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演讲稿 > [村民日常生活中的维权之道] 投诉村委会打什么电话
 

[村民日常生活中的维权之道] 投诉村委会打什么电话

发布时间:2019-04-16 04:41:02 影响了:

  【内容摘要】在日常生活中,当村民权利受到损害时,他们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吗;他们积极地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吗;妨碍他们实现权利的阻力是什么;法律对于他们而言是维护权益最有效的工具吗——本文即以村民权利受到侵害时,是否、以及如何通过法律来维护和实现权利为主线,立足于权利实现的视角,对村民权利保护问题进行了细致观察与经验研究。
  【关键词】村民权利 日常生活 调解 诉讼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06(2012)02—0080--03
  一、调研背景
  随着立法水平的提高和法律制度的完善,村民的权利要求的确越来越多的受到法律承认,但这并不表示村民必然能够通过法律来实现自己的权益。许多研究立足于立法目的出发探讨村民的权利保护问题,而本文则主要是从权利实现的角度出发,关注村民在权利受到侵害时,他们是否、以及如何维护与实现自己的权利。沿着人类学的研究路径,我们的调查组对一个行政村进行了参与式观察,并对对村民进行了访谈。访谈对象是随机选取的,问题设置的完全开放;我们以平常人的身份接近被访者,在访谈中和他们“分享”生活经验,人际交往体验,甚至私人的情感经历。
  村子地处滇南,离县城只有五公里。该村有5520乡村人口(1412户),回族村民占94%,信仰****,汉语是他们的日常用语。这里的村民大多已不再靠种田为生,至少三分之一的村民以运输为主业(据悉,该县城的运输业基本被回族村民所“垄断”),三分之一的村民在外经商。从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条件看,村民生活整体上已超越基本的温饱需求层次,部分先富起来的村民已经超过了普通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进村以前,听当地人介绍这个回族村相当传统,但进村以后,我们慢慢发现:虽然村民行住坐卧仍谨守“古兰圣训”,但意识已经很开化。
  二、调研过程
  1.无意求助于司法
  村民之间基本没有大的利益冲突,全村是比较和谐的。在村民的记忆中,村子里也没有出现过上访、信访类事件。若村民权益受到侵害,他们通常选择的救济途径不外三种:私下协商、村委调解、诉讼。不过,有诉讼经历的村民相当少,当村民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通常不会寻求法律帮助。我们问及村民为何不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村民总说,“认不得法律”。在乡村这类缺乏有效的法律信息传递途径的环境中,村民平时主要通过法制节目获取法律信息,但村民们反映说节目虽然好看,但真要遇到事儿也想不起来。而且村民对法律宣传不感兴趣。我们问村民为何不主动去听法律宣传,有的说听不进去,有的说没时间,有的说不知道有这事儿……村调解委员会的李主任告诉我们,“普法就是走形式”:司法局有时候来两个人宣传,村里也就随便找几个村民去听听,司法局来的一般“照本宣科”,也不常发宣传资料,文字讲义什么的。
  据李主任介绍,调解员事先都会调查情况,调解一般按村委制定的“调纲”进行。主任说他的经验是最好不公开调解,先分别给双方做工作,双方达成共识后,再把双方召集在一起签订调解协议。他还很自信的说:“我调解过的八九十起,基本都执行了的,没有反悔的。我们调解时就告诉他反悔也没用,到现在为止还没出现过反悔的。”李调带我们访问了一户刚解决了财产纠纷的村民。趁李调不注意,村民特意拿出调解协议给我们看,问我们结果是否合理。可见,有时碍于调解员的“面子”,村民即使对调解结果心存疑虑,嘴上也不好多说什么。而且如果村民找村委会调解了又不按协议履行,以后若有什么事需要村委会解决可能就没那么顺利了。
  2.不敢提起诉讼
  村内调解只能解决发生在本村村民之间的争议,当村民和村外人发生民事纠纷、劳动纠纷、甚至涉入刑事案件时,村民又该怎么办呢?我们访谈到一位在村外做煤矿生意的村民,他正为一件因临时工受伤引起的赔偿问题苦恼。他把工程分包给了包工头,包工头雇佣的临时工受伤,自己虽然已经承担了全部的赔偿责任,但伤者对协议好的赔偿金额总是反悔,没完没了的找他要赔偿费,他不知如何才能彻底解决问题。这位村民说生意上最难解决的就是劳动纠纷,“不过也没闹到法院去过,法律方面的,我们的确了解的不多”。言谈间,他非常积极地向我们了解很多法律信息,感到多了解一些法律常识对今后总是有用的。可见,村民即使有求助于法律的意向,知识和经验方面的匮乏也让他们不知如何走近法律。
  另外还有部分村民对法律的信心本就不大,认为要有关系、有文化才能去动用法律。若法院的判决结果和村民预想的结果差距太大,就会加深村民对法律的误识,从而更加不敢通过主张自己的权益。我们访问到一位大妈,她的儿子意外过世后,儿媳与她就遗产分配发生了纠纷,儿媳还以大妈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由于村里调解处理此类纠纷时,一向都是将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所以大妈很不理解法院为何判给儿媳的比同为继承人的自己多了一份。大妈对判决结果很是不满。总认为法院偏袒了儿媳,就连儿媳不找村委会调解而直接去法院起诉的行为,在大妈看来也是因为儿媳是城里人,有点文化,“认得关系”。事实上,我们分析大妈的判决书后发现,法院的判决完全合理合法,但大妈却坚决地告诉我们,此事了结之后再也不想和法院“打交道”了。
  3.无奈放弃权利
  有一些权利侵害事件,村民完全不知道究竟该通过什么样合理、有效的途径去争取、去维权。有位村民(我们叫她阿婆)住的房子简陋、破败,据她说,按新农村建设规划来讲已是危房,应当由政府补助拆掉重建,虽然专门有人来勘察过,但补助一直没拿到。阿婆说:“我们又不懂法律,也不认识哪个人,我们也没处说去,只能忍气吞声,困难的就是困难的,谁也不会来问你、管你的…”访谈的时候,阿婆的邻居也讲到:“不懂这个法律了嘛,也没哪天召集说开什么会宣传。来了这么一个政策,我应该讲给大家听听,国家给你们哪等人什么待遇也从来都没讲过什么,就算是讲,他们也只会讲好的,有些就掩盖了,比如说有些对他们自己有利的,他们根本不会讲给群众听。”
  当阿婆和邻居对村干部的工作表现出不满意的时候,我问他们,为何大家不积极一点,重视选举,团结起来选真能为大伙儿办事儿的人。阿婆反问我:“这个票要去投给谁呢?”邻居也摇着头说:“不会有人愿意当这种人的。”他们还说了很多关于选举的问题,总之,他们对选举的公正性深表怀疑,这也使他们失去了关心、参与村内公共事务和政治事务,行使自己政治权利的信心与积极性。

猜你想看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8 - 2022 版权所有 职场范文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号:沪ICP备1800975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