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总结 > 创新的博弈:博弈 创新
 

创新的博弈:博弈 创新

发布时间:2019-06-20 04:18:53 影响了:

  在寻找增长与发展的前进方向时,创新是企业和国家领导人无法绕开的挑战。人人都在寻找能使他们领先增长的应用软件或产品杀手锏。    有两种关于创新的主流观点,都是由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得提出的。基于对工业革命的解释,熊彼得提出,经济增长是由企业家的创新驱动的,他们将技术或科学知识与商业模式相结合,推动经济的增长。
   在20世纪30年代迁往哈佛后,熊彼得改变了对创新的看法。在见证了大型企业的实力后,他认为只有这些机构才具备经营大型科研实验室的规模和资源,进而将新的理念推向市场。
   基于熊彼得从实验室到市场的线性创新模型,许多国家开始制定科学和创新政策,将资金投入到基础研究、科技园,并将市场需求纳入国家战略。
   在一本新书《重塑创新:驱动企业增长的六大博弈》中,加拿大管理咨询师罗杰·米勒和马塞尔·寇特提出,决定创新并推动创新者战略的是市场条件而不是研发。他们用一种新颖的方式探讨了经济领域里决定创新的重要因素:他们将产品和市场划分为六个类别,每一类别都需要特定的创新战略。
   第一种是“我发现了”(Eureka)博弈,一个显著的例子就是,某人发明了一种引人瞩目的新产品,并申请专利或品牌保护。
   第二种博弈被称为“平台大战”,从电信行业的网络竞争演变而来。网络具有“赢家通吃”的特点。
   第三类博弈是“技术突破”,指有特定需要的消费者促使某一专业公司掌握一门特定技术以满足客户需求。这通常源于两个不同生产者之间的合作,如丰田公司采用法国飞机制造商达索的飞机设计技术和技巧,或微软与IBM进行软件技术合作。
   第四类是“新品种高品质”策略,往往由那些创立产品的大型企业采用,它们需要不断升级以将它们的产品和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区别开来。这些产品通常是消费品和中间产品,当它们失去赢利能力时,将面临商品化风险。
   第五类是“大规模定制”,这是靠品牌获得利润优势的巨头间的激烈博弈,如果这些巨头能为大众提供“个性化”产品,就能获得巨大收益。大规模定制不是单个产品的创新,而是一个商业模式的创新,需要持续改进为顾客提供智能服务的产品和平台。这要求企业通过社会传媒和新信息技术,巧妙地不断深入大众市场。
   最后是竞争者通过“挑战极限”进行创新,他们汇集最好的专家、技术和平台来提高自身的竞争优势。这时,政府作为主要客户就可以起到带动作用。例如,美国国防先进研究项目局(DARPA)发展出一种规范但跨学科的方法,以实用的方式使用基础研究和创新技术解决国防需求。
   政府应如何提升经济和商业中的创新能力?米勒和寇特提供了六大公共政策考虑:
   第一是通过创造有助于当地企业家博弈的良好环境,来创造新市场博弈,进而创造新产业,包括:提供萌芽市场的启动资金、保护知识产权,以及帮助商家将新想法转化为商业创新。
   第二是培养一批技术和管理人才,以满足高速成长的企业在新市场博弈中的需要。我们需要研究导向的大学和创新企业之间有更好的参与和互动。但很多时候,他们之间互不对话。
   第三,竞争的规则决定“平台大战”,因为强烈的市场力量所形成的复杂合力,更易造成寡头垄断,而不是全球性竞争。
   第四,当研究项目能引发竞争,产生大量商业创新时,政府对“技术突破”项目的资助就能起到好的效果。
   第五,由于政府也投资基础设施,政府可以帮助企业“突破极限”,对风险的分担可以帮助当地企业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技术。
   最后,公共政策应旨在创造一个将持续创新与竞争作为生活之道的竞争型商业环境。
   这些听上去都很熟悉,但实现起来却非常困难。许多科技园都成了地产之争。创新大师约翰·斯里·布朗(John Seely Brown)认为,创新往往是制度性的,在演化的创造网络中,聪明的个人和组织走到一起,成为合作伙伴。他们彼此学习、模仿、建立和竞争,直到新的东西演化出来。
   显然,如何促进每个社会环境中创造网络的形成,是许多新兴市场正在进行的博弈。
  作者为中国银监会首席咨询顾问和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香港经纶国际经济研究院院长、香港证监会前主席

猜你想看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8 - 2022 版权所有 职场范文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号:沪ICP备1800975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