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提善良教育:人重在善良
中华民族崇尚善良,有着历史悠久内容丰富的善良教育传统。直到今天,这些善良教育依然深刻影响着中国人的伦理道德观念。但如今善良作为一种价值在社会上遭到蔑视,以往那种做个好人的信念似乎已经变得幼稚、可笑。从“海艺学生课堂公开戏弄教师事件”到“***”、“脱裤门”等一件件令人震惊的中学生道德丑闻中,我们看到了今天的青少年所面临的道德虚无氛围和由此导致的胆大妄为结果;也从连续多起伤害无辜儿童事件中,看到了激化的社会矛盾与人们精神层面的空虚无助。虽然社会正义力量果断将犯罪分子击毙,但是仿效者却不断出现。以暴制暴的做法无法对有同样反社会企图并抱着必死信念的恶人形成有效威慑。所以,要想有效防范此类事件,不仅要促进社会公平、解决物质层面的问题,也要进行精神层面的反思、道德的重构。对此,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善良和善良教育,以期在教育中确立它们应有的位置。
一、善良的含义
善的概念在伦理学领域具有较为一致的观点,往往认为善与恶相对,既是最高的道德范畴又指一切美好的动机、言行和品质。狭义上,善即善良,指一种心地仁爱、宽厚的个人品质。而“良”善相近,但偏于指性格温和、仁慈。
善良是生活中的词汇,多用于评价个人品质。往往指生活中那些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宽容待人、重感情的好人。
人们往往认为善良表现于个人与他人的关系之中。由于人们常常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发现并体验善良,因而认为善良是指善待他人,主动为他人提供帮助和支持。其实,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福利和情感需求,善良的人也不例外。那种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极端追求绝对是常人无法企及的。心理学和教育学的研究成果也表明,越是幸福的个体越容易做出亲社会的行为,如和善的态度、助人的行为等。所以,我们提倡的善良既然是面对大多数普通人的,就应该认可人们考虑自己福利和情感的正当性,并且在此基础上提倡对他人的福利和情感也应给予关心。
还有一些观点认为善良就是以德报怨。如中国伦理学百科全书解释道,“心地善良的人富于同情心,待人宽厚,与人为善,言论行动合乎道德规范,即使对那些对自己怀有恶意的人,也能够以德抱怨,待之以礼”。确实有很多善良的人在仇人遇难的关头不计前嫌伸出援手,令人钦佩与感动。但这并不是要求普良的人们对所有人都要有同等程度的关心与帮助,因为善良也是有差等的。这种差等在生活中表现为,即使是善良的人们也往往对自己所爱的人(如妻儿老小)最关爱最宽容;对陌生人则程度次之;对曾严重伤害自己的“仇人”,虽然不会进行陷害,但也只有在其遇到重大困难或生死攸关的时候才会捐弃前嫌出手相帮。因而,善良不应成为要挟善良人们无条件一味付出的矫情借口。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善良虽然不求回报但也是需要回应的,这种回应也许是感谢的话语。也许只是一个眼神或动作传达的谢意,也许仅仅是一种接纳别人善意的表示,但我们知道这种回应是对善良行为的肯定,也是对人们再次做出善良行为的积极导向。所以,从道德的终极目的――“增进社会整体利益以及每一个人的福利”来看,对那些给予自己最多福利与关爱的亲人、朋友更多善待将有效促进善良行为的再次发生,而承认人们对曾伤害自己的“仇人”回馈以适当冷漠和无情的正当性则将使人们由于惧怕这一后果而减少其可能给他人造成伤害的行为。
所以,本文认为善良是指一种关心自我、同时也关心他人的福利和情感的具有差等属性的个人道德品质,往往表现为心地仁爱、和善宽厚。
善良不同于慈善。慈善是指人与人之间相互关心、爱护和帮助的行为和关系,又指对他人的同情、怜悯等心态,还指与之有关的社会事业。慈善在今天更多是指以货币资助或行动帮助弱者的行为。善良却不仅指自上而下的帮助弱者,也不仅指帮助,它包括所有人表达善意的所有行为。善良也不等同于怜悯、同情。怜悯、同情是占优势者对弱势者的一种关注,是高高在上的俯瞰与施舍;善良则是面向所有人将心比心,平等地给予温暖,当然也包括对自己。
善良是不容置疑的个人道德核心价值,是人之为人的根本。个人道德核心价值是一个人在社会中安身立命的根本、行为处世的最重要原则、评价自我的最终标准。人的社会性决定了其遵循的最高道德应该是最终能够促进社会整体利益,人的自然性决定了个人要在社会中谋求利益、发展从而实现自我的价值。将善良作为个人核心道德价值其终极目的是关怀每一个道德共同体中的成员,最终促进社会整体利益,善良的具体要求则是不仅关心自己的也关心他人的福利与情感,个人的自我价值将在善待自我、他人、自然的过程中得以实现。善良既是一个社会人在生活中的常态,又是一个人终生都可努力的方向。最高的善良境界是博爱天下、以德报怨,这种仁慈宽厚是一个人终生都可努力的方向。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却不宜对所有人进行最高道德境界的强制要求,而是应该承认善良的差等属性,从而实实在在地促进善良行为的增加以实现道德利益的最大化。
二、善良教育的含义
只要是以善良为教育内容或以增加人们向善行为为教育结果的教育过程都可称为善良教育。从善良教育的背景来看可分为宗教善良教育和世俗善良教育。所谓宗教善良教育,是指以宗教教义为根据、以宗教信仰为动力、以得到神明的保佑为目的的善良教育。所谓世俗善良教育,是指以伦理道德为依据、以自我道德价值的实现为动力、以维护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实现人际和谐为目的的善良教育。从善良教育的计划性来看可分为有计划的善良教育和偶发的善良教育。所谓有计划的善良教育是指那些教育者有目的地、系统地进行的善良教育。所谓偶发的善良教育是指偶然发生的善良教育。从善良教育的内容来看,可分为善良认知教育、善良情感教育、善良行为教育和行善技巧教育。
善良教育旨在增加人们的善良行为,使人们时常体验到善良人性的美好。而不主张改造人性使之尽善尽美。人性问题是任何教育理论的前提。对人性的不同理解决定了不同教育的实质、内容、途径和方法。性善、性恶的争论由来已久,除此以外还有人性无善无恶的主张。现代学者意识到以往我们压抑本性,追求尽善尽美的弊端。在承认人性是复杂的同时,并抱有尊重的态度坦然面对真实的人性。分析心理学创始人荣格的原型理论揭示了人性中阴暗面的存在,他称之为“阴影”。所谓阴影是指人性中的阴暗面。它存在于人的潜意识中,阴影不仅包括已被自我感受过和拒绝过的部分,而且包括从未曾意识到的原始的和不成熟的那些部分。一味地摒弃阴暗面必将导致那些不被我们道德意识所接受的冲动的阴暗的东西被压抑到潜意识中,以至于我们感受不到它们的存在。以为与它们实现了真正的决裂,但它们并未消失,能量也丝毫没有减弱,而是摆脱意识对它们的监控更加隐秘地影响和控制着人的行为。我国当代学者欧阳文珍认为人性具有三方面的内涵:兽性的部分、人性的部分和难以区分善、恶的中性部分。教育应该尊重人性,而非改变人性。善良教育应该是以承认个体完整人性为前提,接受阴暗面存在的事实并面对它、整合它。人性中既有善良的种子又有本能欲望的土壤,它们构成了完整的心灵。一个真正善良的人,应诚实面对自己的心灵。承认自己的本能欲望,接受自己阴暗面的存在,关心它们的诉求,帮助它们在无害的情况下得以表达、释放,保持心灵的完整与和谐,并从中获得激情、活力与创造性。
善良教育鼓励、认可、引导的善良行为应该既是一种情感表达又是一种理性展现。如今做善良的人可算是艰难而颇具风险。因而常会有好心人提醒我们莫要太善良!言外之意。善良就是“好心眼”加“不设防”。容易受到情感的误导变成软弱、无知、受欺负。其实善良行为不仅是情感的表达,也是理性思考的结果。艾森伯格的亲社会行为理论表明,个体能否注意到他人需要、是否助人的抉择过程都在不同程度上有赖于认知因素。毋庸置疑这是需要理性思考和价值判断的。诺丁斯的“关怀”理论也认为,“关怀”是感性与理性不断转换的过程,情感是关怀的最初动力,思考是关怀能够有效、成行的必要过程。关怀者在进行关怀与否的抉择过程中,情感体验与理性思考是交互进行的。由此可见,个人的善良行为背后是理性与感性双重力量的支撑。所以。一个人能否做出善良行为,理性的价值判断是前提,是否具备完善的情感感受力是关键。
因此,善良教育在实践中既要注重道德理性的培养,又要强调道德情感的熏陶;既要明确善恶标准,又要接受并在一定范围内包容人性中的阴暗面。总之,要尽可能为学生创造一个既具有明确导向又相对宽松的道德成长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