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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流程和方法_浅论我国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现状对内部审计风险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9-01-13 16:13:08 影响了:

  摘 要:本文分析了我国内部审计独立性较弱的现状,阐述了其对内部审计风险的影响,并提出了提高内部审计独立性,降低内部审计风险的几项对策。   关键词:内部审计 独立性 审计风险 对策
  
  1995年全国审计定义研讨会将简明审计定义概括为:“审计是独立检查会计账目,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行为。”可见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是审计工作质量的保证,如果不能有效保证审计机构和人员在组织上的独立性及其在业务工作中的自主性和权威性,就不能保证审计质量和规避审计风险。本文将从分析我国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现状出发,揭示其对内部审计风险的影响,并提出可行性的对策。
  
  一、我国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现状分析
  
  (一)内部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直接制约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没有专门、具体的法律规范,没有统一的内部审计准则。目前,我国已颁发了针对国家审计的《审计法》,针对社会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法》,而针对内部审计的只有审计署颁发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03年2月10日审计署审计长会议通过的新条例,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审计署于1995年7月14日发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同时废止),并未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而酝酿很久的《内部审计法》迟迟未能出台。这导致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地位上的巨大差异,在根本上制约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二)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独立,具有很强的依附性。
  我国的内部审计机构,大多数由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直接领导,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由于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是企业的一个职能部门,是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人员配置、职务升迁、工作地位及经济待遇等都由本单位领导决定,与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相比,内部审计在组织、工作、经济上依附于本单位,独立性不够。
  (三)内部审计人员缺少完整的独立性。
  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当前的实际状况,内部审计部门一般由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副职领导,内部审计人员切身利益直接受所在单位控制,内部审计人员的人事调派权、工资管理权、奖惩权等由所在单位掌握。即内部审计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并对其负责和报告工作,使得内部审计人员执纪执法的程度直接受单位领导的影响,严重制约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四)企业领导对内部审计工作不够重视,使得内部审计人员素质相对较低。
  由于一些企业的领导对内部审计人员重视不够,他们在配备内部审计人员时,主观上不愿将精通业务的人员安排在内部审计岗位上,客观上也没有给予其学习和培训机会,使其业务能力得不到提高,综合素质相对较低。从而使得审计工作质量难以保证。
  综上所述,我国当前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是相对的,受限制的,欠缺的。这样的独立性现状必将给内部审计业务带来较高的审计风险。
  
  二、我国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现状对内部审计风险的影响
  
  结合我国目前实际,笔者认为内部审计风险,是指内部审计组织或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对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的会计报表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经营活动审计后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结论,造成审计对象和与之相关方面遭受损失或损害,并由此引起审计主体承担这种责任的风险。
  (一)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欠缺直接带来审计风险。
  内部审计机构是单位内部设置的机构,在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本单位实现经营目标服务。因此,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如外部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本单位的利益限制,并且内部审计也只是单位内部的管理手段之一。鉴于此,单位内部审计就很难客观、公允地对所进行的审计事项发表准确、公正的审计意见,进而不能保证审计质量,直接带来审计风险。
  (二)内部审计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作业标准不规范,增大了审计风险。
  虽然现在有国家审计署颁布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但法律级次明显偏低,可操作性不足,并且对于具体作业标准未有明确规定。内部审计法律依据不充分,不健全,使得内部审计人员地位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并且由于没有具体可操作的部门、行业规章制度,缺乏相关配套指导措施,内部审计人员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往往无章可循,无法可依,只有依据经验和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结论的正确性,增大了审计风险。
  (三)业务工作的“外向型”与行政待遇的“内靠型”,使内部审计人员很难进入角色,从而加大审计风险。
  业务工作的“外向型”与行政待遇的“内靠型”,使内审人员很难进入角色。审计人员长期处于一个固定的审计环境中,与被审计对象产生了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再加上审计人员的工资福利及晋升等都需由本单位解决,很难保持应有的独立性,谈不上自主地开展工作,所作出的审计结论也因此受到置疑,处理决定有时也得不到有效地贯彻执行,从而加大了审计风险。
  (四)内部审计人员自身素质较低,直接影响审计质量,从而加大审计风险。
  由于传统审计基本是财务审计,审计人员大都是从财务战线转型,对经营管理、工程预算、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知识知之甚少。而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工作要向事前、事中转移,要求审计人员具有综合性管理知识,深入到企业经营的过程中去向管理要效益,知识结构单一则面临审计风险。
  
  三、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规避和控制内部审计风险的对策
  
  (一)内部审计外部化,从组织形式上有效保证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组织上和业务上的实质性独立,规避和控制内部审计风险。
  内部审计外部化亦称代理内部审计,是指企业从外部聘请专业审计人员执行审计工作,履行内部审计职能。将内部审计外部化,委托给企业外部的独立机构与人员执行,可以较好地解决内部审计独立性缺乏问题,提高内部审计质量,确保内部审计质量与效果。注册会计师等外部人员相对企业内部人员而言有较高独立性,他们与企业管理层无上下级领导关系,只是业务合同关系,他们与管理层在内部审计工作中是平等的,因此能够站在一个客观公正的立场上来对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审计,从而使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独立性,从根本上保证了审计工作质量,降低了审计风险。
  (二)内部审计职业化,从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意识、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入手,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规避和控制内部审计风险。
  内部审计职业化是将内部审计工作作为一种职业看待,无论是内部审计组织、人员资格认定、审计业务的取得、审计程序的执行、审计证据搜集、审计评价意见的发表等一系列工作,都必须按职业化标准加以要求。内部审计职业化,首先要对内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道德修养和政策水平,牢固掌握国家财经法纪和企业规章制度,对企业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有效审计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生产经营决策的科学依据;其次要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使其熟悉会计、审计、法律、税务、外贸、金融、基建、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这样内部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就可以按规范的审计程序,选用恰当的审计方法,周密详细地编制审计计划,保证审计证据的充分,可靠和相关性,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细致严谨,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表述审计建议和意见,把审计风险控制在审计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达到理想的效果。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较缺乏,直接导致了内部审计业务中较高的审计风险,只有真正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地位,才能切实降低内部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达到理想的审计效果。
  
  参考文献:
  [1]刘实.企业内部审计论[M].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
  [2]刘力云.审计风险与控制[M].中国审计出版社.
  [3]袁清波.论内部审计外部化.审计月刊,2001,(6).
  [4]李旭.论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辽宁师专学报,2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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