的文化熏陶、文化感染和文化享受的角度,为农民工的文化生活提供服务。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公益性文化单位都应向农民工开放,为农民工看书阅报、学习科技知识等提供方便。
  
  四、教育培训的保障机制
  
  (一)启动先行地区的试点,加强农民工培训的立法工作
  为了切实加强农民工培训,许多发达国家都注意通过立法措施支持农民工培训,明确农民工培训或农村职业教育的地位、内容和资金投入,依据法律规范利益相关者和行为,并协调其相互关系。此项工作虽然已经开始引起我国相关部门的重视,但是,我国农民工培训的专门立法工作,在总体上尚未启动,甚至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由于我国的农民工培训工作仍处于加快启动和多元分化的阶段,建立全国性的农民工培训专门立法,条件尚不成熟,操之过急有可能产生物极必反的结果。但可在局部先行地区,加快农民工培训立法的试点工作,通过地方立法或部门条例的形式,形成约束利益相关者行为、规范其相互关系、维护农民工培训市场秩序的基本依据。借此,为今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培训的立法工作积累经验。
  
  (二)引入竞争与市场运作机制促进农民工培训模式的改造与培训质量的提高
  1 鼓动各地因地制宜地建立诱导不同利益相关者积极参与农民工培训的机制,以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农民工培训融资机制的诱导功能
  借鉴国际经验和现行政策的基础上,第一,借鉴农村信用社对农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的经验,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扶持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受训农民及其转移和创业:或利用财政资金对受训农民的创业贷款提供部分贴息。第二,在加强部门合作的基础上将农民培训和鼓励农民自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结合起来,对于受训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降低收费标准。第三,允许用人企业将农民工培训经费的一部分冲抵企业税收,以便于激发用人企业开展农民培训的积极性,
  2 积极营造不同类型培训机构平等竞争的环境。强化市场对农民工培训机构的筛选机制。加强农民培训示范学校或示范基地建设
  对现有培训机构和培训资源的整合、集成与利用,应该在鼓励和诱导不同类型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农民工培训的同时,一方面注意利用和改造政府及准政府系统现有的培训资源,促进其焕发生机活力并挖掘其培训潜力;另一方面,积极扶持企业、民间培训机构和农民专业协会、专业技术经济研究会、行业协会培训体系的成长,逐步形成鼓励不同培训主体有序分工、公平竞争的体制和政策环境。与此同时,对培训机构和培训资源的整合、集成与利用。应该主要服务于培训农民、提高农民素质的目标,而不是救活培训机构的需要。在此基础上加强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共同加强农民工培训示范学校或示范基地建设。
  
  (三)企业端正理念,承担主体责任
  企业是农民工工作、生活的依靠,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当然也应该以企业为主体。首先必须端正理念,在当今世界,面对国际国内同行同业的激烈竞争,企业求生存、求发展,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所以,对全体员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是办好企业的第一要务。熟练工、等级技工是企业的“财宝”,企业要克服为节省工酬而“年招年换”的短期行为,对农民工要尽可能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务关系,从而为农民工教育的持续开展、素质的不断提高创造有利条件。明确了教育培训的理念,企业就要从追求兴旺发达的目标出发,高度自觉、精心设计、创造条件、合理安排,科学有序地对农民工实施教育培训。要把此项工作当作关系到企业生死存亡的常规任务来抓。组织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保证长期、有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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