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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媒介偶像塑造中的道德缺位及其对策:媒介与道德绑架

发布时间:2019-04-16 04:49:27 影响了:

  [摘要]偶像能够产生道德教化和凝聚精神的作用,然而现代社会,大众媒介在塑造偶像时忽略了偶像的精神功能和道德功能,偏重偶像娱乐功能,热衷塑造娱乐偶像,较少塑造道德偶像。在塑造娱乐偶像时也忽视对道德人格的塑造,致使偶像塑造中出现严重的道德缺位。大众媒介应承担道德责任,倡导追求道德理想,重塑偶像道德人格,并积极宣传道德英雄,从而解决偶像塑造中的道德缺位问题。
  [关键词]偶像 道德人格 道德理想 社会责任
  [中图分类号]B8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2)03-0132-05
  偶像是作为人类“希望”的符号和象征而得以生成、存在的,偶像具有寄托希望、指引行动、抚慰心灵等精神功能。在现代社会,大众媒介日益发展成为塑造偶像的主力军。然而大众媒介在塑造偶像的过程中却出现了道德缺位问题,长此以往,必将对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产生难以估量的消极影响,亟须引起重视。
  一、偶像塑造中的道德缺位
  掌握了偶像塑造话语权的大众媒介,在偶像塑造活动中出现的道德缺位问题,首先表现为道德偶像式微,娱乐偶像独领风骚;其次表现为娱乐偶像塑造中的道德人格缺失。
  (一)道德偶像式微,娱乐偶像独领风骚
  大众媒介热衷于塑造影视歌星等娱乐偶像,还热衷于以娱乐化的方式来塑造其他领域的偶像,如将运动员、文化精英、企业家等塑造成丝毫不逊色于演艺明星、具有娱乐效应的偶像明星。当娱乐偶像被媒体塑造出来之后,媒体和社会又共同对娱乐偶像的存在和价值进行“强化”。著名的心理学家、行为主义学派代表斯金纳提出的“强化”理论认为:对一种行为肯定或否定的结果,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会决定这种行为今后是否会重复发生。媒体和社会就是通过对娱乐偶像的价值和行为不断进行肯定和“强化”,从而对大众产生示范效应,引起人们对娱乐偶像的羡慕、崇拜和效仿。
  目前,大众媒介对娱乐偶像价值和行为的“强化”主要通过物质“强化”和精神“强化”两种途径来实现。物质的“强化”体现为,一方面社会提供给娱乐偶像高收入,使他们能过上高消费的奢华生活。有资料显示,内地一线艺人的广告代言费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而港台明星代言价格动辄上百万,甚至过千万元。另一方面,媒体也不厌其烦、争先恐后地对演艺明星的丰厚片酬、奢华婚礼、颁奖盛况等大肆宣传,给人们造成强大的感官冲击。精神的“强化”体现为各类艺术奖项和时尚大典对娱乐偶像事业成就的肯定和嘉奖。国内外知名的影视奖项如美国奥斯卡电影金像奖、戛纳电影节、中国电影金鸡奖、华表奖、香港电影金像奖、台湾电影金马奖、中国电视飞天奖、金鹰奖等,林林总总,数不胜数;国内外音乐奖项盛典也比比皆是,如中国音乐金钟奖、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文化部全国声乐比赛,还有各类音乐季、时尚大典、综艺大奖等活动。这些奖项和颁奖典礼活动让娱乐偶像高频率地出现在炫目的红地毯上,手捧奖杯、封帝尊后,在精神上享受至高无上的荣光。
  相较于对娱乐偶像的“强化”塑造,媒体和社会在塑造道德偶像时的“强化”力度就微弱得多。在2011年11月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之前,较少有媒体会主动去发掘、塑造具有崇高道德理想、卓越道德目标的道德偶像,对他们的褒扬也只是在政府的要求下开展短暂的应付式活动。很少有媒体自觉以弘扬社会正气、树立道德新风为宗旨创办常规栏目,更少有媒体组织采编团队专门发掘来自基层的道德模范,并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号召群众以他们为榜样,自觉实践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对道德偶像塑造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几乎每家电视台、纸质媒体、网站都会开设常规性的娱乐栏目、板块、网页对娱乐偶像进行日常宣传报道。在对道德模范的精神“强化”方面,除了“感动中国”每年一度评选道德模范并为之颁奖外,几乎没有大众熟知的道德大奖存在。媒体偶尔塑造的道德模范给人们的印象也是刻板的、清教徒式的人物。他们过着清贫的生活,无私付出不求任何回报,任劳任怨地生活在社会底层,平时没有人关注,更没有商家会邀请他们参加商业活动……他们的精神固然崇高,其生活却无人向往。自然,他们的行为也很难激起人们效仿的欲望。
  目前《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已要求电视上星频道必须设置一档道德建设节目,这样无疑会增加道德偶像及其光荣事迹在媒体出现的频率,但据斯金纳的强化理论推测,促使人们做出某行为的频率增加,关键的变量是强化,练习不会使反应速率上升,只是为进一步强化的发生提供机会而已,也就是说哪怕媒体天天推介英雄模范的事迹,倘若不对此行为进行“强化”,给予他们关怀、支持、赞扬和荣誉,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那么,公民对道德英雄的效仿行为未必会增加,道德偶像也未必会成为人们崇拜追随的偶像。
  当娱乐偶像的价值和行为被“强化”,而道德模范的行为和价值被忽视时,娱乐明星必然会取代道德楷模、劳动模范、精神领袖、杰出人物甚至英雄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独享“偶像”这一神圣名词的尊荣,道德偶像则始终处于式微的状态。人们羡慕光鲜亮丽的娱乐明星,对英雄模范则不以为然。见义勇为或助人为乐的人物有时还会遭到嘲讽、侮辱,甚至诬陷。
  (二)娱乐偶像塑造中的道德人格缺失
  目前大众媒介在塑造娱乐偶像时,以实现收视率的提升和经济利益的增加为首要目标,只注重促使偶像发挥引导消费、传播文化艺术的功能,忽视偶像个体道德建设。媒体大都缺少利用娱乐偶像来构建社会道德风尚的意识,也没有督促偶像承担应有的道德责任,导致偶像道德人格缺失成为普遍现象。偶像道德人格缺失集中表现为偶像独立道德人格缺失、偶像道德人格的同一性缺失即病态人格、偶像道德责任意识缺失三个方面,大众媒介在这三个方面都扮演了令人遗憾的角色。
  第一,大众媒介助推缺乏独立道德人格的偶像炒作。健康而成熟的道德人格首先应具有意志自主性,即意志独立、自主、自由,这是道德人格的必要条件和真正标志。然而,纵观目前大众媒体报道中的娱乐偶像,却大都为了金钱、利益而放弃对独立道德人格的坚守、放弃对尊严价值的维护。一些娱乐偶像为了争取更高的出镜率、曝光率,往往不惜放弃自己做人的尊严、扭曲自己的人格,主动为媒体提供隐私信息和负面丑闻。最为典型的就是某“话题女王”的“成功之路”。在其出道之初,大众媒介对她的报道多集中于负面新闻,如“包养传闻”、“整容传闻”、“年度艺人满意度调查倒数”、等等,有关她的负面报道似乎比她的影视作品更为抢眼,以至于受众很少去关注她演绎的人物形象。她的恋情及绯闻也一直是大众媒介津津乐道的热门话题。正是这些猛烈撕裂其人格尊严、捣毁其名誉的八卦话题、负面新闻,让这位小角色成长为“人气女王”。当这位娱乐明星的人气到达顶峰的时刻,她及其背后的策划团队就开始让其展开一系列美丽的蜕变,并与负面新闻绝缘。媒体也会相当配合地报道她陪灾区孩子看升国旗,报道她热情召集募捐,报道她赈灾时落泪等,希冀通过公益新闻改变这位明星的公众形象。此时,当一些负面新闻再牵扯上她时,她就会主动利用大众媒介来辟谣,此番表现与初入娱乐圈时判若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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