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控制了燃料,才能控制国家这条船的船长_怎样才能评为高级船长
·在美国,任何人都可在政府网站上轻松检索浏览自己关注的预算信息。 ·在新加坡,政府为每财年的预算建立专门网站。民众可以从网站上了解预算制定的程序,下载政府预算明细。
·在香港,任何一个香港市民都可以拿到足本的预算案。即便市民不主动去拿,港府和一些社团也会主动给市民派发。
·预算不仅关乎一国经济的根本,也关乎普通百姓的一粥一饭。
·预算法近20年来首度修订,值得每个公民高度关注。
2011年2月22日,俄亥俄州哥伦布市,民众在州议会大厦集会,抗议第5参议院预算法案。抗议者称,第5法案会迫使员工放弃劳资谈判权利,并且支付更多的医疗保健和养老金。
马骏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公共管理研究中心主任,香港城市大学客座教授。
BQ=《北京青年》周刊M=马骏
BQ: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征集意见在8月5日截止,征集意见30余万条,超过了去年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征求意见时收到的23万多条意见,不过依然没有同期征求意见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55万余条多。
M: 预算实质上对我们每个百姓都非常重要,与我们的生活质量息息相关。但国内许多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公民的预算意识比较低,其实和我们长期没有预算,在治理中不重视预算有关。这是此次预算法修改,许多人不关注的一个原因。预算法规定预算过程中各个主体的权责,相互关系,如果设计得好,它能提供一个基本的预算制度框架,合理、有效地约束政府的收支,确保政府能负责地管好、用好纳税人的钱。尽管预算制度的设计与个人生活的关系比较间接,但它实质上却是一个国家最基本的宪政问题,因而也应是我们每个公民都应高度关心的问题。
BQ:所以预算法也被誉为“财政宪法”。就像老百姓家里都会有个账本,记录着家庭收入多少钱、支出多少钱一样,预算是国家的账本,政府的钱是用来吃喝还是修下水道,这与我们每个人生活密切相关。
M:归根到底,政府的责任是确保人民能够生活得幸福。人民的幸福不仅取决于他们在市场上挣到多少钱,还取决于国家如何从社会中取钱,然后又把这些钱用到哪里去了,这就关乎预算。如果政府从社会中汲取的财政收入很多,但提供给我们的公共服务比较少或者质量比较低,我们的幸福感就会比较低。在现代预算中,对国家的取钱应有约束,在支出上,政府有责任确保公共资金只能用于公共目的--这点非常非常重要,也就是说不能将公共资金用于私人目的。无论在收入方面还是在支出方面,人民以及人民的代表要有发言权和决定权。
BQ:可见,预算对于建立一个对人民负责的政府是最重要的一个制度。
M: 当然,只有当政府的活动是负责的, 政府才可能是对我们负责的。若要想有效地约束政府的活动,约束政府的权力使用,最有效的办法是控制资金。就像美国进步时代预算改革的领导者克里夫兰90多年前说的:“只有当人民以及人民的代表控制了燃料,才能控制国家这条船的船长。”
BQ:孟德斯鸠曾经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说到这次修正案草案,普遍的反映还是政府的预算权力过大,缺乏有效监督,给予人大的权力被虚置。
M: 在预算权力结构中,最基本的是政府与立法机构之间的权力关系。预算改革以来,人大预算监督开始兴起,一些地方取得了比较好的进展。但是,人大预算监督仍需进一步落实。这涉及许多方面的制度建设。首先,就是要赋予人大代表预算修正权。从各国的经验看,为了确保立法机构能够有效地行使其在预算领域的实质性权力,需要赋予人民的代表预算修正权,即对某个具体项目之预算进行修正的权力。然而,此次草案依然没有赋予人大代表预算修正权,这比较遗憾。若无这一权力,人大代表就不能很好地监督预算。
BQ:其实,在没有这一程序性权力的情况下,政府也会比较被动。
M: 对啊,人大代表就只能在整体通过和整体否决之间选择,在没有预算修正权的情况下,说不好有一天,政府预算就会通不过,那时政府就非常尴尬。总之,赋予人大代表预算修正权不仅能落实人大的预算监督,也对政府有好处。除了避免出现预算不能通过的尴尬之外,预算修正权对于政府来说还有另外一个好处。真正赋予了预算修正权之后,几个人大代表提出的收支方面的意见对政府是没有约束力的,必须是人大通过的预算修正案才对政府有法律效力。
BQ:除此之外,还有什么问题?
M: 政府间财政关系的体制,不能只是报全国人大备案,最好审批,至少也要审议。政府间的收支责任,也应明确地在预算法中进行规定。此外,此次修改也没有明确赋予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权力。预算年度也仍然是自然年度,并不合适。财政专户能不能不提,这容易创设各种制度漏洞。人大内部其他委员会如何在预算监督中发挥作用也没有提及。
BQ:我们人大会议一般在3月进行,那时批准的预算,实际已经实行了3个月了。
M: 现代预算制度有一条原则,叫“事前批准原则”。 许多国家甚至明确将这条原则写进宪法。按此原则,在立法机构批准政府预算之前,政府不能汲取任何财政收入,也不能进行开支。这实质上也是设置预算年度的第一条原则,即宪政原则。此外还有宏观经济原则和管理原则,但宪政原则第一,根据宪政原则,预算年度始于立法机构批准预算之日起,这就叫事前批准。
BQ:预算年度在3月份之后都可以?
M: 是的。例如,我们可以选择 4月1日到下一年的3月31日。如果考虑宏观经济调控,可能 7月1日到下年的6月30日比较好。不过,这会让我们习惯的管理、统计、会计等不适应,需要相应地改过来。
BQ:此次草案没有放开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问题,也是争议较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