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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激发艺术审美灵感_艺术灵感的审美激发

发布时间:2019-01-28 03:43:10 影响了:

  内容摘要:灵感在本质上是一种精神或情感准备与认知准备处于交互状态时的某种突然的明悟。灵感的激发和捕捉对艺术创作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但这又是很难做到的,别人的经验未必适合他人。不过,对灵感进行心理机制上和审美机制上的分析可以有助于创作者形成独特而有效的灵感激发方式。从心理机制上来说,灵感是在意识松懈,潜意识“放纵”的状态下涌现的某种意象;从审美机制上来说,潜意识意象是被审美规则规范化过的才蜕变成为了真正的艺术灵感。在艺术灵感激发过程中,有一定的审美准备是必需的。
  关键词:艺术灵感 应激准备 审美激发
  
  在艺术创作过程中,面对一大堆纷繁杂乱的材料,如何勾画出一个前所未有的艺术形象和世界,这是一个难题,同时也是关键。在此,有经验的艺术家无不承认,灵感的作用尤为重要,它仿佛开启艺术世界的钥匙,甚至古人视灵感为神的启示。荷马在其史诗开头中就曾呼唤诗神给他以灵感,苏格拉底说诗人写诗是“凭一种天才和灵感”,德谟克利特认为“没有一种心灵的火焰,没有一种疯狂式的灵感,就不能成为大诗人。”因此,激发并捕捉到灵感成为创作活动中艺术家们梦寐以求的事情。这并非一件容易的事。许多人为此抓耳挠腮、坐卧不宁,想尽一切办法,甚至模仿他人的经验,但灵感对其仍如神示一般神秘而不可捉摸。
  “灵感”这个词,源于古希腊,原意是指神的灵气。柏拉图认为灵感是“神性的着魔”,是人与神的沟通。德谟克利特认为:“这是一种感情极度狂热或激动的特殊精神状态。”英语中灵感(inspiration)一词的意思是“灵气(spirit)的吸入”,它的原始意义也是指的一种降神术。我国《辞海》定义说:“创作者在丰富实践的基础上进行酝酿思考的紧张阶段,由于有关事物的启发,促使创造活动中所探索的重要环节得到明确的解决,一般称为获得灵感,灵感的生理机制是大脑暂时神经系统的接通。新的信息输入激荡着过去储存在大脑的信息,信息重新组合即出现灵感。”可见,灵感在本质上是一种精神或情感准备与认知准备处于交互状态时的某种突然的明悟。灵感能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创造,但是,它的产生是突然而来、倏然而去的,具有突发性、突变性和突破性等特征,似乎并不为人们的理智所控制的。
  当然,也有一些人在长期的创作实践中形成了某种独特的获得灵感的方法或途径。在创作时,意大利戏剧家阿尔菲耶里在听音乐;美国作家艾伦・坡、英国作家德・昆里借助**;法国作家伏尔泰和巴尔扎克借助咖啡;德国诗人席勒在创作时喜欢嗅烂苹果的气味并把脚浸在冷水中;卢梭露顶让太阳晒热头脑;米尔顿躺在床上构思;音乐家莫扎特则先做体操;尼采喜欢散步。在中国也不乏类似的“怪癖”,李白在饮酒时创作力最大,故杜甫有“李白斗酒诗百篇”之语;而李长吉则“驴背寻诗”;欧阳修的创作则有“三上”之说----马上、枕上、厕上。
  关于这些“怪癖”,朱光潜先生认为,其核心之物事,如音乐、咖啡、**、烂苹果味、酒等对创作者都有某种独特的催眠功能,使得创作者的意识作用松懈,从而灵感得以闪现,潜意识中的意象得以涌现。这里,“潜意识中的意象”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被创造出来的艺术世界。朱先生这个基于意识与潜意识关系的观点在心理机制上对灵感发生的分析,应该可以给艺术创作者根据自身特点发展适合自身的灵感激发途径以很有效的启发。在这点上,弗洛伊德在文艺学上的“白日梦”理论更为彻底,他在《诗人与白日梦》一文说道:“即使偏离白日梦模式最远的作品也可以通过不间断的、一系列的过渡事件与白日梦相联系。”可见,“白日梦”这种自我潜意识的“放纵”模式与艺术创作的灵感的产生是有着密切的联系的。但这可能还不够,这只解决了在由日常状态向创作状态转变时的人的变化,即只解决了灵感激发的心理准备状态。
  在实际创作过程中,激发并捕捉灵感必须还要理清并解决一个问题,即创作材料到艺术世界的蜕变,即对象的变化。确切地说就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或途径,处于被催眠状态的创作者灵感闪现,将现实的材料变成了一个被创造的艺术世界。这看起来似乎只与材料的收集和创作的技巧有关,但并非如此,创作技巧只解决了艺术世界被物化和表达的顺畅度和准确度,而不跟其产生有关;当然,材料的收集和情感的体验作为灵感发生的应激准备也很重要,但这不是本文探讨的重点,毋庸赘言。我们需要弄明白的是,在以上所有的准备都具备的时候,是否有一些普遍适用的方法或途径,使得我们看起来无迹可寻的灵感可以激发和捕捉。
  那么,从现实材料转变到艺术世界,到底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或途径呢?如此的方式或途径又如何有助于灵感的激发呢?上面我们讲到朱光潜先生的观点时,提到了“潜意识中的意象”。很显然,从冷冰冰的现实材料营构出活生生的艺术世界这个过程,实际上就是某种审美意象的涌现过程,在其中起引领作用的是人的情感,而转变的方式或途径就是审美。换一句话说,被情感引领而来的材料经过审美方式的筛选、变形和重新组合构筑了一个新的世界,即艺术的世界。这仿佛平静的繁星漫天的宇宙在某种新的力量规则的吸引和挤压下突然坍塌,缩为一个起点之后又突然爆炸出来形成一个新的宇宙,而这个新宇宙的星系、星云等等全部按照这种新的力量规则的理想排列、组合。此处,“突然爆炸”就犹如灵感在创作过程中的闪现;新的力量规则的理想犹如审美的理想,对于“旧宇宙”的幻灭和“新宇宙”生成是必不可少的,甚至是决定性、支配性的;审美的理想是灵感得以激发的实际推动力量,否则“旧宇宙”仍旧是“旧宇宙”,现实材料仍旧是现实材料,“新的”艺术世界不会被创造。从而,我们知道艺术灵感的闪现必定受激于某种审美理想。所以,灵感的激发还必定具备一定的审美准备,这才是材料得以通过灵感被构筑为艺术世界的关键所在。
  下面,我们对一些典型的审美理想进行考察,看看它们是如何激发灵感的。
  叔本华的审美理想:叔本华认为审美可以达到两种状态,即秀美和壮美。这两种美感的产生都仰赖于一个过程,即意识带着意志观审世界并达到意志消逝的纯粹观审状态,达到的道路有两种,一种是意志从意识中的消逝自然而然出现,另一种是意志自觉自愿地超脱。叔本华认为,无论那一种情况,达到审美的理想都必须发生意识对意志的摆脱。
  也就是说,美感和美的意象的产生,即灵感的被激发,关键在于意志的处置问题。叔本华的意志概念其实是和根据律、因果律等等理性考察世界的方式联系在一起的,而这种考察方式又总是把世界看作一个流动的,不断变化,无法确定的世界。因此,摆脱意志地观审世界的方式的着眼点就在于放弃在观审世界时对事物的因果关系和纵横联系的注意。这并不难做到,起码有一个明确的起始点。由此起始点出发,灵感的产生是可以预期的。
  尼采的的审美理想:尼采其实有两种似乎截然不同的审美理想,一种是日神状态,一种是酒神状态。在日神状态中,人处于对美的外观造型的梦一般的非理性幻想,从而体验一种理想的光辉的生命的美感;在酒神状态中,人放纵着情绪,使其处于系统性的激动亢奋状态、痛苦与狂喜交织的癫狂状态,从而体验到一种深度的悲剧性的死亡美感。达到日神状态需要进入非理性的幻想,而达到酒神状态需要个性的解缚,进入原始自然的放纵体验。具体说来,我们可以从字面上寻到一些线索,一种就是抛开现实,白日做梦,一种就是打破禁忌,对自我否定,寻求类似于死亡的迷失的感受,例如酒半醉、在舞厅中感受疯狂的音乐并狂舞等等,这类例子数不胜数。这两种状态其实是激发艺术灵感的两个必要的互补条件,日神状态寻求的是外观造型即形式上的创造,而酒神状态寻求的是心灵体验即内容上的纯化和凝炼。在完整的艺术灵感激发过程中,都是必不可少的。
  杜威的审美理想:杜威认为艺术即一个完满发展的经验,美感即一个完满发展的经验的获得。因此按照杜威的审美理想,获得艺术灵感就必须要去艺术创作实践,在艺术创作实践中体验、捕捉、凝练、组合各种经验,使之完满。也就是说,我们不必在艺术创作之前获得艺术灵感。我们可以在艺术创作实践中,像做科学实验一样不断追求和抛弃各种不和谐的感受,直到找到最完满的感受,即艺术灵感。在此过程中,也许在艺术创作实践活动中,甚至是功利性暂时占主导的状况也没关系,只要此志不移地追寻美的感受,不断抛弃功利性的东西,最终一定能获得完满的经验,即艺术灵感。此种审美理想对灵感的激发也许是最能够为“非天才”所容易习得的,是一种很实用的方法。
  现象学的审美理想:现象学的审美实际上是进入一种常识性认知或功利性认知的屏蔽状态,即意向性直观。在此种状态中,观者“心中有物,眼中无物”,所“看到”的直接就是一种迷醉而玄妙的主观世界。在此世界中,一切事物按照观者的主观感受来定义,并被打上观者的主观精神烙印,即“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状态。这是一个很好的线索,有过“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状态并从中回复的人,比较容易理解和把握这种方式。当然,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轻易进入这种状态,它要求观者有较为敏锐地感受能力和较强的情绪驾驭能力,否则无法进入或者无法脱离。但是一旦掌握这种观审方式,灵感极易产生,进入意向性直观观审世界,创作对象的形象及其所处的世界跃然而出。
  灵感的产生依赖于主体的应激准备,包括心理、情感、材料等等,但灵感的激发最重要的是要有审美理想的准备,并通过审美的方式和途径来进行。虽然做好了审美准备并不能完全确定艺术灵感会马上产生,但是,艺术灵感的产生起码会比毫无审美准备的状态或者总是没有放弃以功利性来观审世界的状态要好得多。所以,产生灵感的一个必要的主观条件就是放弃或者弱化现实世界对自己的牵绊,在一个主观创造的世界里获得自由的非功利的审美的观审方式。
  
  黄小流,厦门大学人文学院艺术学硕士研究生,右江民族医学院助教,研究方向为电影艺术和艺术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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