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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肮脏之手”的争论与辩护]我的手越肮脏

发布时间:2019-04-16 04:49:05 影响了:

  [摘要]以“不可能的应该”和“必要的恶”为核心要义的“肮脏之手”历来被视为政治和道德领域的经典难题。它集对错于一身的悖论特征以及述行不一致的特征都成为批评者诟病的对象。诉诸不同道德体系评判标准的差异以及角色冲突,“肮脏之手”的合理性能够得到恰当的辩护。“肮脏之手”是“做”而非“应该”的问题,反映了道德实践中价值的异质性,需要实践智慧的引导。
  [关键词]肮脏之手 道德悖论 道德困境 实践智慧
  [中图分类号]B8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2)03-0005-08
  我们可以为了政治共同体获取更大的利益或避免严重的灾难而违背道德要求吗?这个古老的问题是政治家和伦理学家耳熟能详的“肮脏之手”,它历来被视为政治和道德领域的经典难题。虽然“肮脏之手”的提法由来已久,但是关于它的争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肮脏之手”集对错于一身的悖论特征以及从“应该”到“做”述行不一致的特征都遭到批评者的诟病。既善又恶的“肮脏之手”是否成立?如果命题成立,其合理性是否能得到辩护?我们以回应批评者的质疑、澄清其中重要的规范性问题作为探索这一主题的基本路径。
  一、概念溯源
  对“肮脏之手”的关注可以追溯到19世纪的文学创作。安东尼·特罗洛普的(Anthony Trol-lope)小说《红尘浮生录》(The Way We Live Now,1875)批评了维多利亚时代晚期的道德腐败。小说中的代表人物——浅薄的卡伯瑞夫人(Carbury)坚信一个观点,即权威者的决策行为已经超越了道德的管辖范畴。20世纪哲学巨匠萨特(Jean Paul Sartre)的观念戏剧(Dirty Hands,1948)以第二次世界大战为背景,通过东欧某国无产阶级党内尖锐的路线斗争以及一桩政治谋杀案,倡导了政治领域中的道德价值,如珍惜生命,反对恐怖主义手段等人道主义思想。
  根据已有的文献资料,“肮脏之手”的传统争论虽可以追溯至马基雅维里(Niccolo Machiavelli,1469-1527),目前学术界一般认为“肮脏之手”是美国的政治理论家迈克尔·沃尔泽在其代表作《政治行动:肮脏之手》中首次提出的,在该文中沃尔泽表示该术语借用了萨特(Jean Paul Sartre)的同名观念戏剧。后来沃尔泽在《正义和不正义的战争》一文中运用“肮脏之手”的观念批评“最高紧急状态”不能为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盟军恐怖轰炸德国城市的行为提供解释和辩护。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早期(1941之前),以“最高紧急状态”之名有计划地大规模地屠杀德国普通公民的行为是极端不道德的。沃尔泽后来明确表示以“最高紧急状态”之名采取的不道德行为就是“肮脏之手”的典型代表。
  “肮脏之手”的核心要义是“不可能的应该”或者“必要的恶”。米歇尔·斯多克(Michael Sto-cker)为“肮脏之手”给出了一个简洁的定义:(1)一个行为是“肮脏之手”,当且仅当该行为是正当的,甚至是行为主体有义务去做的;(2)该行为存在不当之处,会让行为主体产生内疚感。以上两个条件是“肮脏之手”得以成立的充分必要条件。
  第一,“肮脏之手”具有行为正当性。对于不少政客来说,“肮脏之手”意味着承认某些善的目的的达成(比如避免后果严重的大灾难)不得不采取恶(比如限制少数人的人身自由)的手段。对“肮脏之手”的这种理解的确符合它的典型表现形式,但是这类行为不一定能得到正当性的辩护。为了求雨而将无辜少女投河以祭奠雨神的行为形似“肮脏之手”,却不具备行为正当的道德性质;为了避免“冰棍理论”可能引发的经济危机,采取管理层买入的方式(management buy in,MBI)关闭尚可维持运转的企业,迫使大量的产业工人失业,同时又不能提供合理的补偿措施的行为决策,其看似善意的目的不能为自己侵害权益的行为提供无可辩驳的理由,与其说它是“肮脏之手”不如称其为“善意的腐败”。根据史太芬·维兹(Stephen Wijze)的研究,“肮脏之手”被阐释为行为主体在身不由己的环境中为了实现更有必要的或更高的善而迫不得已采取不道德的行为。只有当:行为主体背叛某人、某种价值或某个道德原则的行为被证明为正当的时候,这种不道德行为才能够被称为“肮脏之手”。
  第二,“肮脏之手”的困难只针对有德者存在,对无德者而言不存在“肮脏之手”的难题。既然“肮脏之手”是有德者的难题,它的行为主体一定不能出于自私的理由或者快乐的原因而采取行动,他只能为了实现更有必要的或更高的善而作恶。典型的反例是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囚徒困境”是现代经济学所说的“经济人”或“理性人”的困境。“经济人”是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善于运用投入一产出分析法进行算计的人。在“囚徒困境”中,如果两个人的道德高尚一点,即超越了“经济人”的道德,各自为对方考虑,那么就会走出困境,得到最好的结果。因此,“囚徒困境”只是自私者的困境而不是有德者的困境。而在“肮脏之手”的主题中,行为主体一定是有德者,即使他不得不采取不当的行为,他也会为此心怀内疚。
  二、命题真伪之辩
  “肮脏之手”通常被视为政治和道德领域的经典难题,但是这一观点也遭遇了来自政治和道德两个领域不同程度的挑战。一方面,政治现实主义以权力一利益关系为基础,否认采取恶的手段是行恶,主张这类行为不能用一般的道德标准来衡量。另一方面,理性主义将“肮脏之手”解读为道德思维中的逻辑矛盾,主张完善的理性能力足以作出正确的道德判断。政治现实主义和理性主义都没有为“肮脏之手”留下存在空间,这直接关系到“肮脏之手”命题的成立与否。
  (一)来自政治现实主义的批评
  政治现实主义被西方学术界视为最重要的国际关系原则,它体现了利益与权力的结合关系,强调世界的竞争性和权势的重要性,认为国际政治充斥着权力斗争,各国通过这一斗争寻求自身的利益。
  政治现实主义信奉实证原则,主张研究社会和世界的现状实际如何,而不应把注意力放在社会和世界应该如何上。因此,保障政治共同体的利益的行为决策不能由一般的道德标准来判断,要用权力和利益的得失来衡量。既然恶行非恶,那么“肮脏之手”的命题自然就不成立了。不承认道德具有广泛的约束性是政治现实主义的显著特征。英国学者爱德华·哈利特·卡尔(Edward Hallett Carr)就曾提出,“在国与国的关系上,伦理标准是不适用的”。其他现实主义者也持有类似的观点,如阿瑟·施莱辛格(Arthur Schlesinger,Jr.)声称:“大多数时候,在政治或国际事务领域内道德是中立而含混不清的。因此,对于绝大多数的外交事务,道德原则不起决定性的作用。”极具影响力的美国现实主义者汉斯·摩根索(Hans Morgenthau)就急于将政治从道德中划分出来,以保持政治领域的自治。他同时承认其他领域的自治,如经济、法律和道德,但坚持政治现实主义必须将其他的标准从属于政治标准之下。摩根索与德国保守思想家卡尔·施米特(Carl Schmitt)都持有这样的观念,即像政治或者国际关系这样重要的领域已经超出了道德的管辖范围,道德对这一类事务既不具备广泛相关性也不具有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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