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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莫错失用“钱”做思想教育的机会】 错失机会

发布时间:2019-01-17 03:50:20 影响了:

  勤助贷工作是目前高校学生工作中的一个重点和难点。根据笔者在实际工作中的第一手经验,分析勤助贷工作几大困境,挖掘其在思想层面的根源,有针对性地在思想教育方面提出建议,力争在勤助贷工作中开辟思想教育的新阵地。
  勤助贷 困难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生 思想教育
  目前,国家在高校勤工俭学、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方面的投入不可谓不大。200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 的意见》出台。之后每年,仅仅国家助学金一项,发放总额便超过300亿元,国家三项奖学金覆盖面近20%。各种临时性的补贴,还有各个学校向勤工俭学学生支付的工资,数量同样庞大。
  这些惠及学生的勤助贷政策在落实的时候不可避免的遇到了很多困难。一旦涉及到钱,谁都知道这会是个烫手山芋。这笔钱用得好了,可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自强自立;用得不好了,可能会滋长一些不良风气,还制造人民内部矛盾。总之,这是一把双刃剑,剑要舞得好,还得勤练功夫。
  本文中,笔者将结合三年以来参与勤助贷相关工作的第一手经验,总结其中具备普遍性的几个困难,提出个人的见解和建议。
  一、高校勤助贷工作面临的几个困境
  困境一:“需”与“要”的悖论。
  目前高校勤助贷工作的操作程序如下:新生入学时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定(此认定结果在以后各个学年开始时复核),提交材料的学生被认定为“特殊困难”、“一般困难”或得不到认定。在此认定的基础上,学校利用勤工助学岗位、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一些临时补贴对经济困难学生做不同程度的帮扶。
  此工作程序存在一个隐含的假设,即“家庭经济困难生会申请认定”。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需”者并非一定会“要”。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家庭经济越困难,不提出认定请求和无法提交资料参加认定的可能性越大。
  这种现象看似荒谬,其实不难理解。原因可以归结为主客观两方面。主观上,经济窘迫一般伴随着缺乏自信,最贫困的同学或者羞于让旁人知道其经济状况,或者没有勇气面对这种经济利益上的争夺,而主动放弃了认定申请;客观上,受制于其所在家庭的社会地位和社会交往能力,经济最为困难家庭取得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盖章的难度大于普通家庭。例如,一个农村的学生反映,其父亲多次求助有关部门,遭到刁难,不愿意再受气,于是放弃;另一个单亲学生说母亲做小本生意,周转不灵而欠缴了街道的管理费,因此被拒绝盖章。
  “需”者不必“要”,与此相反,“要”者可能并不“需”。家庭经济并非困难,甚至优越的同学提出认定要求的情况屡见不鲜。此现象,除了其道德品质不够高尚之外,还有丰厚的现实土壤。首先,这些家庭对于经济困难的认定没有心理障碍,他们不担心被人认为“穷”;其次,他们了解高校的勤助贷政策,他们熟悉制度,善于利用制度;最后,他们对于经济利益的追逐,有着更强烈的欲望并配合以相应的能力。
  困境二:“穷”或“富”的衡量。
  即使所有经济困难的同学都提交了认定申请,同时所有不需要的同学都没有参与,第二个困扰便迎面而来。因为无论是困难认定的名额也好,还是之后各类助学金、贷款、补贴的金额也好,都无法满足所有人的需要。在这些经济困难的同学中如何进行甄选,是亮在我们所有老师和学生干部头顶上的一个大大的问号。
  笔者有这样一个认识――“富”或许可以比,而“穷”则绝不可比。我们每年对富人都有福布斯的排行,而却从来都没听说有穷人榜。正如列夫・托尔斯塔在《安娜・卡列尼娜》中的开篇名句:“幸福的人都是相同的,不幸的人却各有各的不幸。”各种各样的不幸是无从比较的。有的地处贫困山区;有的兄弟姐妹众多负担重,有的天灾人祸,有的身患疾病,等等。谁更穷?如何比较?
  经常有同学针对困难认定的问题投诉,说不公平,为什么她经济困难却没有认定。我只好反问:“请你告诉我那些认定上的同学中,谁的家庭是一定比你家富裕,并说出你判断的依据。”所有的同学面对这个问题都哑口无言。确实,我们只知道自己有多穷,却不知道别人有多穷。
  困难认定工作难度太大,许多学生干部对此心存恐惧。辛苦不说,还要得罪人,万一给扣上一个“不公平”的帽子还要威信扫地;老师也痛苦,看着僧多粥少,一帮嗷嗷待哺的娃娃,没有能力做到皆大欢喜。
  当然制定制度的部门并非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家庭经济困难的调查表中要求填写家庭年收入,希望通过量化的方式来减小我们操作的难度。但当我们看到一家5、6口人却赫然写着1200的家庭年收入并盖着鲜红公章的时候,我们只能一声叹息。这些缺乏审核的数据不具备实际意义。
  困境三:“恩”与“怨”的尴尬。
  “凭什么把我的钱给别人?”
  听到这样的怒号,老师们都震惊了。原来在某些同学的心目中,这些助学金、补贴、贷款以及勤工助学的机会等,原原本本都已经是他们的了。得到这一切理所当然;如果没有得到,那一定是有人在从中作梗,有人在使坏,有人在暗箱操作。
  许多班干部很害怕做勤助贷相关的工作。工作麻烦、难度大是一个方面,而更核心的是心理上的煎熬。曾经有学生干部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对我说:“老师,我不想干了。我做这些事情,里里外外前前后后累的半死。到头来没有一个人说我好,难听的话一堆。本来挺团结一个班,现在处处都是矛盾。”
  这同样是老师的痛苦,勤助贷的工作要做好,需要非常的细致认真,用时用力,最关键还是要用心。因为这些工作很难说能做出什么成绩,绝谈不上任何利益。所以要靠着对学生的责任心和爱心来推动。而用心是伤心地前提,当我们耗尽心血换来的却是学生的不满和指责,我们都只能徒叹奈何。
  批评学生不懂得感恩并不解决本质问题。价值体系的混乱是我们的这个时代的顽疾。经济利益的片面追逐、生存尊严的缺乏、人际关系的冷漠等等都促成了这种尴尬的境况。而对于这些工作,不想干也要干,而且要迎难而上,把握好机会,对学生在这些问题上反映的不良价值观、财富观和感恩意识做一次正面的引导。
  二、加强和改进高校勤助贷工作配套思想教育的建议
  困境源于矛盾,矛盾自然是无处不在的。“需”与“要”的矛盾、“贫”与“富”的矛盾、“恩”与“怨”的矛盾。事物是在矛盾的推动下向前发展。为了加强和改进高校的勤助贷工作,更为了切实帮助到家庭经济困难生,我们要勇于面对矛盾,分析问题,做出调整。对此,可以着力的角度有很多,比如政策层面,国家可以进一步完善制度;比如操作层面,高校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完善经济困难生档案建设,加强与生源地的合作和信息共享等。而基于辅导员工作背景,笔者将就在勤助贷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提出一些不成熟的建议,由如下四个态度的引导入手。
  态度一:穷不可怕,就怕怕穷。
  在勤助贷的工作实践中,最让人揪心的一个群体,是那些最贫困,但却放弃获得帮助的同学。这类同学有两种极端的表现,一种是极端的自卑,竭力在同学们面前掩饰。例如,之前遇到过一个学生,一直回避和同学一块儿吃饭,当大部分同学用餐完毕之后他才来到饭堂,以白饭配免费汤的方式招呼了自己。很长一段时间后,同学才发现他的情况。而他,因为对个人经济状况的掩饰,也错失了资助的机会;而另一种表现是过分的自强,明明经济困难,却拒绝接受任何资助,通常伴以非常令人佩服的表态――“我要依靠自己的力量!”气魄我们可以赞赏,而做法则不可以接受,无法实事求是地对待自身的财务状况,不懂得合理地运用各种财务杠杆,其实是一个人“财商”低的体现。
  “接纳自我”是人心理健康的重要指标。以上两种极端情况都源于当事人无法接纳自己“穷”的事实,从而导致无法采取理性的方式解决问题,这将会导致恶性循环。作为老师我们有必要在新生入学教育的时候就明确这个观点“穷不可怕,就怕怕穷。”引导经济困难学生重建自信,学会理财,合理的利用各项勤助贷政策,最终通过个人努力,逐步改变自己甚至家庭经济窘迫的状况。
  态度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除了“需而不求者”,哪些“求而不需者”同样必须得到纠正。大学是一个人价值观成型的重要时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歪风邪气必须被肃清。在工作中,我们务必对那些经济状况存在明显争议的同学进行调查,采取谈话和侧面了解等方式摸查情况。若的确存在舞弊的情况,要对这些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端正其价值观;而对于存在误会的情况,也要对其他同学澄清情况,努力把这些误会对学生个人和班级造成的不良影响降至最低。
  在任何一个班级(除了在贵族学校和私立学校),哪些困难得影响温饱或者富得流油的家庭都是小概率事件。大部分同学都处在中间状态,对于他们,没了学校的资助,也不至于影响生活,得到确实能给自己和家庭减掉不少压力,或者让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状况得到加大的提升。
  勤助贷工作的冲突矛盾主要在这个群体中发生。对于经济困难的事实,他们没有心理障碍,也不算弄虚作假;成功完成经济情况调查表对于他们不困难。可以这样概括,这个群体中的学生,谁拿到都不奇怪,谁没有拿到也不意外,谁也不能让谁更服气。对于这第三类学生,要通过以下两种态度来引导。
  态度三:理解公平,学会感恩。
  “不公平!”这是勤助贷工作中最容易发生在第三群体学生中的误解和负面情绪。前文已经探讨,“穷”是一种无法量化评估的状态,贫困认定的过程中,无论是经济困难生、班干部甚至是老师都是在依赖感性判断。某些同学,我们对他们更了解,更熟悉,就容易判断其更贫困。有些班在认定的过程中迫于无奈,让利益不相关的同学组成一个评审小组,采取投票的方式确定。A生或8票而B生获4票,则判定A比B更贫困。这种推理显然是不充分的,因为很可能是B同学比较内向,熟悉他家庭情况的人比较少,既然不了解,就没办法给票。
  所以,有必要让这部分同学对勤助贷工作的流程中存在的可靠性问题也有个清晰地认识。笔者在工作中通过召集所有参评同学开会的方式加以说明。让每一个同学了解到,除非其能符合特殊困难的条件,否则任何一个同学被认定为普通困难都有极大的偶然性,无论认定与否都十分正常,而并非某些同学所臆断的“不公平”。
  另外,也要让同学们充分认识到,这些林林总总的资助,是党和国家对经济困难同学们的关爱,而不是学校欠他们的债。即使没有获得,也没有理由对其他同学或者老师心存怨恨;拿到了,则要知道知恩图报,对在勤助贷工作中付出努力的老师和同学们心存感激,感恩党和政府,以后争取回报社会。这是任何一个学生面对外界资助所应有的态度。
  态度四:积极争取,按劳分配。
  在那些经济有一定程度困难却无法获得认定、资助的学生中,还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本身在做人做事方面的某些缺陷,直接导致了他们“输在起跑线上”。例如,某些同学不关心学校的事情,不支持班干的工作,在早期老师的班干布置勤助贷工作的时候不闻不问,导致与资助的机会失之交臂,到了名单公布的时候才突然“觉醒”,找老师和班干申诉,推卸责任说没有通知到位;还例如有些同学,不善于与同学和老师交往,表现不合群甚至孤僻,大家对他的情况不了解,甚至还有矛盾,那么在需要筛选的时候,他总是很“不幸”因为票数不够而落入“失败区”,这个时候“不公平”和“有猫腻”又会不绝于耳。
  针对这类同学,我会在事情尘埃落定之后,到问题比较突出的班级召开班会,对这些不正常现象进行总结。例如,一次困难认定工作结束后,笔者曾以“按需分配VS按劳分配”为题,让同学们对困难认定的原则进行判断。同学们显然在这个选择题上发生了困惑。“虽然我们希望是按需分配,但产生的过程无法摆脱按劳分配的基本规律”是我的总结。同样面对困难认定的工作,有的同学还没有报到就已经在家准备好了文件,有的同学面对三番四次的通知仍旧不理不睬;有的同学对相关政策存在疑问则积极地向班干和老师询问,而有的同学面对此工作不认真,办事草率,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如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公章的级别不够);有的同学寒暑假也不回家努力做兼职补贴家用,而有的同学成绩不佳还伴有违纪的记录。这样的对比摆在任何一个人面前,应该如何抉择?到底谁更应该得到资助?我想无需多言。天道酬勤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所以错失了资助的同学,在推卸责任之前,务必首先检讨自己是否足够积极主动,认真考虑是否在今后的生活中对自己的错误态度和行为进行纠正。
  用“钱”来做思想教育工作,这个设想希望由所有工作在学生工作第一线的同志们一同去实践。在勤助贷工作中进行思想教育的切入点远不止以上四个。例如,是否可以号召获得资助的经济困难生拿出一定的比例定向帮扶贫困地区的失学儿童,通过付出的方式对学生进行爱心的培养。又如,是否可以引导班干部做细做实困难认定的工作,在这个过程中让他们慢慢学会如何去关心他人,从而改善90后自私冷漠的不良倾向。这些设想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时间中去尝试。
  参考文献:
  [1]郝高建,刘少锋,王立霞.辅导员在贫困生帮困助学模式构建中的角色发挥.文教资料,2009,11.
  [2]兰徐民,马建宏.贫困助学对象评价体系及其模糊界定探讨.高教论坛,2010,(2).
  [3]吴冬,刘江.浅谈高校勤工助学模式的创新与大学生自我教育的实现.高校管理,2009,(24).
  [4]郭智.谈贫困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中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意见.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9,(11).
  [5]雷志强,李晓峰.新资助政策在高校实施中引发的反思.教育与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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