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异备变故我 事异则备变
旅游法规这门课程系统性很强,并且涉及交通运输、出入境管理、合同法等方方面面。如何在教学过程中让学生学习知识的同时而不失之于枯燥,并且形成是非观、道德观、法治观进而来指导今后的实践行为,这是笔者教授这门课程经常思考的问题。
在实际教学中,有几点心得与大家分享。
一、树立“事异则备变”的观念
旅游法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根据社会环境的发展而一步步走向完善。比如新颁布的《旅行社条例》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取代原来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旅行社条例》中关于质量保证金的变化就非常地大,列表1和表2说明。
新条列还规定:①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而受到罚款以上处罚的可经营出境业务;②三年内未因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而受到旅游者合法权益而受到旅游行政机构罚款以上处罚的,质量保证金可减少50%。
旅行社审批的变化。从表格我们可以看到国家降低了旅行社行业的门槛,质量保证金的利息也全部归旅行社所有。这些变化表现出我们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由“管理者”的角色向“守夜者”进一步过渡,便于更好地发挥旅行社的优势。
再比如《旅游投诉暂行规定》中将旅游投诉的时效期由60日延长至90日,更好地保障了旅游者的权益。
在学习过程中多关注新闻也是非常必要的,笔者在一次新闻中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又有新的变化――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风病等传染病的外国人现在就可以入境。导游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罚款额度由1000元~3万提高至1万~5万。事关法规的变化简单提到几点,具体情况不一而足,简单的照本宣科是行不通的。法规变,教学内容也得随之变化,概括地说就是:“事异则备变。”
二、故我――事异备变中勇于提出自己的看法
事异备变中并不是要观众简单被动地接受,学生要勇于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形成自己的是非观,会分析问题进而解决问题。
在铁路运输这节课中,先假设:如果你有急事赶不上火车怎么办?少数学生清楚:在火车发车后2个小时内办理改签。铁道部新修订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规定持普通车票的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乘车时,应当在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开车前办理提前或推迟乘车签证手续。特殊原因除外,比如生病,需持有医院证明,经站长同意可以在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改签。也就是说,没赶上火车这票就作废了。但是持动车组列车车票的旅客改乘当日其他动车组列车,不受“开车后2小时内”的限制。
新规中,持直达票的旅客中途下车,车票作废。所谓直达票,是指从出发地至目的地不需中转换乘的车票。而以前的规定是三日内或四日内到有效(“三日内到有效”的意思是指旅客在中途车站下车,再恢复旅行的时限是三日。在这三日内,这张未到达终点站的车票是有效的,旅客可以凭这张车票恢复旅行,不用再重新购票。) 并且还涉及有“不同席别座位不能随意串行”的规定。
笔者将有关新的变化讲给大家,让学生发表自己的看法。同学们肯定了原来身高1.1~1.4米的儿童可购买半价票,现在身高1.2~1.5米的儿童可购买半价票的新规定。但对“改签”异议最大,有学生认为:我国的铁老大“嫌贫爱富”,有的学生甚至运用《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说明新规侵犯了游客的合法权益。大家讨论得不亦乐乎。网上对铁路的新规定也是非议颇多,最终,几日后铁道部的发言人发言声称:普通车票在发车后亦可改签。强大民意及舆论使得此事一波三折,笔者和学生们也密切关注着事态的发展变化,学生也更加深刻地体会在动态法规中诉求自己的合法权益,勇于表达自己的观点,而不仅仅是“死学、学死”,最终活学活用,形成自己的是非观,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教学中,关注“事异备变”,查阅相关资料,关注时政动态,第一点做起来就已经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在“备变”中“故我”――即有清晰的是非观,这就需要活学活用了。也可以这么说“事异、备变、故我”就是一个矛盾统一体,如何解决、分析矛盾这就需要我们老师进行引导了。
(作者单位:河南省平顶山高级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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