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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热线求助电话96123 热线咨询

发布时间:2019-04-14 04:20:06 影响了:

  给同事帮忙受伤能否算工伤?  编辑同志:  我单位近来发生两起事故,均为单位职工间互相帮忙导致受伤。  第一起事故是职工肖某,用自己家的小四轮车给一位同事家拉肥料。当车快到地边时,路上有一小埂子。由于拉的肥料太重。在过埂子时,小四轮翘头,水箱内的水溢出,喷撒到肖某自己和旁边帮助推车的人身上,造成烫伤。
  第二起事故发生在职工李某身上。在单位没有派车情况下,职工苏某私下找到李某,让李某用自己的私家农用车帮运棉花。车费由苏某支付。当车行驶到中途,李某发现自己的车头上有一三角带掉在地上。李某在没有停车、也没下车的情况下,就坐在农用车上侧身捡拾三角带。由于农用车方向跑偏,冲下路基,把李某挤伤。请问:我单位发生的这两种情况,职工受伤能否算工伤?我单位应该如何处理?
  新疆建设兵团农一师十六团安全科 志 安
  志安先生:
  根据函中所反映的情况,这两种情况导致职工受伤均不能认定为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其中最为关键的三个要素都是与工作有关,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而贵单位两位受伤职工发生事故原因均为为同事帮忙拉货,与工作无关,因此在拉货途中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至于受伤职工的医疗等费用,应由帮忙者与被帮忙者之间相互协商解决。
  施倚
  工伤待遇之外的意外伤害险也可享受吗?
  编辑同志:
  我公司一职工在上班时因突发疾病死亡。按照国家政策和公司规定,我们给予该职工工伤及其他相关待遇。现该职工家属找到公司,说他们曾经给该职工上了商业保险,其中包括意外伤害险。现在单位给了工伤保险待遇,他们是否还能为该职工申请享受意外伤害险?
  广 东 陈单彬
  陈单彬先生:
  国家规定企业要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这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它能够保障职工在发生工伤时的医疗等权益。在国家强制性保险之外,还有很多商业保险,包括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品种。许多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在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之外,还为职工选择缴纳了一些商业保险,以保证职工在意外发生时获得最完善的补偿,这是应该鼓励的。
  也有些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而职工从家庭安全与投资的角度考虑,自己选择了一些商业保险项目作为补充,这种现象越来越普遍。一旦发生意外,除工伤保险待遇外,职工及其家庭还可以从商业保险中获得一份补偿。从程序上说,职工得到工伤待遇后,仍可到商业保险公司取得相应的保险待遇。因此,贵公司应鼓励并帮助该职工家属去保险公司尽快办理相关手续,维护好职工的权益。施倚
  交通赔偿后工伤待遇怎么享受?
  编辑同志:
  我是一家水泥厂职工,在今年6月下班途中遇到一起车祸,被车撞伤。后经交警处理,由肇事司机方给了我住院治疗等费用补偿。现在我向厂里申请工伤,请问工伤待遇应该怎么享受?
  河 北 李达志
  李达志先生:
  根据您函中所反映的情况,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您在上下班途中受伤应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至于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已经得到的交通补偿,与工伤保险分属不同的法律责任,两者可以兼得,在支付上有各自不同的标准和项目。但是,您获得交通补偿后,在工伤保险待遇中,不再重复享受已经得到的由肇事司机方承担的医疗费等补偿。
  施倚
  如何预防电火花和电弧产生?
  编辑同志:
  我是小型企业中从事电气维护的职工,在工作中经常会有电火花和电弧发生,请问:电火花和电弧怎么产生的?如何预防电火花和电弧的产生?
  海 南 罗思明
  罗思明先生:
  电火花是电极间的击穿放电现象。电火花大量汇集而产生较大规模的放电现象就是电弧。电火花和电弧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产生。
  绝缘导线发生漏电时,在漏电处会产生火花或电弧;
  导线断裂或导线绝缘损坏,造成短路或接地时,在短路点和接地处产生火花或电弧;
  导线连接松动,在松动处产生火花或电弧;
  各种开关在接通或切断电路时会产生火花或电弧;
  保险丝熔断时或带电检修电气设备时产生火花或电弧。
  做好以下几点,可以预防电火花和电弧的产生。如:
  安装裸导线时,导线间或导线与接地体间应保持足够的距离;
  导线敷设不要过松,其支持物应良好完整;
  连接导线时,导线的连接点牢固紧密;
  对绝缘导线的绝缘层要注意保护,以保证有足够的绝缘强度;
  熔断器或开关应装在非燃烧的基座上,并用非燃烧材料的箱盒保护;
  带电检修电气设备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施倚
  对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有何安全要求?
  编辑同志:
  我们是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请问:对储存危险化学品有何具体要求?
  深 圳 刘秋利
  刘秋利先生: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储存危险化学品,首先应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的有关规定。此外,还需遵守有关其它的规定,如 《易燃易爆化学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公安部令18号),对储存做出专门规定,要求除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6号)外,还应做到专用仓库、货场或其他专用储存设施,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专人管理;应根据《危险货物品名表》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式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储存;不得超量储存。危险化学品商店不得作为危险化学品仓库使用,危险化学品储存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商店内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其总的数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除执行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GB15603-1995《常用化学物品贮存通则》的要求。施倚
  使用施工机械设备时有哪些安全事项?
  编辑同志:
  我们是从事建筑施工的单位,请问:在使用施工机械设备时,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成 都 汪志朋
  汪志朋先生:
  使用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注意事项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对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轴承、皮带轮、飞轮和其他的往复运动或转动的设备部件都必须安装防护设备,锈蚀后要及时维修或调换;
  除需要立刻修理或调节的设备外,不能拆卸保护装置或安全设备;修理和调节后,应立即重新装好;
  对位于可能危害工人或导致火灾位置的高温管道和设备,应有适当的隔热设施;
  对于需要提供安全通道的设备,应装上台板、梯子、扶手、围栏和挡脚板;
  应严格地对电气设备加以绝缘或防护,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操作人员在操作时,要集中精力专心操作,不得与旁人谈笑,以防误操作发生事故;
  应为设备操作人员配置防风雨和遮蔽坠落物等的保护装置;
  设备的操纵室或驾驶室,窗口应安上安全玻璃,并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施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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