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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书院制度浅析]书院制度

发布时间:2019-03-30 04:37:45 影响了:

  书院制度是我国历史上一种特殊的教育制度,对我国封建社会教育的发展产生过重要的影响。在清王朝存续的260 多年间,全国各地修复和兴建了几千所书院,清代书院是清代教育机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成为全国各地大大小小的教育及学术研究中心,为清王朝的封建统治及文化的传播培养了大量的人才。
  清朝在中央设有国子监、宗学、觉罗学和八旗官学,在地方设有府、州、县学,社学和义学。官办的府、州、县学(即为官学)和独立于官学系统之外的书院以及里甲和私塾教育共同构成了清代地方教育体系。清代中央学校设置进行了许多具有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的改革,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此不作详述。在地方官学的设置上,清代基本沿袭明朝,设有府、州、县学。《明史?选举制》规定:“府设教授,州设学正,县设教谕,各一。俱设训导,府、州、县、卫儒学,明制具备,清因之”。
  一、清代书院的特点
  清初书院承袭明朝遗风,常有千里期会、百人聚讲的事情发生。统治者害怕书院成为讽议朝政、传播反清复明思想的场所,对书院采取抑制政策。在开国的九十年间,书院很沉寂。书院遭遇的彻底改变是在雍正十一年,谕令各省督抚在省会设立书院,并拨帑金一千作为膏火,资助书院的发展。乾隆二年(1737 年)下谕旨说书院是古侯国之学。此后书院多为官立,同时书院在学校制度中实际已取得一种省立“大学”的地位,这为其发展提供了条件。禁令既开,书院得到长足发展。
  1、清代书院的官学化程度很高。
  而官学化的过程,主要体现在书院的办学由讲学求道、兼容并蓄、学术创新、经世致用向重课轻教,唯科举而科举的转化过程。朝廷逐渐掌握书院山长的聘请权;官府对书院经济田产加以干涉,意图从经济上操纵书院;朝廷对入院学生限制名额也加以选择。这样书院的教育教学活动离现实社会生活的需要越来越远,成为社会进步的障碍。
  2、清代三百年间,学术思想和学风发生过几次大的变化,书院受其影响,形成相应的几种类型。
  (1)以理学为主:以研习理学为主。(2)以经史辞章为主:这类书院开始于清初,到清中叶时大盛,清末仍有部分。(3)以考课为主:这类书院在清代最普遍,,数量也最多。这反应了科举制度对教育的影响进一步加深。这类书院不是讲学,而是考课,以学习八股为主,学习目的是为了科举考试。(4)注重学习西洋近代科学的书院:清末,西风东渐,一些学者致力于近代科学,由此产生了这种新型书院。
  3、清代书院藏书更加丰富。
  书院与书有着密不可分的紧密联系。宋代学者王应麟的《玉海》曾经对书院作过解释:“院 者,垣也”。藏书、讲学和祭祀是中国古代书院的三大事业。由于清政府的支持、书院师生及社会人士的捐助、书院出版事业的发达和学术事业发展的要求,就使清代书院的藏书达到了历史顶峰。
  4、 清代书院的学术特点是“汉学”。
  所谓“汉学”是相对于“宋学”而言的,清代汉学又称朴学,汉学是清代尊崇汉代经说以回溯经学的思潮。它反对宋学空谈,主张汉儒重经考据的学问,目的是“穷经研史”、“经世致用”。明末清初,在顾炎武、黄宗羲等学者的影响下,朴学在与宋明理学的对立和斗争中发展起来,注重于资料的收集和证据的罗列,主张“无信不征”,以汉儒经说为宗,从语言文字训诂入手,主要从事审订文献、辨别真伪、校勘谬误、注疏和诠释文字、典章制度以及考证地理沿革等等,少有理论的阐述及发挥,也不注重文采,因而被称作“朴学”或“考据学”,成为清代学术思想的主流学派。朴学又称考据学,针对理学的空疏而言。
  清朝到乾隆、嘉庆年间进入全盛时期,太平富裕的社会环境为文化的发展提供了优越的条件,此外清大兴***,聪明才智之人为避免触犯忌讳而倾力于诠释古训,以求自保,这两方面是清汉学兴起的重要原因。
  二、清代书院的办学体制
  历代书院的兴衰与封建王朝官方政策的导向关系甚大,清代当然也不例外。自乾隆以降,清代书院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逐渐形成了以官办书院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办学体制。其发展经历了一个由抑制到疏导、发展的过程。
  清代书院主要有以下几个类型:(1)官办书院:史籍记载“高宗明诏奖劝,比于古者侯国之学。儒学寝衰,教官不举其职,所赖以造士者,独在书院。其裨益育才,非浅鲜也”。官办书院也就成为清代书院的办学主体。雍正十一年(1733 年),清世宗胤禛发布了一道诏令,这道诏令的颁布拉开了清代官办书院的序幕。(2)民办书院:民办书院作为清代书院办学主体的另一种形式。民办书院客观上不仅为维持清代乡村社会秩序培养了大量的人才,而且也为封建时代文化知识的普及与传作做出了重要的贡献。(3)官倡民办书院:这类书院在江浙等社会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较为常见。官倡民办书院与下述的官办民助书院均为清代书院的非主体办学形式。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清代书院的办学体制也呈现出不同的历史特点。
  三、清代书院的经济来源
  唐、宋、元、明书院主要依靠田亩的租金来维持各项开支,官绅、士民的捐赠,大多为银钱(也有直接捐田地和房产的),除了成笔花费在修建外,大都用以购置田亩。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到了清代中后期,在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如江浙、皖赣、闽广等地靠近城市的书院中,情况逐渐发生了变化。土地的出息逐渐被房租、店租、存款的利息、自办产业的利润所替代。清代一些笃信儒术经商致富的士大夫对书院的关心与单纯依靠地租为生的土财主相比愈来愈占居更为重要的地位。城市中经营工商业的儒生对书院的捐赠,逐渐成为书院流动资金的重要来源。儒商们以其工商利润的一部分来支持书院的维持和发展。书院的经济来源由地租转向工商利润,这是一个重要的讯息,意味着书院的社会经济背景正在逐渐由“土地”转向工商业。
  四、清末书院的没落
  书院发展大致经过了宋初的勃兴,中期的沉寂,南宋时的大盛,元、明初时期的趋向官学化,明中叶后的特质复归,清朝特质消亡以及在新式学校冲击下最后被废止几个阶段。由清初的朝廷害怕书院讲学会宣传“严华夷之辨”而对书院采取抑制政策到康乾盛世对书院的开禁鼓励、官学化,再到清末书院的日渐消亡,清代书院出现了像诂经精舍和学海堂等的硕儒大师讲学,切实研究学问的书院,对中国古代文献的整理、学术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做出了相当大的贡献。但是这样的书院毕竟还是为之不多。书院的官学化,以及科举制度对世人的思想的禁锢,人们对名利的追逐也加速了书院的败落。封建制度的日渐腐朽和西学东渐的加强,古老的书院教育失去了其生存的土壤,最终走向了没落。
  书院虽然从中国的历史舞台永远的退出了,但其在长期的发展成长中形成的良好的文化传统,一些道德教条,积累的有益经验构成了我们民族的优良文化传统。对我国教育产生了深远影响。
  书院是清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书院教育也是中国传统高等教育中最有价值的一部分。虽然清代书院的官学化使得学术自由受到很大程度拘束,但其在道德教育、藏书、古籍整理、学术创新等诸多方面作出的重大贡献是一笔宝贵的财富,虽然书院从形式上消失了,但其延续近千年的文化影响力永远地保存了下来。
  参考文献:
  [1] 殷奎英.清代教育制度的变化[J].菏泽学院学报,2008(1):121-124.
  [2] 刘宗棠.简论清代书院制度的特点及其兴衰[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2009(1):64-67.
  [3] 崔来廷.清代书院的办学体制探究[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10(1):162-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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