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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内义务教育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平性研究(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发布时间:2019-01-28 03:48:15 影响了:

  四、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公共资源公平配置的对策      县域内义务教育公共资源配置失衡的问题既然由来已久,情况复杂,那么,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公共资源的公平配置,就是一个系统工程,一个长期战役。为此,必须按照教育公平的原则,有针对性地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从多个方面改革现有的教育资源配置政策,重构教育资源配置体制,使教育资源在每个受教育的学生之间相对平均的进行分配,保证每一个参与资源分配的个体占有均等教育资源的机会,从而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要加大教育投入,建立教育资源配置监督制度,并辩证地处理好相关的问题。根据我国县域义务教育发展的实际,根据国内外发展义务教育的经验,当前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公共资源公平配置,必须做好下列三个方面的工作。
  1. 调整教育资源配置政策,建立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长效机制
  县域内义务教育公共资源的配置公平与否,主要取决于教育资源配置政策。由于受城乡二元结构和重点学校制度的影响,长期以来,县域内教育资源的配置政策普遍存在着失衡的倾向,表现为资源向城市学校和重点学校倾斜,造成城乡学校之间、重点与非重点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和水平的严重差距。因此,要促进教育公平,县域义务教育公共资源的配置政策必须进行大的调整。
  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仅仅靠临时动议或某项扶持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建立长效的制度或机制,才能保障县域义务教育公共资源的公平配置。可以说,制度的调整和改革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
  从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本质要求看,经费投入、办学标准、师资配置、入学制度等方面,都需要建立健全相关的长效制度或机制,才能保证县域义务教育公共资源公平配置的长远需要。
  第一,要坚持义务教育学校一视同仁的原则,建立义务教育经费均衡安排机制。
  学校的教育经费一般包括教师工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大宗设备购置费用和公用经费等几个方面。教师工资目前已实现政府统发,在通盘考虑县域内学校经费安排时可不予考虑。公用经费以前主要来自向学生收取的杂费,在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后,主要是各级财政统一标准拨付的免费义务教育补助资金,其本身已按学校学生数量进行安排,基本体现了均衡的要求。因此,需要重点考虑的经费,主要是基建经费和设备经费。也就是学校建设的经费。
  由于长期以来教育经费重点向城市学校和重点学校倾斜,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历史欠债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与城市学校和重点学校形成强烈反差,因而在坚持均衡安排教育经费的大原则下,在具体安排经费时,要适当统筹规划,采取适当措施,尽量扶持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以缩小原有的差距,不然它们与城市学校和重点学校的差别将会越来越明显。因此,学校建设经费应该分为两大块,一块为常规性的经费,可按学校数和学生数予以安排,另一块为政策性倾斜的经费,主要根据学校差异的情况,重点用于扶持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发展。这样两条腿走路,既可以让每所学校都得到应有的经费支持,又能使先天不足的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建设得到加强,缩小其与城镇学校和原有重点学校的差别。
  特别重要的是,要切实将农村义务教育真正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既然义务教育是法律规定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那么,不管学校是城市的还是农村的,只要是义务教育,其经费就必须列入政府公共财政体系,由政府予以承担。这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也是被教育经济学理论以及各国实践证明了的最能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做法。中国13亿人口,农民占了9亿。农村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必须彻底纠正过去那种城市教育由财政包揽、农村教育由农民掏腰包的做法,把农村义务教育真正纳入公共财政体系,从制度上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
  这几年,中央对此作出了要求和部署,各级政府也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这些政策措施对推进农村教育的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农村义务教育摊子大,欠债多,仅靠临时性的补助或扶持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必须建立起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从制度上予以保障,才能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当前的重点工作,是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的要求,尽快建立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校舍改造、装备配置、师资培训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和运作的各项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纳入公共财政长效保障范围。
  我国近年来不少地方在探索扶持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经验。如2004年开始,成都将农村中小学建设全部纳入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在建设资金安排、教学设备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学校大力倾斜,初步实现农村学校与城市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安徽铜陵市提出了学校建设“薄弱优先”的原则,在取消重点学校的同时,全市教育经费安排、基建立项、设备添置、编制调整等优先安排薄弱学校,10年来,铜陵向薄弱学校投入教育资金占全市教育经费的75%。这些做法都值得我们借鉴。
  第二,要改革教师人事管理制度,建立教师有序流动的机制。
  师资队伍配置的失衡是目前十分严峻的现实。城市学校和重点学校几乎聚集了现有大部分的优质师资,而广大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师资队伍的情况则相去甚远,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和素质不高的问题相当普遍。要办好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提高它们的办学水平,关键是尽快改变这种师资配置不均衡的状况,加大对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核定教师编制时要向农村学校倾斜,新增教师要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的需求。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建立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服务期等项制度,积极引导超编学校的富余教师向农村缺编学校流动,切实解决农村教师不足及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这里有三方面的意思,一是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师资数量要予以保证。由于农村学校较为偏僻,交通不便,生活环境较差,许多教师不愿长期呆在那里,加上生源不多,布点分散,教师的数量常常难以按实际需要得到保证,不少地方不得不聘用临时代课人员任课。据统计,广东目前全省有代课人员近6万人,大部分就分布在农村学校。因此,在安排农村学校的教师时,一定要按学校正常运作的需要,给予足够的编制,并按编制落实人员。二是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教师专业结构要尽量按课程开设需要予以配置。目前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普遍存在着美、音、体和英语教师缺乏的情况,有些课程因此开设不了,或没办法按课程设置要求开足课时。因此,在安排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师资时,要充分考虑到学科结构的需要。实在一时解决不了,也要采取专业教师到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巡回上课等形式予以解决,保证这些学校能尽量按课程开设要求开齐开足课程。三是要积极组织开展城镇优秀教师对农村学校的帮扶活动。农村学校由于地点偏僻,布点分散,教学研究信息不灵,气氛不浓,水平也不太高,必须予以培训。而定期组织城镇骨干教师对农村学校进行支教援教,对农村学校的教学水平的提高,将会产生比一般培训更直接、更有效的效果。广东省惠州市近年来在实施“惠州市城乡教育联动发展计划”中,启动“名师万人支教”工程,开展首席教师和特级教师组团巡回演讲、“千师送培训下乡”等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农村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受到了农村教师的普遍欢迎。
  师资队伍的配置是个相当复杂的问题。造成优质师资集中城市学校和重点学校的,既有教育资源配置体制的问题,也有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收入待遇的问题,还有住房、家庭等个人因素。因此,制订师资队伍的配置政策,必须综合考虑,从长计议,实事求是,扎实推进,特别是要抓住一些影响深刻、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问题,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并寻求体制上、机制上的创新和完善。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和国内外的经验,当前要做到公平配置师资,关键是建立两种制度。
  一是实行师资队伍城乡、校际的定期轮岗制度,并引导新教师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要打破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学优质师资集中在城镇和优质学校、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缺乏合格师资的格局,打破教师与学校终身联姻、大部分教师基本不流动的僵局,实行师资队伍城乡、校际的定期轮岗。可以规定一个年限,如一位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多少年就必须轮换到其他学校任教;也可以规定一个比例,如同一所学校的教师每年必须与其他学校轮换百分之多少;还可以作出一个鼓励性的城乡或校际轮岗的规定,如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满多少年可以到城镇或优质学校任教,等等。通过这些规定,使师资队伍进行合理的流动,通过流动,来平衡城乡学校的师资水平,办好每一所学校。在我国,有些地方正在积极探索建立教师合理流动的制度。辽宁省沈阳市从2006年开始用2年时间,陆续安排18000名中小学骨干教师进行校际交流,实现全市范围内超编校向缺编校、优质校向改革校、城镇校向农村校的师资横向流动,以便促进当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目前,该市5个城区中小学校教师交流覆盖面已达到了100%。
  当然,根据我国城乡经济文化差别甚大和教师家庭居住地相对固定等情况,推进教师轮岗制度必须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可以先在小范围进行,然后再逐步推而广之。比如,在城市的城区,可以实行学区内学校教师的定期轮岗制度:在农村乡镇,可以实行全镇中小学教师的定期轮岗。因为同一个学区或乡镇,距离不远,生活条件相差不大,这种轮岗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困难。在这些轮岗制度实施并积累经验以后,再逐步扩大轮岗范围,就顺理成章,水到渠成了。同时,要制订政策引导教师到农村任教的制度。比如,新增教师原则上要先到农村学校服务,城镇超编学校的富余教师要向农村缺编学校流动,建立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凡晋升中高级职称,必须到农村学校任教一定年限,等等。
  二是实行教师待遇的城乡、校际一体化制度,并制订优惠政策鼓励教师到农村任教。
  造成城乡、校际教师流动不畅和农村教师不安心、不稳定的原因,除了城乡生活条件和学校环境条件的差别外,主要的还是待遇问题,包括收入待遇和业务发展的待遇。在收入待遇上,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在统发之外尚有一些空间,而农村学校和面上学校则只有统发工资本身。在业务发展上,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编制较松,中高职称比例也比农村学校高。正是因为这一待遇上的区别,不少农村学校教师和面上学校教师便千方百计地往城里学校、往优质学校流动;也正是因为这一待遇上的区别,城里学校和优质学校的教师即使如何动员,也不大愿意到农村学校和面上学校任教。可以说,这是教师流动和不流动的深层原因。因此,要让教师能够合理流动,必须尽量使区域内教师的各种待遇做到一视同仁,并对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教的教师给予一定的优惠。这个问题不解决好,很多工作便难以落实。
  在这方面,我们可以探索建立有助于教师均衡配置的同一福利机制。县级政府可以将所有学校的收入所得包括赞助、捐赠资金和校办企业、房屋出租等所得全部统筹起来,然后平均分发给县内的所有中小学教师(当然,财政最好能再投入一点,以提高补助水平),使县内不管是城镇学校还是农村学校、不管是优质学校还是薄弱学校,教师的收入都趋于一致。同时,对坚持在农村任教的教师,财政要拨出专款,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在核定教师编制时要向农村学校倾斜,并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在中、高级专业职务聘任和表彰奖励中的比例,以使农村教师能“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
  第三,要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制度,保证生源的合理安排。
  无庸讳言,一些所谓重点学校之所以能有卓越的办学成就,跟这些学校在招生上优先选择优秀生源是密切相关的,甚至可以说,没有好的生源,所谓重点学校也不见得会比面上其他学校好得了多少。广州市2001年初中招生完全取消小学优秀毕业生推荐上初中制度,完全实行小学升初中电脑派位,结果三年后一些原来相对薄弱的初中的中考成绩居然与一些省重点初中平起平坐,甚至超过后者。因此,义务教育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均衡配置生源,也是促进义务教育资源公平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但是,由于历史的观念的原因,不少地方特别是大中城市,在安排初中招生时,仍然继续过去沿用的将优秀小学毕业生安排到优质初中的做法,似乎好学校就一定要有好的生源。有的悄悄进行初中入学考试;有的统一进行小学毕业统一考试,并将其作为升初中的依据;有的则公开推行推荐生制度,将小学优秀生推荐到优质初中。这些做法,使不同学校生源形成三五九等,将原本已存在的初中校际的差距又进一步扩大。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合理、均衡地配置生源。特别是要坚决取消各种形式的初中入学考试,严格实行初中入学按地段划片招生的制度,积极探索和完善小学对口直升初中或电脑派位的做法。在这方面,安徽省铜陵市创造了很好的经验。早在10年前,铜陵就取消了重点初中和小学,取消了全市统一的小学毕业升学考试,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全部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为保障初中学校的均衡发展,铜陵还把示范高中切块划片分配指标,并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经过多年的努力,铜陵切实保障了生源的均衡分布,创建了平等和谐的义务教育环境。
  2. 探索建立教育资源共享机制,积极发展资源共享手段,促进县域内学校的共同发展。
  我国义务教育学校量大面广,期望每一所学校的设施设备和师资队伍都达到优质学校的水平是不现实的。但优质学校的教育资源如果仅仅由优质学校本身享用,则在某种意义上是资源的浪费。在资源总体不足的情况下,如果能实现区域内学校优质资源的共享,则不仅可以节省教育经费,更可以有效地促进面上学校办学水平的提升,实现区域内学校的共同发展。
  一是建立学区内优质教育资源在学校间共享的机制。包括教学设施设备、场馆、课程资源以及紧缺学科的教师等教育资源,在一定的学区里,完全可以打破学校围墙的限制,实行校际的共享。为此,有条件的地区特别是城镇地区,可将地理位置临近的义务教育学校划归同一学区,成立由学区内各学校校长组成的学区委员会,建立相关的机制,统筹管理、调配学区内的教育教学资源,让学区内的教育资源在有需要的学校之间共同使用。
  二是积极发展“校校通”等教育资源共享手段。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在教育的运用,可以有效地突破学校的界限,实现教育资源共享。要推进教育网络建设和教育教学资源库的开发、利用,推进“校校通”工程,通过网络和信息技术,将教育资源库和学校的计算机连接起来,使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传输到每所学校,并为其所用,从而促进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教师的业务进修和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所有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3. 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公共资源配置的公证和评估监督机制,保证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
  对于县域义务教育公共资源的公平配置,我们可以定出若干的原则,可以制订相关的法规,给予相关的政策指引,但是,毕竟制度是人去维持的,政策是人去执行的,由于各地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对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平性认识不同,对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公共资源的重视程度不同,各地执行相关政策的准确度和工作作力度就一定出现差异,或者会因为执行者的不介意、不理解以至不认同而得不到落实,甚至南辕北辙,行动与规定相背离。这些年,尽管舆论界早就不断呼吁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尽管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文件也明确提出不办义务教育重点校,要大力扶持农村义务教育和改造薄弱学校,但县域内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失衡仍然未见好转,有些地方差距甚至还越拉越大,其主要原因就在于部分县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这个问题的漠视或认识缺位。冈此,必须对县域义务教育公共资源的配置情况进行及时的系统的监督,从机制上保证义务教育资源公平配置。
  首先,要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公共资源配置情况的公开、公证制度。义务教育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而财政预算中教育经费的安排情况必须逐步走向公开透明。特别是学校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仪器设备的购置,其资金安排的去向和项目学校分布情况,是否符合义务教育公共资源公平配置的原则,应尽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如果涉及的资金量较大,分配的情况较为复杂,最好能事前举行公证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才予以实施。公开公证制度的推行,可以有效地克服决策中的长官意志或随意性,保证资源配置按照相关的法规政策实施。
  其次,要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公共资源配置的监督评估制度。要引导教育资源的公平配置,首先要把握资源配置的情况。城乡学校之间、学区内学校之间在硬件设置、师资配置等方面究竟存在多大的差距,需要在哪些方面予以平衡,如此等等问题,必须进行定期的监测和分析,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以引起有关方面对资源配置公平性问题的关注,也引导和促使有关部门调整政策,落实措施,缩小城乡及校际的差距。这项工作可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去做,以及时发现问题纠止偏差。省、市教育督导部门要进行检查监督,要定期对各县(市、区)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状况进行评估,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推动县域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并将评估检查结果作为评价县(市、区)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标,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主要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进行表彰奖励的依据。
  第三,要采取必要的激励和处罚办法,奖励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单位和个人,追究造成县域义务教育公共资源配置严重失衡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一方面,可以通过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合格(先进、示范)县(市、区)的评比等活动,对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另一方面,要按照《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的精神(“未依照本法规定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或“将学校分为重点和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等情形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有意或者无意加大义务教育学校差距的各种行为,严肃予以通报批评以至处罚。这样双管齐下,才能有效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公共资源的公平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公平。
  4.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大教育投入,增加教育资源
  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要推进义务教育公共资源的公平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发展也是必要的前提。只有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大教育投入,增加教育资源,公平配置才有坚实的物质基础。如果把促进义务教育公共资源的均衡配置,当作搞教育资源的二次分配,或是学校的重新洗牌,不增加投入,不增加资源,而是削峰填谷,把资源的配置水平拉平,那么,这种均衡肯定是低水平的,而低水平的均衡是没有意义的。
  增加县域义务教育的投入,关键是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提出的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即“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的要求,落实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切实承担起发展义务教育的责任,建立县域义务教育经费长效保障机制。为此,必须双管齐下。
  一方面,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县级政府承担义务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责任,在财政体制上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问题,切实提高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使县域义务教育经费供给水平在制度稳定保障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另一方面,必须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财政的教育经费转移支付的力度。而在我国,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各地义务教育教育的投入能力和水平是各不相同的,不少省尤其是中西部省份,尚有比例甚高的县仍属于财政困难县,这些县的教育经费如果缺乏上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是难以运作的。即使像广东这样的经济大省,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仍相当明显,还有部分县需要靠转移支付才能维持正常的运作。据反映,部分经济欠发达的县连发放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都要向上级财政借款,根本没有余力去进行学校的建设,有些县除发放教师工资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投入几乎为零。因此,应适时调整中央与地方财政义务教育经费负担比例,建立起有效的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经济困难县教育经费转移支付力度,帮助经济落后地区发展义务教育。
  
  五、辩证看待并处理好县域内义务教育公共资源公平配置相关的几个问题
  
  毫无疑问,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公共资源的公平配置,是当前义务教育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任务,这不仅是教育公平理念的呼唤,也是解决教育现实矛盾的需要。但是,由于县域义务教育资源的公平配置问题涉及面广,情况也较为复杂,必须辩证地认识其内涵,正确把握工作的分寸,决不能简单化、机械化地理解和执行。
  一是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公共资源的公平配置不是简单地搞平均主义,不是把均衡与优质对立起来,降低优质学校的水平,而是通过扶弱,办好每一所学校,提高义务教育的整体水平。强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是单纯追求不均衡的优质,也不是追求低水平的均衡,而是达到均衡与优质的和谐统一。公平配置教育资源,不是“削峰填谷”,不应该去限制优质学校的发展,更不应该削弱原有优质学校的实力,而是在存量不变的前提下,通过配置政策的调整,将新增教育资源主要配置到更需要的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去,使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与城镇学校、优质学校的差距逐步缩小,是“填谷造峰”,使所有学校都得到应有的发展,形成“水涨船高”的效应,使县域内义务教育的整体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二是推进县域义务教育资源的公平配置不是不要效率,不顾资源配置的效益,而是要通过科学统筹,在促进公平的同时兼顾资源配置的效益,实现公平与效率并举。教育公平与效率在许多时候并非总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它们不是替代的关系,而是同向的交互关系,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实现平衡与兼顾。政府配置教育资源如果达到了均衡,满足了各阶层人们的需求,实现了促进社会公平等社会目标,这实际上就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同时,在教育资源的配置上,如果能够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在均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同时,也辅之以对效率的鼓励和支持,那么,在实现公平目标的同时,也可以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这些年广东省开展学校中小学布局调整,做大做强中心学校,其目的就是既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益,也让更多的学生接受优质教育,在更大范再内和更高的层次上实现教育公平。如广东省德庆县,近年加大中小学布局调整力度,撤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23所,一次性减少中小学设备设施投入3965万元,每年减少学校维缮费、设备设施维护费、少业务费支出和人员经费500多万元,大大降低了办学成本。同时,面上小学高年级学生集中到中心小学就读,使小学四年级开设信息技术课程和三年级开设英语课程成为了现实,优质教育资源的受益面更大了,教育公平在更高的层面上得到落实。
  三是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公共资源的公平配置不是要搞单一发展模式,搞“千校一面”、“万校一色”,不要学校特色,而是要根据不同学校的实际,提供发展需要的资源,使每一所学校在原有的基础上都得到发展。教育个性化、办学特色化,不仅是国际基础教育发展的大趋势,也是实现高层次均衡发展的重要特征。强调教育资源配置的均衡不是要求教育资源分配完全的均等化,那种过于强调标准划一的做法,常常使学校缺乏多样性而失去生命力。在资源配置水平基本均衡的基础上,具体的资源配置项目和配置的方式方法等,要根据不同学校的不同实际和需要来安排,决不能用单一的僵化的模式来要求不同学校的资源配置。在资源的数量、档次基本均衡的基础上,各所学校资源配置的方式和风格应该有所不同,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在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相对均衡的情况下,要鼓励学校办出特色,给每一个孩子留下个性和特长的发展空间,为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造条件。
  责任编辑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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