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发言稿 > ...服务局关于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总结... 简政放权如何管
 

...服务局关于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总结... 简政放权如何管

发布时间:2019-06-18 08:56:06 影响了:
文章摘要: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方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市行政审批局对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提出了下一步推进改革的……

市政府办: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方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市行政审批局对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提出了下一步推进改革的工作思路及措施,现随文呈报,请审阅.

附:《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总结》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总结

2016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党委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以“人民群众满意方便”为目标,坚持时不我待、勇于改革、敢于创新的改革精神,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围绕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服务群众的“盲点”,多措并举,在放权上求实效,在服务上求创新、求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改革工作.

一、深化改革工作情况

(一)推进审批流程精简优化,实现审批服务提质提效

1.强力推进审批流程简捷化.从群众、企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出发,以该“放”的彻底放开、该“减”的彻底减掉、该“清”的彻底清除为原则,结合“权力清单”,开展七轮审批流程优化工作,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再梳理、再调整、再优化,全力推进审批流程简捷化,共减少申请材料1124个,减少办理时限404个工作日,减少审批环节116个,放宽审批条件14个.

2.推行“一表通”便捷审批模式.创新审批办理方式,以“一张表格办成事”为工作思路,以“合并、优化、简洁”为原则,以“双承诺、双告知”和加强事后核查与监管为保障手段,对审批申请中提交的证明、申请、登记、注册、审核等各类表册、材料进行修改、合并、优化,共减少各类审批申请表格、材料291个,剔除各种申请审批填写内容3384个,有229个具体审批业务只提交“一张表格”即可办理.以企业注册为例,实行“一表通”后,企业登记填报的申请表格由审批局成立前的12类70多页表格变成了1张表格.仅此一项改革,审批局每年可为企业、群众节约办事纸张成本约25万元.

3.不断推进“审批改备案”改革.2016年,我市分两批对103项具体审批事项实行了“审批改备案”改革,为企业、群众节省了办事时间、减少了办事成本,社会反映良好.审批局1/5的具体审批事项实现了“审改备”,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获得更多便利.截至目前,审批局已办理各类“审批改备案”办件5800多件.

4.清理规范行政审批收费中介.一是报请市政府批准暂停收取药品零售企业进行gsp认证费,进一步减轻小微经营企业的负担;二是梳理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涉审批的中介服务进行要求,在简化审批手续、大幅减少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对中介机构提交的评价、技术报告等材料严格把关,对不具备业务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提交的各类评价、技术报告,坚决不予受理,对多次违反法律法规、服务不规范不诚信、乱收费的中介机构拉入黑名单.

5.扎实落实取消下放承接行政职权工作.一是取消“户外广告登记、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等7项行政职权;二是向县(市)区下放“共用天线系统设计安装备案、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许可、母婴保健服务机构许可”等11项行政职权;三是承接自治区各厅局下放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四级、暂定级)、《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等5项行政职权.通过各种媒介向社会各界及时公告职权调整情况,做好事项下放承接的沟通对接、培训指导、服务跟进,确保事项“有人接,接得住,办得好”.

6.积极推进涉审批法规文件修改.审批局运行以来,对审批职权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梳理,认为部分条款与当前改革的总体要求不相适应,其中:涉及法律条款6条,行政法规条款12条,部门规章及部委规范性文件条款14条,自治区及相关厅局规定条款16条,本市规定条款10条,并将修改意见报市法制办.

(二)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7.推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改革.结合各地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情况,推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改革,即对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一项,由原来的登记机关核定改为市场主体自主选择、自行调整,除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前置审批的以外,登记机关在核发营业执照时,只在“经营范围”中注明“法律法规明确或国务院决定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无须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法无禁止皆可为”,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截至目前,共为1.3万户企业办理了“经营范围”登记改革营业执照,受到了企业的普遍好评.

8.推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在2015年7月实行“三证合一”基础上,2016年6月1日在全区范围内率先推行了企业注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了企业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2016年1至11月,全市注册登记企业13214户,注册资本968.43亿元,分别比2015年同期增长14.80%、0.77%;新增个体工商户26294户,同比增长19.58%.

9.认真落实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登记制度.在企业登记注册时,严格执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等相关规定.一律取消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同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注册登记事项.

10.实行先照后证、清理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积极实行“先照后证”、清理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在企业登记注册中,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作为企业登记前置审批

11.进一步完善“同城通办”机制.选取7大类58项市场准入审批事项,构建了“多点受理、同城通办、信息共享、审管联动”的“同城通办”模式,即在市辖三区范围内,申请人可就近自主选择任意办理市场准入审批注册登记地点,进一步激发了中小企业干事创业的热情.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食品经营、小作坊许可证核发等“同城通办”审批件2.5万件.

12.推进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一是全面应用信用信息.在投资、建设、环保等重点处室和项目审批、资质认定、食品药品、危化经营等重点领域实行信用核查或信用报告,逐步形成了信用信息使用审批与监管的联动机制;二是加快推进“代码”转换.截止2016年11月底,市审批局已转换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9278个,其他社会组织码89个,转换比例分别是52%和42.1%;三是扎实做好行政许可公开公示.严格落实“权利清单”、“责任清单”和许可信息“双公示”要求,在“中国.宁夏”、“信用宁夏”等网站公示公开.截止目前,共公开、公示行政审批信息1.9万余条;四是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审管信息互通平台”及时向相关部门征询特定审批对象的监管信息.截至目前,审批局已向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征询信用信息204条

(三)深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营造便利化营商环境

13.建立投资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针对市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建设类项目,每周由审批局牵头组织发改、财政、国土、规划、建设单位及市委、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规划选址意见、国土资源用地意见等审批项目进行协商,及时协调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效地缩短了项目审批周期.2016年1至11月,审批局共批复各类项目414个,其中政府投资项目380个,社会投资项目34个,涉及总投资492亿元.

14.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对接.通过开展调试网络、开发接口、统一审批事项、对接数据等工作,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的业务数据提取、推送、交换的正常运行,实现审批信息“一次录入,多系统、多部门共享”,大幅缩短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间,推进投资审批提速,实现纵横联动.

(四)依托信息化支撑,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15.加强审批信息平台建设.一是不断推进“互联网+”服务模式,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审批局办理的具体审批业务中有242项实现了网上申请、受理、回复,占整个业务的48%.二是研发“移动审批”手机app,实现了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线上与线下、网上到掌上的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审批服务方式,极大提升审批效率.三是建立“审管信息互动平台”,以审批局为主体,以业务处室为单元,以审批事项为点,以涉及审批的监管部门为对象,通过网络实现审批信息与监管信息的共享,不断增强审管互动精细化、提升审管工作高效化.

16.探索试行“视频勘验”模式.对现场勘验必要性、重要性不高的审批办件,试行以“视频勘验替代现场勘验”新模式,申请人可将经营现场视频资料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上传至审批局,审核人员“零”时间接收审核视频,经审查合格的,不再进行实地现场勘验,核发相关许可,有效地提升了服务水平,减轻了工作量,做到了行政成本和办件时限双降低.

17.不断创新完善服务方式.实行延时、预约、上门、“绿色通道”等服务,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一是推行“窗口无否决权”.市民大厅各办事窗口任何人在受理任何询问、申请时,“只说‘行’不说‘不行’”、“只说‘在哪办、怎么办’、不说‘办不了、不能办’,“只设路标、不设路障”.二是试行“柜员制”服务.在审批局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对工作人员进行“一人多岗”、“一专多能”综合培训,实现综合服务窗口能办理一个处室所有业务.

18.强化行政审批全程全动态监管.通过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和服务态度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设置电子评价器,由办事群众评价服务质量;重点岗位设置电脑双向显示屏,群众可直观了解审批过程,明明白白办事.通过审批系统电子监察模块,实现对审批全过程,包括受理、审核、批准、时限等内容的同步全程监控,确保审批要件齐全,审批环节规范,承诺时限办结,防止违规办件的出现,实现审批有效监管、依法依规.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一些制约改革的深层次问题逐渐“暴露”,成为阻挡改革创新的“绊脚石”“拦路虎”,急需自治区层面顶层设计,予以解决.

1.加快推进破解“信息孤岛”.银川市行政审批局运行后,除使用自行研发的“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外,还同时使用文化、商务、住建、环保、教育、食药、质检、卫计委8个部委的16套全国通用的审批监管系统,自治区住建、环保、工商、食药、质检等7个厅局的12个系统,“多套系统、多个流程、反复登录、重复录入”问题突出,“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严重制约了改革效能的释放.为此,我们吁请:一是对部委的16个审批监管系统,应从顶层实现各自信息系统间的资源共享,更快地推动各项改革工作;二是利用“政务云”“上下交互、左右联通”优势,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最大程度地便民利民;三是由相关部门牵头,对因审批机制改变而需变更相关系统授权、系统内部业务设置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统一梳理、统一调整,为改革的顺利推进解决技术“难点”和“堵点”.

2.加强信息化建设统一协调.目前,全国正在建设各类“政务信息系统”,推广使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也在推进统一监管平台的建设,但各个系统在设计思路、系统架构上,仍停留于“部门串联式”审批模式,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后的审批体制有所“冲突”.从立足眼前、着眼长远的思路出发,我们建议在开展各类政务服务、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的同时,能结合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实际情况,在平台研发、系统使用、信息共享、数据对接的等方面预留“改革空间”,尽量满足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后审批机制改变的需求,为改革“铺好路、修好桥”.

3.积极推进涉审批法规文件修订.银川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后,对审批职权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政策性文件进行了细致梳理.一些部门规章、政策性文件,从“利于监管”的角度出发,为审批设置了过多、过细的“具体条件”,既不适应当前改革的总体要求,也严重制约了大众创业的热情;一些审批事项下放时,受法律、法规对审批行使层级的约束,不能彻底放到位,企业群众还存在“来回跑、往返跑”的现象.建议:一是相关部门应尽快根据改革形势和市场经济发展现实状况,制定符合行业发展实际的审批规范性标准;二是对一些“重审批、轻监管”痕迹较重、阻碍创业创新、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不利于激发市场活力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尽快进行清理;三是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出台涉审批文件的管理,杜绝“私设”审批标准、审批条件、审批环节的现象,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

三、2017年工作措施

2017年,我们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问题导向、敢于探索、勇于改革、统筹规划、协同发展的原则,不断创新审批服务模式,扩展信息化应用度,便利群众、企业办事创业,以更加务实高效的举措,不断开创美丽美好银川建设新局面.

1.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已有信息平台资源和“智慧银川”“大数据”优势,加强集约化建设,推进互联网与行政审批深度融合,优化行政审批系统、移动审批app、市民大厅和审批局网站;建立“掌上审批系统”app;继续推进五级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

2.推行电子证照模式.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审批服务中的应用;完成电子证照系统和业务系统的对接,实现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同步签发,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3.进一步提升审批便利度.继续深入开展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工作,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扩大并联审批事项,推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一次发证”审批模式,实现审批“一条龙”办理.

4.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实行“一表登记,一窗申颁”便捷登记模式;继续探索开展“多证合一、一照一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5.试行环评审批“豁免制”.对部分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域、环境污染及生态影响较小的基础设施、农林牧渔、社会服务等行业建设项目,探索试行环评审批“豁免制”,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积极营造优质高效、充满活力的投资环境.

6.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编制事项目录,集中公开发布,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实行公共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

猜你想看

Copyright © 2008 - 2022 版权所有 职场范文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号:沪ICP备1800975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