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中要重视保护利用历史文化村落]延边州新农村改建村落有哪些
(一) 磐安自古有“界三郡而邻五邑”之称,虽然建县时间不长,但历史悠久,早在4000多年前,先辈们就已在文溪、好溪和夹溪两岸繁衍生息,至今留存着一批古村落和古建筑,犹如珍珠一般散落在大山之间。每一个古村落都是一部积淀着厚重历史的书籍,是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遗产。据第三次文物普查情况看,全县以宅第民居和坛庙祠堂为主的古建筑,分别有276处和88处,两者占了古建筑总数的86?郾1%。这些古人留下的祠堂、民居有的因年久失修成了危房;有的因无人监管,内部精美构件屡遭盗窃,加上前些年来,随着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加快推进,由于少数干部群众对古村落、古建筑保护的认识不足,存在着随意拆除毁坏古建筑、古遗存的现象,造成这些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不断消亡或流失。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共有30多个宗祠、20余个古民居群在新农村建设中被拆除损毁。这对于我们来说,失去的不仅仅是古人留下的老房子,更是千百年积累而成的历史文化,我们可以短时间内造一座钢筋水泥的现代化建筑,或是花费巨大的财力物力仿建起一座座假古董,但永远不可能再造一个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古村落。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加强历史文化村落的开发利用工作,才能让这些传承着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古村落得以完整地保护,避免惨遭破坏的厄运,重新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因此,近几年我们把加强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利用作为秀美乡村建设的重点工程、龙头工程和精品工程来抓,通过突出抓好一批具有深厚文化积淀、地方特色浓郁的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利用,走出了一条具有磐安特色的秀美乡村建设的新路子。
坚持科学规划“一幅图”,着力夯实保护利用基础。规划是基础、是前提,由于历史文化村落具有历史性、唯一性和不可复制性,因而搞好规划显得尤为重要。我县在深入调查文化资源、民俗习惯、特色产业、配套项目的基础上,编制出台了全省第一个县级保护利用规划,以规划来指导保护、来规范利用。一是注重前瞻性。为了使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确保综合效益的最大化,我县专门聘请了著名的规划专家洪铁城、古建筑专家郑艳芳为技术顾问,实地走访考察,提出规划指导意见,为做好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指导会诊、把脉把关,做到着眼长远、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长期受益。同时,积极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地区的规划理念和成功做法,早在2009年,县委领导就带队赴成都考察“五朵金花”;这几年又相继组织相关村干部和各乡镇领导到杭州西湖、西溪湿地、桐乡乌镇、绍兴新未庄等地参观考察,使各级干部拓宽视野,树立科学的保护利用理念。二是突出乡土性。我县的历史文化村落散落在不同乡镇,在区位、自然、历史、风俗、文化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异,有着自己的特色和风韵。我们按照“尊重历史、尊重现实、修旧如旧、体现特色、提高品位”的要求,根据不同村落类型,专门编制了保护规划,将重点保护的24个历史文化村落,分为文化古迹类、特殊建材建筑类、古建筑古民居类、特殊地形地貌类、古树名木群落类、特色产业类等6个类型,按照不同要求进行保护利用。在规划设计中,坚持原真性和整体性,严格保护古建筑、古遗迹,使建设项目与乡村各种元素有机融合,与古建筑保持协调统一。三是体现操作性。规划不能光写在纸上,关键要落在地上。县财政安排了专项经费,给24个村编制了高起点、高质量的专项规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甚至对单条街、单个区块,乃至一个四合院、一幢楼都编制了详细的保护利用方案。同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坚持走群众路线,将群众的意见建议与专家的思想融为一体,体现到规划当中,使规划更具可操作性。如双峰乡投资100多万元编制了古民居保护方案,并投资10多万元制订了古街单体保护方案。
坚持工作推进“一张表”,切实提升保护利用水平。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我们对全县24个历史文化村落在空间发展、重点项目、工作时序等方面作了统筹安排,列出了保护利用工作时间表,突出重点,精心实施,努力打造具有浓郁乡土气息、体现历史文化积淀的历史文化村落,努力提升保护利用工作水平。一是有序开展古建筑保护修缮。按照“抢救濒危建筑、保护重要建筑、维护一般建筑”原则,对重点保护对象开展整体修缮,就地取材,修旧如旧;对古建筑相对集中的村落,采取连片保护的方法,对经济条件好的村采取建新区、保老区的办法,保留其原始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对散落在乡野民间的古建筑,有保护价值而没有实力保护的,先维持原状,不随意拆除。全县先后投入3000多万元,修复了玉山古茶场、榉溪孔氏家庙、大皿清德堂等一批文物保护建筑,以及管头、梓誉、墨林、横路等村的一批古民居。同时,拆除与古建筑不协调的各类建筑2?郾3万平方米,对1500多间新建房屋立面进行改造,使新建房屋与古村落风格保持协调一致。二是积极抓好历史文化挖掘传承。我县榉溪、佳村、马塘、大皿等村有优秀的历史传统文化,我们发动民间力量成立了“羊愔文化”、“茶文化”、“龙文化”等研究会,组织专门班子开展史料整理与文化挖掘,《玉山古茶场》、《沉浮榉溪》、《状元故里》、《磐安建筑遗产》等专著陆续出版。榉溪、管头等村建立了农耕文化展览馆,林宅、浮牌等村建立了村史档案室,使历史文脉得以较好地传承。我们还将“非物质文化表演传承培训”纳入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的重要内容,在深泽、玉山等地专门组建了民俗文化表演队,推出了“炼火”、“龙虎大旗”、“先锋”、“大祭马”等传统节目。三是同步推进周边环境科学整治。协调保护历史文化村落周边环境风貌,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韵、一村一景的要求,突出抓好“净化、洁化、绿化、美化”等工程,充分利用各村的山形地势和天然植被,保持原有错落有致的宜人布局、优美的山水风光,做到不拆房、不挖路、不开山、不填塘、不砍树,尽量保持自然风貌,彰显农村自然特色;村内空地坚决克服“水泥化”倾向,多留绿地和水面,街道和人行道尽量用乌石或鹅卵石砌筑。积极引导农户在庭院、道路、村公共用地植树种草,努力使村庄更美、更绿、更和谐,充分体现“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田园意境。
坚持上下联动“一盘棋”,努力形成保护利用合力。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我们探索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全县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强化要素保障,确保历史文化村落得到有效保护。一是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组织领导机构。专门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农办为牵头单位,县财政、文化、旅游、国土等11个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有关乡镇、村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实行县领导和机关部门结对联系制度,在项目规划、资金筹措、技术指导等方面开展结对帮扶,推动工作开展。二是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民自筹的多元筹资机制。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必然要投入巨资,这不是一家一户力所能及。2010年,我县专门制订出台了实施意见,财政补助项目由原来的5项增加到22项;补助标准由原来按投资额1/3左右提高到1/2以上;扶持年限也由1年延长至2—5年。近三年我县历史文化村落建设总投资达1?郾7亿元,其中财政性资金投入6000多万元。与此同时,积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近三年,金融部门为历史文化村落建设提供贷款达7000多万元。另外,我们还积极发动农民自筹,通过“地级差”有偿安置宅基地,全县共筹集建设资金5700多万元;对那些不愿意搬出古民居的农户,引导他们自行修缮保护,经费由政府和农户各出一半。如双峰乡采取这种模式,农民出资100多万元对100多间古民居进行了保护修缮。三是建立统筹安排的用地保障机制。发展空间不足、用地指标紧缺,是影响和制约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突出问题。为确保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顺利推进,我们安排了专项用地指标,并视年度建设规模择机追加。同时,大力引导高山远山农民下山搬迁,鼓励建设农民公寓和平面式安置,尽可能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提供更多的用地指标。近三年我县争取到的150亩建设用地复垦指标,大部分用于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四是建立奖优罚劣的联动考核机制。县农办与有关村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年度目标任务,并对特色保护、文化挖掘等9个方面作了具体的技术要求,列入有关部门和乡村干部创业承诺的重要内容,实行乡镇部门联动考核。同时,县领导定期带队对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县督查局每季度进行督查通报,使这项工作有序顺利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