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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与突破——关于中小学教师流动的理性思考*]绝对理性困境

发布时间:2019-04-11 04:55:19 影响了:

  摘要:现阶段,教师流动有其必要性和必然性,因此必须正视教师的流动,适应新的形势,建立新的管理体制,作者认为可以建立教育系统内外流动机制和系统内教师定期轮换流动机制来规范教师的流动。
  关键词:教师流动;系统内外流动;定期轮换流动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2)18-0026-02
  人才流动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中小学教师流动也是大势所趋。然而,目前,很多地方教师不合理的流动,如:教师单向上位流动(由条件差的地区和学校流向条件好的地区和学校),教师流失严重(大量教师由于种种原因改行流出教育系统),造成师资配置的严重失衡和大批优秀教师流失,给教师队伍建设带来不小的危害。那么,究竟应该怎样认识开放格局下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流动现象,怎样建立新的管理体制呢?一方面既不排斥教师合理流动,另一方面又促进师资的合理配置和结构的优化。本文想就此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中小学教师流动有其必要性
  首先,教师合理流动是解决教师流失的需要。长期以来,为稳定教师队伍,对教师实行“政策保护”,对教师参与人才市场的竞争设有种种限制,让绝大多数教师长期固定在一个岗位,一次分配,强求终生从教。而教育系统外的人才又难以流进教师行列。实践证明,这种师资管理的自我封闭状态不利于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结果,要么教师不辞而别,要么留住了人留不住心,导致教师大量单向流失(包括离职的显性流失和在职的隐性流失)。历史经验表明,在教师流动的问题上,单纯用行政手段禁止是无济于事的,堵截不如疏导,解决教师流失的唯一出路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尽快建立新的教师流动管理体制,使教师人才有进有出,保持教师队伍的动态平衡。[1]
  其次,教师合理流动是优化师资配置的需要,促进校际师资均衡发展的需要。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国教师数量短缺的矛盾已不再是主要矛盾,但教师的学科、年龄、性别等结构性失衡导致校际师资发展不均衡的问题相当突出,制约了我国基础教育的健康均衡发展。只有通过教师合理流动,才能使各校师资余缺互补,优化组合,保持学校师资的动态平衡,促进教师队伍效能发挥的最大化。
  再次,教师的合理流动是教师自身成长和发展的需要,也是提高学校管理绩效,增强办学活力的需要,教师的合理流动也是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而且教师的流动必然会促进竞争。竞争一方面会给教师队伍注入活力,一部分教师会通过在新环境提高和发挥才干脱颖而出;教师流动也会给暂时失利者以多次奋起直追的机会而不至于失去信心;而使多次失利但仍不思进取者,即不适合作教师和不想作教师的人,让其另谋出路。另一方面,竞争也会给学校增添压力和动力,教师的流动客观上打破了学校管理的僵化局面。由于教师处于流动状态,各校必须注意制度建设,而不因人设策,促使学校不断改善用人环境和陈旧的管理模式,刺激学校主动调整和发展,从而增强学校的办学活力。
  最后,一些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为教师流动创造了有利条件。2006年6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32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这一规定在尔后各地出台的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中重申。例如,2008年11月北京市出台的《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四章第36条重申了这一条文,江苏省在《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中规定,每年流动15%,大体6年内教师流动一次,2010年初,教育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中,这一宗旨进一步得到强调。2010年7月30日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四章第9条对此表述是:“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这项规定使教师校际流动政策具有了法律地位,教师定期流动制必将成为大势所趋。
  二、教师流动是否会带来更大的教师流失
  有人担心,打开教师流动渠道,会造成教师队伍有出无进,失去平衡,给教育事业的发展带来震荡甚至重大的损失。诚然,教师的合理流动打破了人事管理几十年来的稳定性,自然会给学校带来某些波动,但不会因为教师的合理流动造成教师大量的流失,更不会给教育发展带来混乱。
  首先,教师职业也有不少诱人的地方(如职业的稳定性,每年较长的寒假和暑假等)。现在由于教师的职业劣势(经济待遇低,职业待遇低,社会地位低等)已不复存在,越来越多的人希望能够步入教师行列。
  其次,多年来,有志于从教的人才难以进入教师行列,也是造成教师系统出多进少的单向流失的重要原因。
  再次,从系统科学角度看,任何系统都存在于不断变化的环境中,系统之间也在不断的进行物质能量等的交换,都会打破系统原有的平衡,为此,就要进行调整以达到新的平衡。保持系统的动态平衡是确保系统最佳运行的根本。一旦教师系统处于人才有进有出的动态平衡,那么教师队伍在数量上会趋于更理想,质量上会趋于高水平,结构上会趋于更合理。
  当然,教师合理流动可能会使某一地区、某一单位,在某一阶段带来损失,但从长时间看,教师流动只会给全局增加效益。不仅不会削弱师资力量,反而会给教师队伍注入新活力,也会更好的发挥人的潜能,体现人的价值,实现教师队伍的优化,会促进各校各地师资的均衡发展,最终促进教师队伍整体质量的提高。
  三、建立开放、有序的教师流动机制
  中外教育实践证明,教师流动是一柄“双刃剑”。合理流动有利于师资合理配置和教育公平的实现。不合理流动,会导致强校愈强,弱校愈弱。目前,我国中小学教师流动不仅没有使有限的教育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反而降低了教师队伍整体效能的发挥,因此建立新的教师流动管理机制就显得尤为迫切。
  1.建立双向开放的教师系统内外流动机制。一方面要广开师源。让综合大学的非师范毕业生经过专门培训,获得教师资格证后参加公开招聘,合格者流入教师系统,成为正式教师。这一点已没有政策障碍,但进入的人并不是太多。因此,要创造条件,疏通渠道,提供岗位,使有志于从教的人才能真正流进教师队伍。另一方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允许一些不愿或不适合教师职业者流出教师系统,另谋出路。目前,教育部在湖北和浙江两省试点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每5年登记一次并建立教师退出机制的试点。因此,要废除人才流动中某些限制和繁琐的审批手续,允许教师参加公开招聘,鼓励竞争,并允许其流出教师系统,以最大限度的发挥个人的潜能,促进师资队伍的优化。
  2.建立系统内教师定期流动机制。为解决地区间、城乡间、校际间师资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应建立教师定期轮换流动制。让教师定期在地区和学校间流动,特别是在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城市与乡村,重点、示范学校与普通、薄弱学校之间轮换流动,能保证各地、各校间师资和教育水平逐步走向均衡。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发挥优秀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有利于广大教师更快的成长,是实现教育公平,整体提高教育质量的必由之路。全国相当多的地方都在推行教师定期流动制的试点。但由于相关政策和法规不健全及一些教师管理体制和机制上的障碍,使这一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大打折扣,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制度实施的初衷。为此,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相关法规、政策、制度,以法律形式规定教师流动的义务性,流动的期限,流动的待遇,设立流动的程序,建立一套完善的教师流动轮换制度,并进行规范化的操作,保证教师流动的合理、有效。[2]
  参考文献:
  [1]傅树京.谈控制中小学教师流失的措施[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1996,(1):105-106.
  [2]汪丞,方彤.日本教师“定期流动制”对我国区域内师资均衡发展问题的启示[J].中国教育学刊,2005,(4):5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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