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思想十六观【道家思想和谐观与中国传统民居】
古代先贤在天演地形中探究自然之规律,对自然的认识,经历了长期的探讨、争论,乃至实践;对“天”这个既有形又无形的概念,历经敬畏、无奈、顺从、亲近的反反复复,终于落脚于尽可能的“和谐”相处。“天”本身含义有些模糊,有时似乎是有意志的上帝,有时似乎是一种有智力、有意志的大自然,有时又似乎是客观物质存在的和“地”相对的事物。正是这种对“天”的多种理解,在古人眼里,“天”有时似乎简单到虚无,有时又似乎是复杂到神秘。基于这种认识,古人赋予“天”一种不可抗拒的威力,这样,在“天”这个无垠的空间里,所发生的种种自然力的现象,都被看做“天”的意志或神力,而在这种意志或神力笼罩下的自然智慧之一——“人”在遭遇到来自所谓“天”的种种虐害之后,逐渐意识到“天”和“人”的关系,应该是并行不悖、亲近和谐的关系。认为只有这样,人类才能够安全、顺利地生存和发展,况且很多事实和现象也都证明了这一点。于是,道家的“天人合一”理念在众多哲学流派中,历经诸子百家争鸣,应运而生。
道家的风水术认为,“天”、“地”相通,是一个整体,天分星宿,地列山川,认为地球上的山形与天上的星体相合。天空星座分东、南、西、北、中即“五宫”,“地”有“五岳”,东、南、西、北、中,上下对应,相契相合。尽管有些牵强附会,但反映的是古人的“天地合一”、“上下和谐”的理念。
至于“人”和“地”的关系,更是十分密切。“人”生于“地”,“人”存于“地”,“人”向大地汲取五谷万物。“人”通过建筑,植根于大地,“人们择地而居,选择较好的地理环境,实际上是选择较好的生态环境……地灵则人杰,宅吉即人荣”(杨文衡:《中国风水十讲》,华夏出版社二○○七年版,120页)。更是对人、地之间的和谐关系做了最好的注脚,深刻地揭示了“人”、“地”之间不可分割的亲密关系。
古人已认识到三者同等重要,“人”与“天”、“地”并称“三才”。中国人和西方人对于“天”、“人”关系有着不同的研究,中国人喜欢把“天”与“人”配合着讲,西方人喜欢把“天”与“人”分开来讲。西方人认为,“人生”之外别有天命,把“天命”和人生”分为两个层次、两个场面来讲。中国人则把“天命”和“人生”合而为一。这种意识奠定了中国文化的和谐基础,并进一步奠定了中国建筑理念的和谐性。不仅于此,中国的传统哲学中,由老子开始深深地植入了“气”的概念:“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把“天”、“地”、“人”纳入一个不可分割的“气场”,而这个“气场”就是:“天”、“地”、“宇宙万物”及“人”共同生成的和谐。
这种理论体系的框架,自然而然地影响到了这个大“气场”中最主要的物质存在——中国传统民居。老子曰:“象天、法地、法人、法自然”,正是这种理论体系的延伸和实践。
“民居本来是人类的聚居生活世界和人类聚居环境的基本领域。”(郭谦:《湘赣民系民居建筑与文化研究》,建筑工业出版社二○○五年版,10页)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民居的概念既包含了所谓的民居居住建筑,又包含了人类的聚居环境的基本领域,诸如民间的某些会所、祭祀活动场所等也包含在广义的民居之中。“民居,作为居住类建筑的一个重要门类,是为了满足人的生活需要而建,是具有血缘联系的家庭成员的居住环境。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民居者,‘家’也。”(白晨曦:《天人合一:从哲学到建筑——基于传统哲学观的中国建筑文化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学位论文,二○○三年,137页)作为中国古建筑的滥觞,民居无疑是中国古建筑这棵参天大树的萌芽。民居的发展,从新石器早期入地较深的袋穴和坑式穴居的原始居住,到半坡遗址中出现的入地较浅而墙壁与地面用夹**烤成的半穴居,以至后来发展成一种地面上的、能够构成较大空间的、室内具有木柱而墙壁和屋顶用较小木料及夹**做成的简单房屋,乃至衍生出都城、宫殿、宗庙等底蕴丰富的建筑类型,潜意识下积淀了五彩缤纷的中国建筑文化特色,但伴随着其发展过程的始终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之关系。
民居是华夏民族最基本的建筑类型,出现最早,分布最广,数量也最多。民居作为一种建筑类型,是建筑史学家刘敦桢教授最早提出的。著名建筑师贝聿铭认为:“中国建筑传统有两根,一根是大屋顶、琉璃瓦、雕梁画栋的皇家建筑,另一根是朴素、简易、雅致的民居。” 中国民居以朴素的顺应自然的生态观和最简便的手法创造了宜人的聚居环境。它结合自然、结合气候、因地制宜,形成了丰富的心理效应、超凡的审美意境和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哲学理念——“和谐”。
“和谐”是融洽,是调和,是一种内外协调、上下有序的状态。“和谐”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是一种无处不在的精神。“和”被广泛应用在天、地、人之间。中国传统民居以其独特的数、形、质体现了这种和谐之美,反映了人类崇尚自然,追求“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中国传统民居建筑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千百年的绵亘和演变中,逐步形成了数与自然、形与自然、质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探讨这个问题,对于解决当今世界生态平衡、自然灾害、大气污染等环境问题,实现人文美与自然美的和谐统一,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
和谐观对民居“数”的影响古希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Pythagoras)认为:数是万物最基本的元素,认识世界在于认识支配着世界的数。他说:“数是万物的本质,宇宙的组织在其规定中是数及其关系的和谐的体系。”其“万物皆数”的理论甚至将数神化,认为数是众神之母,宣称数是宇宙万物的本原。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数是一个“先天地而已存,后天地而已立”的自在之物,是与天地共存、具有自然法则的涵义。东汉马融认为建筑数字文化来自《周易》,在建筑的特定语言里,人们用数来表达某种愿望、某种理念、某种象征意义或代表某种形象的物或抽象的概念,把数的元素融汇在建筑语言中,使建筑中的数和天象天文、地理、地利还有自然逐步形成了一种图腾式的理念,数的概念起到了和谐和平衡的作用。数的艺术审美化体现了中国传统民居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展开中国悠久而灿烂的建筑史画卷,传统民居体现数与自然和谐理念的例子俯拾皆是。通过数字这一基本元素使建筑与自然有机结合,与阴阳、天象、时令等这些自然现象形成一种融合关系的例子更是层出不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