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设计 > 弟弟随叔叔生活,叔叔能处理弟弟的房产吗(外4则):叔叔
 

弟弟随叔叔生活,叔叔能处理弟弟的房产吗(外4则):叔叔

发布时间:2019-07-27 09:29:39 影响了:

  律师:   您好!去年,我父母因病先后去世,剩下了14岁的小弟跟随叔叔生活,弟弟的生活费用全部由我承担,我家有房屋五间,我已放弃了继承,全部归我小弟所有。现在,叔叔未经小弟同意,将五间屋卖掉三间,说是作小弟的生活费,请问,叔叔这样做可以吗?   临沂 刘敏   刘敏:   您好!你父母死亡时,你弟弟年仅14岁,随你叔叔生活,你叔叔实际上是你弟弟的监护人。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你家五间房屋已属你弟弟个人所有,你又承担了他的全部生活费用,你叔叔作为监护人,以支付生活费为名卖掉被监护人的房产,这是侵犯你弟弟合法权益的行为。《民法通则》第18条第3款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根据上述规定,你可以从实际情况出发,或说服你叔叔弥补他的过错造成的后果,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请司法机关依法裁决。   未经许可使用婚纱照,影楼是否属于侵权   律师:   您好!今年年初,我跟老公拍摄婚纱照的影楼未经我和我老公同意使用我们的两张婚纱照作为该影楼的宣传广告。其中一张作为门头形象牌,另一张作为宣传栏广告。我认为影楼未经我们允许使用我们的婚纱照作为店面广告和宣传广告,严重侵犯了我们的肖像权,很多周围的亲朋好友看到后在我们背后做了很不好的评价,给我们精神上造成了很大的压力。请问律师,我们可以通过起诉要求影楼赔偿吗?   东营 张亚丽   张亚丽:   您好!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该影楼未经你们的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你们的婚纱照做婚纱摄影楼的形象牌和宣传栏,侵犯了你们的肖像权,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你们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将该影楼起诉到当地法院,要求影楼支付肖像使用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并向你们赔礼道歉。   借款约定违约金过高,诉至法院如何处理   律师:   您好!我与张鹏是生意上的朋友, 2012年8月5日,由于生意周转需要,我向张鹏借款70000元,约定于同年10月30日归还。借款到期后,我因经济周转困难无法按期偿还,在张鹏的追讨下,我向张鹏立下书面承诺:“此款于2013年1月15日付清,如不付加壹万元利息。”约定的还款期限已过,我因经济周转困难仍无力偿还借款。张鹏遂于2013年2月4日起诉到法院,要求我偿还70000元欠款并按约定支付违约金。我认为这么短的时间,违约金过高,是否可以要求法院适当降低违约金?   潍坊 孙方杰   孙方杰:   您好!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违约金的形式促使合同的履行,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民间借贷双方当事人如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你与张鹏约定的违约金如果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在诉讼的过程中,你可以要求法院适当降低违约金。   婚后父母出资为我买房,离婚时房产归我一人所有吗   律师:   您好!我结婚两年了,去年我父母出钱给我们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商品房,房产证上写的是我自己的名字。今年年初,我和丈夫因为一些家庭矛盾准备离婚。请问律师,如果我们离婚的话,我父母给我买的这套房子是属于我一人所有还是我跟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   聊城 郑泽芳   郑泽芳:   您好!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明确规定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你们对该房产有争议,只要你能够证明该套商品房是你父母出资为你购买的,该房产就应当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像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都可以作为证明父母出资的证据使用。   未立遗嘱,房产如何继承   律师:   您好!我父亲只有我一个女儿,他还有一个弟弟和妹妹,就是我小叔和大姑。我父亲去世时,我爷爷已经去世,奶奶还未去世,父亲老家有一套房子,名字是我爷爷的,在市里还有两套房子名字是我父亲的,但是当时买房从银行借贷大部分是我母亲还的。我父亲去世时没立遗嘱,当时我18岁,父亲那边亲戚说我奶奶去世前立了份遗嘱,说是老家那套房子和市里的两套住房的继承权给我小叔,这份遗嘱真实性应该可靠,可他们就是不给我和我母亲看,我们可以看遗嘱吗?他们说我母亲和父亲没养我爷爷奶奶的老,事实上我每次放假都会给我奶奶带钱,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房产该如何分配?   淄博 刘燕   刘燕:   您好!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公民只能立遗嘱处分其个人名下的财产。因此,你们有权看遗嘱,而你奶奶所立遗嘱只能处分她生前合法的个人财产,约定她名下房产的继承人,而不能处理你爷爷及你父亲的房产。你父亲没有立遗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他名下的财产。我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即老房子有你爷爷一半产权,这部分产权由你奶奶、你父亲及叔、姑均等继承。市里的房子应为你父母的共同财产,父亲去世后,你母亲有一半的产权,另一半可由你奶奶、你母亲、你均等继承。

猜你想看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8 - 2022 版权所有 职场范文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号:沪ICP备1800975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