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思想汇报 > 说说“郭范案”中各样的角色_sci谜案集在线观看免费
 

说说“郭范案”中各样的角色_sci谜案集在线观看免费

发布时间:2018-12-24 09:50:16 影响了:

  去年下半年以来,作为书画商人的郭庆祥称有范曾“流水式作画”的铁证,于是在媒体上大做文章,而近几年在艺海航行颇为顺风顺水的范曾哪受得了这般“侮辱”,于是便当仁不让地拿起了法律武器,将郭庆祥“请上”被告席,并索赔500万元人民币。
  在我的记忆里,范曾是一个能将《唐诗三百首》倒背如流的主儿,怎么能疏忽了“流水式作画”对文化人的危害而以身试之呢?
  郭庆祥于2010年11月21日在新浪网开通了一个博客,截至一审开庭前共发表33篇博文,其中31篇都是为倒范应诉而写。他不仅公布了范曾“流水式作画”的多幅照片,而且还“延伸”到其他方面,诸如《面对状告和索赔,郭庆祥称要扒光范曾的“外衣”》、《范曾望凤姐》、《郭庆祥直斥范曾“当代汉奸”》、《李苦禅去世时将范曾逐出师门,拒绝范曾扶灵》、《范曾――一个伪善的表演者》、《郭庆祥称“当代汉奸”是客观评价范曾的人格》等文。如此看来,郭庆祥对范曾应该是积怨已久。否则,何以如此不依不饶、釜底抽薪、大打出手?
  倘若范曾不是过于计较其所谓的“名誉权”,没有将郭庆祥告上法庭,郭庆祥会这般老账、新账一把算吗?倘若没有这起诉讼,所谓“当代汉奸”、“伪善”这两件“外衣”,真不知道郭庆祥会计划在什么时间去“扒”。
  艺术批评应该依据艺术的标准来进行,大可不必效法村妇骂街的方式东拉西扯,更不要动辄就上升到“政治高度”。我认为,作为一个书画商人,可能还不具备给一个自然人作是或者不是“当代汉奸”这一身份定性结论的权力。况且在郭庆祥的应诉中,这个所谓的“定性”不可能被法庭采纳,因为它不仅与本案无关,而且也没有法律效力。此外,郭庆祥将范曾与网络恶搞的丑女凤姐搅在一起,这手段也实在有点低劣。
  当然,“流水式作画”是不可以提倡的。中国古人对绘画的创作是极其严谨和认真的,画史上就有“九朽一罢”的创作原则。
  “九朽一罢”一词最早出现在宋代邓椿的《画继》中:“画家于人物,必九朽一罢:谓先以土笔扑取形似,数次修改,故曰‘九朽’;继以淡墨一描而成,故曰‘一罢’。罢者,毕事也。独忘机不假乎此,落笔便成,而气韵生动。”唐代张彦远《历代名画记》载:“至于经营位置,则画之总要。”谢赫《画品》也强调“经营位置”的重要性。清代画家方薰讲得较为具体:“古有‘九朽一罢’之法,盖用土笔为之。以白色土淘澄之,裹作笔头,用时可逐次改易,数至九而朽定,乃以淡墨就痕描出,拂去土迹,故曰‘一罢’。”沈宗骞在《芥舟学画编》中提出:“古人有‘九朽一罢’之论。‘九朽’者,不厌多改;‘一罢’者,一笔便了。作画无异于作书,知作书之不得添凑而成者,便可知所以作画矣。且九朽一罢之旨,即是意在笔先之道。”于是,“九朽一罢”成为人物画创作中对画面苦心经营的代名词。
  尽管范曾不承认他的多幅同构图的画是流水作业,但却与“九朽一罢”的创作原则是背道而驰的。从严谨的艺术创作角度来说,艺术创作的宗旨应该是不可有二,只可有一,复制自己和重复自己都是不可取的。即便前辈画家有此先例,亦不可效法,断不能将此作为“流水式作画”有理的“依据”。
  有趣的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且早已背叛范氏门庭的崔自默博士,在此纠纷中却不断变换角色,但结果却是两头不讨好,落得个变色龙的臭名。崔虽是一个艺术史学博士,但对何为绘画基本功和何为绘画创作却混淆不清,如 “画当然需要一张张完成,即‘逐个’……范曾先生作画是向壁挥毫,所以是站立纸前,其间需要的悬笔功力和悬臂辛苦可想而知。每张画上逐个画上钟馗的脑袋,然后再逐个画上身子,人物形象大致相同。……我觉得有必要披露一点范曾先生绘画的微妙之处。他画人物,不打底稿,此非一般画家所能为。他画头部、画衣纹,用的是不同粗细的毛笔,墨色也不一样,所以,必须‘逐个’画出……”真所谓有什么样的老师就有什么样的学生。
  最令人费解的是,以主持公道为己任的法院却在这场纷争中多次扮演“触怒民心”的角色,演绎了一场以法律手段粗暴干预(实际上是制约)正当艺术批评的闹剧――一审法院没有公开宣判,没有告知双方当事人宣判日期,而是把判决书直接邮寄给了当事人,严重违反了公开宣判的原则;二审法院重蹈旧辙,以所谓的谈话方式开庭,而且不允许旁听和媒体采访,这不仅再一次严重违反了公开宣判的原则,而且在审判程序上也不合法。抑或正因为一审和二审的审判违背法理和民心,才引发众多媒体的愤怒和法学界人士的愤慨。
  现在的文艺批评、美术批评都处于“死水微澜没有学术争鸣的温吞水状态”的情况中,我们需要更多的观点鲜明、是非明确、逆耳忠言以及敢于直击时弊振聋发聩的批评。只有这样,才可以有效抵制和废除那些被金钱和利益“xx”的批评以及近乎悼词和墓志铭的赞歌,才能还艺术批评一个晴朗的天空。

猜你想看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8 - 2022 版权所有 职场范文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号:沪ICP备1800975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