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研究:成效问题及启示 国家生态环境部官网
环境要得到保护和改善,宣传教育必须先行。环境宣传教育(以下简称环境宣教)作为培养公众对环境的关心和理解、旨在提高全民族环境意识的一项崇高事业,对环境保护乃至社会发展全局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当前,环境宣教基本涵盖了各类宣传渠道与社会层面,环境宣教对于增强民众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推动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开展,具有积极作用。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环境宣教作为环境保护的基础工作,如何创新思路、突破传统、构建环境宣传教育新格局,显得尤为重要。
一、环境宣教的内涵
1.环境宣教的界定
环境宣教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其核心是积极弘扬环境文化、建设环境文化、发展环境文化,以环境文化丰富精神文明;倡导生态文明,以环境补偿促进社会公平,以生态平衡推进社会和谐。
(1)环境宣传教育的内容。环境宣传教育包括环境科学知识、环境法律法规知识和环境道德伦理知识。首要任务是围绕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开展宣传,突出环境警示教育,提升全民环境道德水平,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在科学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养成文明生产、消费及生活方式,形成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舆论氛围,推进环保事业的发展。
(2)环境宣教的对象和形式。以社会各阶层为对象的社会教育,以大,中、小学生和幼儿为对象的基础教育,以培养环保专门人材为目的的专业教育和以提高职工素质为目的的成人教育等方面。
2.环境宣教工作的发展历程
对环境宣教的格局构建相关研究方面,国外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环境宣教体系。1972年6月,113个国家的代表会集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第一次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向全世界发出了”为了这一代和将来世世代代保护和改善环境”的伟大号召。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之后,“只有一个地球”的口号传遍了全世界,人类开始从愚昧中觉醒,开始关注日益恶化的生存环境,这次会议可以说是环境宣教的开端。
中国对环保的重视始于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的召开。1978年,邓小平同志首先提出中国应制定环境保护法;1982年,中国将“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写入了《宪法》;1984年,中央将环保提到了基本国策的地位;1994年,中国确立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保护逐步得到重视的同时,我国也普遍开展了环境宣传教育,公众对环境和环境问题的认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为了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搞好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战略任务,1996年,我国颁布了《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以下简称《行动纲要》)。在《行动纲要》的指导下,在环保、宣传、教育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下,全国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舆论引导能力显著增强,全民的环境意识普遍提高,各级领导可持续发展观念得到提升,政府引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环境宣传教育格局初步形成,有力地推动了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二、我国环境宣教的主要做法
随着“人与自然和谐”、“环保宣教进校园”等活动相继开展,当前环境宣教的主要做法包括以下几种:第一,通过新闻媒体、报刊和网络,宣传报道国家、省、市环保政策法规、环保科技和地方环保工作动态;第二,结合环境保护相关节日,以主题活动为载体,宣扬环保理念,普及环保知识;第三,深入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村)、节能环保社区、环境友好型企业等系列创建活动,争取群众支持,激发民众环保热情,增强环保宣教覆盖面;第四,组织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开展相关的主题宣传培训活动。
三、我国环境宣教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环境宣教的各类宣传渠道对于增强民众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推动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总体上规模不大,影响面不广,力度不够,宣教工作的计划性、连续性和专业性较低,难以对社区、农村、学校、企业、民众的环境宣传教育起到很好的支撑作用。近几年,环境保护职能地位逐步提升,环境保护领域不断拓宽,环保工作者压力不断增大。同时,民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迅速提高,对环境保护知识的需求也与日俱增,环境宣教面临着新的任务。依靠当前的几种环境宣教形式与手段,日益凸现出其局限性,主要存在以下六大问题:
第一,宣传教育网络建设滞后,还未真正形成一个以党政部门为主体、社会团体为依托、民间社团为补充、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局面。
第二,公众参与意识仍然处于较低层面,参与的深度和广度没有质的变化,与民间环保社团的沟通与交流的渠道不畅。
第三,宣教能力建设薄弱,主要表现在机构不健全,宣教人员少且专业技能不强。宣教人员基本未参加过相关技能培训,也很少有机会外出学习交流。环境宣传教育调研工作滞后。基本未开展环境宣传教育调研工作,无法为环保宣教工作的开展提供前瞻性、战略性的理论成果和工作思路。
第四,经费投入不足,使宣教工作难以做大做强。由于受经费的限制,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仅能开展一般的小型宣传活动或应付一年一度的“6.5”世界环境日活动。一些环境宣传教育的设想和计划不能有效实施,宣教机构难以发挥应有的功能。
第五,没有形成环境宣传教育的大环境。这主要表现在各级决策者对环境宣传教育认识不到位。有的地方领导认为环境宣教工作是环保部门的事,因而不愿意下大力气投更多的资金去做深入宣传,往往仅停留在粗浅的手段、单一的宣传形式上,得不到社会的认同。
第六,公众环境意识特征发生变化,给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挑战。公众环境知识的认知率和对环境问题的认识水平已经有了较大提高,但在行为取向上并未与之同步,参与意识仍然处于较低层面,知与行之间的差距仍很明显。特别是决策者在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时,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以牺牲环境和公众利益换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四、提高我国环境宣教水平的建议
1.建立健全环境宣教的社会机制
完善环境宣传教育的社会机制,即政府引导,部门合作,公众参与。
(1)政府引导机制。各级领导和部门高度重视环保事业,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为环境保护提供资金保障和政策扶持;团结、吸引更多环保专家学者、文艺工作者,引导民间环保组织、环保志愿者为环保事业多作贡献;动员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宣传社会活动。
(2)部门合作机制。整合宣传、教育、环保、文化、工商、城管、农林、街道、工业园区以及共青团、妇联等政府部门、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统一规划、指导,密切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共同推进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3)公众参与机制。将环境宣教与日常生产、生活紧密联系起来,积极引导公众自觉参与环境监督管理,为公众参与重大项目决策的环境监督和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渠道,为扩大环保正面影响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使企业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尽量减少或杜绝对环境有害的经济决策和行为。倡导绿色消费,转变生产、生活方式,以实现节约有限资源、保护共同家园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2.多层次拓宽环境宣教的广阔领域,实现学校、社区、企业、家庭联动
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环保宣教工作,让环境保护深入到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过积极倡导科学环保的消费行为,鼓励绿色消费,让每一个公民自觉承担保护环境的责任。适时组织环保专家讲师团队开展环境形势巡回报告、讲座,不断加强对各级领导和企业负责人的环境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各阶层人士的环境意识;积极开展创建节能环保社区(村)、绿色学校、环境友好型企业、节能型机关等系列活动,让环保知识进机关、进学校(党校)、进社区(村)、进企业、进家庭,以学校、社区、企业、家庭联动的方式,大力开展互动活动,实现”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一个企业带动一个园区,一所学校影响一条街道,一条街道辐射全社会”的理念,使宣教工作逐步由虚走向实,越来越贴近生活、贴近大众,团结和凝聚更多的人参与环保、支持环保、实践环保,使环保成为每一个人的自觉行动。
3.组建环保志愿者服务队,搭建公众参与环境宣教工作的平台
努力发动群众力量、整合社会资源、调动积极因素,以热爱环保、关心环保、支持环保的专家、公务员、大中小学生、居民等广大民众为基础,组建一支“倡导节能环保、弘扬生态理念”为已任的环保志愿者服务队,深入开展环保知识授课、政策宣讲、行为示范、环境调查和环境监管等一系列活动,实现”政策宣传到位、知识普及到位、行为规范到位和环境监管到位”,促进”两型社会”建设和环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实现。
4.投入建设环境宣教基地作为环境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市政设施向环境宣传教育功能延伸
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内涵发展和外延逐渐充实的时期,市政设施如何逐步为公众环境保护教育基地功能扩展,如何从服务于城市物质生产和人民生活的基础公用设施的功能向服务于环境保护教育功能延伸,现今的市政设施建设如何才能有效的实现环境保护教育功能,都是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也是今后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因此,要加强污水处理厂、废旧物资回收站等市政设施的环境宣传教育功能,以期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服务。
本着节能、降耗、注重环保的原则,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活动能力的建设和环境科学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整合当前的环境宣教资源,建设集环境宣传、环保科学知识普及、社会教育、专业培训、教学互动、绿色生活体验为一体的环境宣传教育基地,对积极探索环境宣传教育的实体化之路,实现宣教工作的良性循环有着积极有效作用。
(作者单位: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