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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安全教育 关于中职生法制教育现状的调查与研究

发布时间:2019-01-21 04:08:01 影响了:

  摘要:中职生知法、懂法程度较高,维权意识较强,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学校法制教育对学生的影响不大,学习法律课程的态度不积极,对不良行为的危害认识尚不清楚,自觉守法意识较低等。为此,中职学校必须加强法制教育力度,从学生的不良行为抓起,培养学生的自觉守法意识。
  关键词:中职生;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法制教育
  
  为了解刚入校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意识状况,为学校即将开设的《法律基础知识》提供必要的指导,进而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笔者在本校新生中开展了法律知识问卷调查。
  
  一、调查说明
  
  1.调查目的。了解新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意识状况,为随后开设的法律课程作准备,为法制教育作铺垫。
  2.调查对象。河南信息工程学校2009级学生和部分2008级学生,共671人。
  3.调查问卷的题型及内容。问卷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10个判断题,涉及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和诉讼法等方面的法律常识,以调查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第二部分为10个选择题,涉及学生的学习态度和知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的程度及有关的法律理念,以调查学生的法律意识状况。
  
  二、调查结果及问题分析
  
  1.法律常识性知识的调查结果为:100分的30人,占4.47%;90~99分的125人,占18.63%;80~89分的173人,占25.78%;70~79分的176人,占26.23%;60~69分的107 人,占15.95%;60分以下的60人,占8.94%。
  2.法律意识的调查结果显示:学生知法、懂法程度较高,维权意识较强,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学校法制教育对学生的影响不大。学校应该是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但是调查显示,学生的法律知识来源于电视的比例高于学校。可见,学校的法制教育对学生的影响并不大。其原因有三个:一是许多学校忽视中职生的法制教育,只重视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教育;二是学校的法制教育没有硬任务、硬指标,因而没有明确的职责和目标,造成法律课上与不上一个样、上好与上坏一个样的状况;三是学校没有建立起法制教育的育人环境,缺乏法制教育的物质基础和精神基础,没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系列化设施和良好的校园文化。
  (2)学生的学习态度不积极。对法律课学习态度不积极的学生占33.83%(共227人,平均每个班有13人),其原因有三个:一是不喜欢法律课,这部分学生认为法律课枯燥、单调、呆板;二是认为学习法律知识没有用,这部分学生认为“不懂得法律也一样生活”“只要不违法犯罪就行了”;三是对学习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这部分学生由于中考失败,对新的学习感到茫然。
  (3)学生对不良行为的危害尚不清楚。调查显示,认为“私自拆看他人信件的行为不违法,是小事一桩”的学生占7.03%。实际生活中,类似这样的“小事”也不少。不良行为是违法犯罪的潜在温床,对学生的危害很深、很大、很隐蔽,会严重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4)学生的自觉守法意识较低。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如绝大多数学生知道闯红灯是不对的,但经常闯红灯的学生仍占到58.02%。学生知法而不守法,这是因为社会中不守法的现象较多,人们便习惯不守法行为的存在,并且自己也加入其中。二是个人侥幸心理的影响。调查显示,相信违法犯罪必然会受到法律制裁的学生占40.93%。因此,有许多中职生仍然认为只要自己的违法行为做得很隐蔽,不被人发现,就不会被追究责任。三是学校法制教育的偏差。调查显示,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学生中不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是法律的精神的占51.72%,怀疑法律权威的学生占59.07%,不能正确认识法律与权力之间关系的学生占41.98%,不能够摆正法、理、情关系的学生占43.76%。这是由于学校的法制教育只侧重于法律知识的掌握而忽视了自觉守法意识的培养,这种教育方式只能让学生消极守法,却不能让学生真正地自觉守法。
  
  三、对策
  
  1.加强学校法制教育
  首先,学校领导层要重视法律课,充分保障法律课的课时。此外,应加强法律专业教师队伍的培养。教师如果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就没有法律意识和专业思维方式,也就无法培养出有正确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学生。
  其次,法制教育要规范化,并建立起有效的评估机制。中职学校应制定法制教育的总体规划,编制目标体系。规划应包括从学生入学至毕业的每个学期法制教育的内容、方法、途径及所有达到的目标。此外,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也应充分发挥监督指导职能,把法律教育作为中职学校的常规工作纳入检查考核的范围,制定评估细则,组织专项检查,并把评估结果与学校的晋级、评优、评先挂钩。评估可以反映出学校法制教育的现状,从而发挥优势,改进不足,推动学校法制教育走上健康的快车道。
  再次,构建法制教育的良好育人环境。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场所,应构建一个适于学生遵纪守法、健康成长的环境,包括法制教育的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硬件建设是学校进行法制教育的物质基础,学校应在全校范围内建设具有较高水平的、有助于推动和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系列化设施;软件建设是法制教育的精神基础,学校应努力营建一个既具有特色、又符合本校实际的校园文化氛围,让学生在较高的文化品位和优良的校风中接受现代法律的熏陶和传承。
  2.从学生的不良行为抓起,预防才是最有效的手段
  引导学生从违法犯罪案例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对学生的言行随时修正,改善学生的言行习惯,以取代或消除不良言行;开展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中职生只有具备良好的品行,才能培养良好的习惯;只有具备良好的习惯,才能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有用人才。
  3.培养学生的自觉守法意识
  2002年,北京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中提出:“高中阶段(含中等专业学校)要在初中阶段的教育基础上培养学生树立自觉遵守纪律、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和公共秩序的行为习惯和意识,要注意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观念。”可见,对中职生法制教育的最终目标是让学生自觉守法,树立法制观念。
  (1)让学生真正理解为什么要守法。如果学生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不只是因为若不遵守就会受到惩处,而应让他们认识、理解遵守法律规则即是尊重自身的权益,只有这样学生才能做到真正自觉守法。如对于遵守交通规则的守法教育,可以让学生设想闯红灯可能造成的各种不良后果,进而探讨生命的意义,教育学生珍惜自己的生命,并进一步指出珍惜自己的生命是对父母最大的回报。这样的探讨能使学生理解遵守交通规则的深层内涵,进而自觉守法。再如,对于私自拆看他人信件的不良行为,首先应强调对他人隐私权的尊重,进而探讨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尊重,使学生理解不偷看他人的信件就是对他人的尊重,而尊重他人是获得他人尊重的前提。总之,只有将守法教育内化为学生的法律思想素质,学生才能做到自觉守法。
  (2)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仰。学校的法律教育范围毕竟是有限的,而学生能够理解的法律知识范围更是有限的,为了使学生能够遵守所有的法律规范,必须对学生进行法律信仰的培养。首先,要让学生明白法律的最高权威,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其次,要让学生明白法律能够保障整个社会有序地运行,保障人们和谐地相处;再次,要让学生知道只有遵守法律,才能获得自由。这样才能使学生崇尚法律,并以法律为行为的最高准则。只有学生对法律有了内在的信仰,才能发自内心地自觉遵守,把守法内化为道义上的一种责任和义务,由消极守法到积极守法,由被迫守法到自觉守法,由他律守法到自律守法。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学校的目标始终应该是,青年人离开学校时,是作为一个和谐的人,而不是作为一个专家。”中职学校要将“精神成人”置于教育的首位,使中职生成长为具有“法律精神”的新一代社会主义建设者。
  责编:赵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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