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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企事业单位业遗留问题处理法规【落实“9号令”,推进破产改制企事业单位档案处置工作】

发布时间:2019-06-14 04:00:24 影响了:

  2011年11月,国家档案局发布(《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即“9号令”。其中第六条:“国有企业发生破产转制,事业单位发生撤销等情况,其档案可按照有关规定由本级综合档案馆接收。”这一规定明确了破产改制企事业单位档案的归属和流向,为实际工作指明方向。不谋而合的是,江苏省南通市早在10多年前已开始相关实践,并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摸索出一条符合南通实际、取得良好成效的破产改制企事业档案处置工作之路。我们认为,把破产改制档案纳入国家档案资源体系,是“三个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落实“9号令”的重要举措。
  南通市破产企事业档案处置工作
  1992年至2005年10多年间,南通市近600家市属企业、300多家事业单位进行了改革、改制,涉及应处置档案数量数百万卷。为确保企事业档案的安全保管、有效监管和合理利用,市档案局及早介人,全程跟踪,并成立了企事业档案处,对外挂南通市企事业档案馆的牌子,统一处置、管理南通市破产改制企事业单位档案。经过多年努力,目前,近百家破产企业档案已基本按照市档案局于2000年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体改办联合印发的《南通市国有破产企业档案处置暂行办法》进行了及时处置,这部分无论是在破产前还是破产清算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已基本接收进市企事业档案馆,处置情况良好。并为4000余名职工的工龄核定、岗位认定等问题提供了有效凭证。主要成就有:
  一是解决了管理体制问题。为确保企事业档案的安全保管、有效监管和合理利用,2007年年底,南通市档案局成立了企事业档案处,对外挂南通市企事业档案馆牌子""统—处置、管理南通市破产改制企业事业单位档案。这项工作从此有了专门机构,既理顺了管理机制,也改变了过去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多头负责、无法形成合力的局面,使南通市企事业档案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二是基础业务建设初见成效。截至2011年年底,企事业档案馆共接收保管档案130个全宗,近32.5万卷,机读目录突破70万条。在加大档案接收的同时,注重馆藏档案质量的提升。在众多实施抢救进馆的档案中,绝大多数都未经整理,为确保馆藏档案的整体质量,南通档案馆组织专业人员对这些档案进行规范整理。为抢救保护珍贵档案和民生档案,将这部分档案及时进行数字化加工,目前已数字化的馆藏档案达10万多页。
  三是档案信息服务有效开展。在保护国有资源的同时,重视对社会各界特别是改制、破产企事业单位职工提供查档服务。利用需求较高档案优先进馆、关系职工利益的档案优先整理、对工资表介绍信进行数字化等举措,大大方便了广大职工的查档利用。同时,制定并建立完整的档案数据库和使用利用频率较高、关系职工切身利益档案的全文数据库以及档案利用网络。多年来,为广大群众解决合法待遇、编史修志、继承财产、调解纠纷等提供了凭证,确保其合法利益得到落实。
  四是档案资源系统整合。为改善全市企事业发展过程中信息资源匮乏的不良局面,积极为社会各界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源,2010年,企事业档案馆开始着手开展企事业信息资料库的建设工作。南通企业信息资料库是集企事业新闻资料、视频资料、图片资料于一体的综合档案信息资料库,目前该库已收藏全市企业重要图片—万张,视频近6000个,真实记录了南通企业每日发生的重要新闻,刻录了南通企业的成长史。为人们能够完整地、系统地研究大生序列企业,建成“大生后序企业特藏库”。
  五是档案文化宣传不断加强。为更好地宣传企事业档案作用,方便人民群众查档利用,做了大量宣传工作。开展了“档案进社区”系列活动。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向居民展示企事业档案利用服务指南、馆藏精品、馆藏单位名录等内容,吸引了众多居民前来参观咨询,活动充分体现了市档案局“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的工作创新。开通“企事业档案信息网”,向全市发布有关企事业单位的相关信息,作为档案部门为企事业单位服务的专题网站,在全国开创了利用信息化手段,服务企业改革发展,促进档案部门企事业单位良性互动、合作共赢的先河。
  改制企事业档案处置工作成功启动
  破产档案流向简单,不存在后续企业接管的问题。而改制档案的情况则复杂得多,档案的流向有的在企业,有的在主管单位,有的因为几轮改制出卖,档案可能被扔掉、卖掉或被私人处置。在企业的档案,如果企业已成为民营私有,会认为档案是被他买过来的私有财产。也有的认为要保持企业档案的完整,不肯交出来。在主管单位的档案,经过几次政府机构改革和人员轮换,没有知情人,档案去向不明或保管混乱,情况难以掌握。加上近年来的政府机构改革,一些主管部门已撤销的企业,档案几经易手已经下落不明。对这部分档案的归属,也没有相关法律条文作出明确规定。改制档案成为处置工作的难点和瓶颈。
  2011年10月,经过近两年时间对全市改制企事业档案的全面调研,南通市档案局联合市监察局、国资委等部门共同制定、由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强改制企事业单位档案处置工作的通知》。《通知》在总结市改制企事业档案现状、做好档案处置工作意义的同时,重点明确了改制档案的归属、整理规范、处置工作步骤及所涉344家改制企事业单位档案的进馆时间表等具体要求,特别强调了对处置工作的绩效考核制度。改制企业档案处置工作终于在重重困难中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通知》的出台,解决了以下问题:
  一是明确了市属国有破产改制企业档案的归属。《通知》明确,各企业单位在改制前形成的党群工作、行政管理档案,会计档案,生产技术管理和经营管理档案,应移交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寄存所在地国家综合档案馆。改制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其权属归国家所有,应移交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国家综合档案馆。
  二是落实了各方责任。《通知》明确,各主管部门应对本系统内的改制单位情况进行认真疏理,并负责将改制过程中形成的档案收集齐全,规范整理后移交所在地国家综合档案馆;负责组织本系统内的改制单位对改制前档案进行规范整理;同时要积极筹措和落实该项工作经费。各改制企事业单位要及时办理登记手续,依法处置好档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改制过程中形成档案的接受和管理,并对改制后各企业档案依法监管、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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