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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名词解释【论电视媒体舆论监督不力的原因及解决途径】

发布时间:2019-07-21 03:45:05 影响了:

  舆论监督作为新闻媒体的主要功能,是媒介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由于电视媒体的就业体制和传播特性,电视媒体在行使舆论监督权力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负面效应。在新闻实践中,应及时总结监督不力的原因,努力寻求合适的解决途径,尽可能地规避负面效应。
  一 电视媒介监督不力的原因
  电视媒介在舆论监督中产生的负面效应,一方面来自于媒体自身,个别媒体和记者没有具备足够的专业素养,在报道中有失偏颇;另一方面,电视本身的传播特性对其更好地发挥舆论监督功能也有一些影响。
  1.电视媒体就业体制产生了一批缺乏职业素养的新闻人
  2007年北京电视台曝光的“纸箱馅包子”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一起由记者自导自演的假新闻,最终以当事记者的锒铛入狱而告终。在这场记者自己“创造”的舆论监督中,电视媒体输掉了受众一直以来对电视画面真实性、确凿性的信任,严重损害了电视媒体的社会公信力,而仅仅把责任归咎于记者一人身上,并不能赢回输掉的众多受众的信任。
  透过此事我们看到了电视行业内部监管的缺失,一个记者仅凭借自己的意愿就可以制造一起食品安全事件,搜集的素材、拍摄的镜头没有经过严格的审查和核对环节就通过了制片人、栏目编辑、部门主任、中心领导的层层筛选,一路绿灯直接在栏目中播出,电视台管理的松散可见一斑。
  记者訾某看似偶然的行为也暴露了电视行业人员管理的漏洞。电视台出于利益的考虑,大量雇用临时工和实习生赚取廉价劳动力。电视不同于纸媒,报纸杂志的记者要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基本的新闻采写能力才可以采写文章,而电视媒体相对来说上手更快,对文化功底的要求没有那么高,这些本身就没有经过严格筛选的临时工就出现了素质良莠不齐的状况,加上工作的机动性和流动性又很大,对于电视台自然缺乏相应的归属感,因此就易出现一些记者没有正确的新闻价值观,为了保住工作、为了多挣奖金不惜违背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使电视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很容易在把关者这里出现问题。
  2.电视媒体的形象性限制了报道的深刻性
  电视的视听觉双重传播可以生动形象地把新闻事实展现在受众面前,扩大信息量,增强传播效果,原本是其自身的优点。但在进行食品安全事件的深度调查时,作用于感官的电视媒体,在报道中反而容易缺乏深度剖析的力度,画面的直观性不利于去表达深刻的、抽象的内容,相比平面媒体通过文字反而更容易详细描述事件的背景、剖析食品事件中产生危害的科学原理。同时,电视的形象性使得主持人和记者不适合进行长篇的评论剖析,字幕也不适合大段大段地堆砌在屏幕上。电视播出的线性特点,又使电视不像平面媒体可以留给阅读者充分的思考时间和重复阅读、反复琢磨的机会,这种顺序播出给人稍纵即逝无法把握的感觉。这些都使电视在进行食品安全事件的后续报道、解读事件背后的政治经济原因时受到一定的限制,食品安全事件又会涉及很多权威部门公布的专业数据和化学中的基本原理。
  例如,2011年令人发指的地沟油事件通过电视媒体被曝光,人们透过镜头看到了地沟油恶劣的生产环境,肮脏的制作流程,令人触目惊心。在第一时间接收了地沟油事件的信息之后,受众的需求就不再仅停留在画面的感官刺激上,人们想要了解更多地沟油背后的情况:什么是地沟油?地沟油是怎么制成的?地沟油有哪些分类?地沟油的危害有哪些?地沟油是怎么被检测出来的?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饭店使用地沟油?监管监测部门去哪了?这时,电视显示出了其在报道扩展程度和深刻性上的弱势。
  3.市场竞争驱使媒体利益化
  市场体制改革之后,赢得收视率、获取更多的广告利润,成为商业化转型后电视传媒集团追逐的目标,各个省市电视台的社会和新闻资源不分伯仲,每个电视台都在寻求突出重围的突破点,希望能吸引受众的眼球,赢得节节攀升的收视率。
  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有些媒体会有意在影响面最广、受众最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上做文章,促使许多媒体不经过严格求证就夸张报道,以小见大渲染事件的严重性,在节目内容上一味追求视觉的刺激,促使受众在未经考证之前就已有了先入为主的直觉判断。
  同样是由于利益的驱使,有些媒体恰恰相反,在需要媒体站出来为公众说话的时候,反而三缄其口,三鹿奶粉早期就已被多家媒体报道,但是记者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某企业、某品牌的字眼,如果早期有媒体敢于站出来积极曝光三鹿公司,那么受到伤害的孩子就会减少一些,事情也就不会演变到后来如此严重的地步。
  大众传播媒介属于国家公共资源,是以为广大人民服务为原则的,决不能成为个别团体或个别人牟取私利的工具。这是每一个新闻工作者都应当具备的社会责任。
  二 电视媒体监督不力的解决途径
  电视媒体在食品安全事件报道中应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并结合电视媒体传播的优劣势,尽可能地规避负面效应,最大化地发挥电视媒体在食品安全事件中的正面效果。前文梳理了电视传播的优缺点,总结归纳了电视媒体舆论监督正负面效应,在此基础上,为解决电视媒体舆论监督不力的现象,提出以下建议:
  1.丰富电视表现手段,用综合性展现深刻性
  随着技术的不断更新,电视也在不断弥补自己在食品安全事件深度解析上的不足,把先进的传播技术与创新的策划编排有机结合,在遇到理论性的事件剖析时可加入图片分解、动画制作,从而简化文字内容、提取信息精华。食品调查中的相关数据可通过清晰的表格一目了然地展示给观众,同时配合主持人的现场播讲和专家的权威解读,结合视频连线,把视角伸向各个领域的专家和身在事件当中的普通老百姓。通过丰富的技术手段,弥补深刻性的不足,打造电视独特的食品舆论监督报道。
  2.完善电视台内部管理制度
  针对食品安全报道中出现的虚假报道和不实新闻的状况,电视媒体应该积极完善内部的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虚假报道虽然是某个记者、某个编导的行为,但一经大众传播媒介播出,就演变成了整个媒体的集体行为。因此应通过改革内部的审片制度,尽量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
  河南省都市频道在审片制度上就有值得借鉴和学习的地方,该台一直坚持严格的三级审片制,也就是一条新闻或一个报道要想最终呈现在受众面前,要经过采访前的选题审查、素材搜集后的资料审查、最后成片审查三重关卡,一旦审片过程中相关负责人发现问题就会立即上报。这些极其严格的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减少虚假、失实报道的出现,保证电视媒体在受众中的公信力,提高舆论监督能力。
  3.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
  第一,提高传播信息的速度。食品安全事件不同于服饰、住房问题,它是性命攸关的大事,及时捕捉有关信息,尽可能地提高食品安全事件传递信息的速度,可以使危害降低到最小。这就要求传播者随时与公众保持顺畅的沟通渠道,保持敏锐的观察力,在最短的时间让受众获得最快的信息。
  第二,保证信息的准确度。电视媒体在食品安全事件中报道的不准确或失实会严重降低电视媒体在受众心中的地位,电视媒体要做好把关人,让信息在传播源头保持清晰明了的传播状态。同时电视媒体要坚持深入调查,保证报道的科学性,对于报道中出现的专业术语和专业数据要及时向专家求证,积极听取专家的意见,数据确凿之后再下结论,避免以往报道中为求速度不求甚解的事件,以至于产生极大的社会负面影响。这也要求新闻工作者要在从事食品安全事件的采访工作后,多学习、多钻研,了解更多科学技术知识,做一名一专多长的优秀电视新闻工作者。
  保证信息的准确度也要求电视从业人员把握好舆论监督的平衡度,秉着客观公正的原则,还原事件的本来面貌,用理性的态度运用舆论监督的权力,否则不但没有为受众提供切实可靠的信息,还可能会使事件扩大化、复杂化。
  第三,增强电视人的社会责任感。美国传播学家施拉姆曾经把新闻工作者比喻成社会雷达,肩负着监测社会环境的职责,是灯塔上的守望者。因此无论在何种利益引诱下,电视人都不能丧失职业道德,丢弃新闻理想,始终不忘自己肩上的责任,舆论监督的报道相比一般的新闻报道要面对更多的困难,在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力时也会遇到重重阻力,但是不管多么艰难,遇到多大的障碍,都要相信自己的力量,相信新闻的力量,“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做一个有理想的新闻人。
  电视作为大众传播媒介,有义务代表社会大众行使舆论监督权,维护大众的权益,因此电视媒体应及时总结监督不力的原因,规避负面效应,更好地为社会大众服务。
  参考文献
  [1]钟克勋、邹万明.从汶川地震看社会化网络媒体舆论监督的力量[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8(8)
  [2]廖婷.新媒体语境下的电视发展探析[J].江西社会科学,2011(11)
  〔责任编辑:庞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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