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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推进城乡幼教师资合理配置 林州市豫资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1-19 04:08:10 影响了:

  [摘要]城乡学前教育师资存在较大反差,突出表现在幼儿教师的学历(尤其是高学历人员)、教师职称(有职称、高级职称的比例)、师幼比的较大差距,由此导致的幼儿教育质量的差异可想而知。作为基础教育的基础,学前教育更应受到重视,首先就要强化政府责任。制定更加有效的经济政策,并向农村及贫困地区倾斜,通过地区经济发展带动师资质量的提高;教育政策要转向弱势群体,在原有基础上加大对农村及贫困地区幼儿教育的投入。
  [关键词]政策 幼教师资 城乡
  
  高质量的幼教师资是高质量教学的关键,推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需加强和改善硬件设施,更应全面加强软件建设,尤其是人的建设,即建设一支合格的幼教师资队伍。如果没有分布相对均衡的生源,没有合格的教育管理人员队伍,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从根本上达到学前教育均衡是不可能的。
  
  一、我国城乡幼教师资配置不均衡现状
  
  中国学前教育的焦点在农村,农村学前教育问题的焦点在教师。教师是教育质量的关键,在我国教师水平大幅度提高的大背景下,城乡幼儿教师水平的差距仍然很大,包括专任幼儿教师的学历、职称、编制及其他待遇等各个方面,依据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01-2007),我们将从幼儿园的专任教师的数量、师幼比、学历、职称等方面来作具体分析。
  
  (一)城乡幼儿园教师逐年递增,但农村师幼比远未达标
  2007年全国城市幼儿有5914651人,比2001年增加了1274140人,增长了近27.5个百分点;农村中由2001年的15577860增加到17573640人,增长了12.8个百分点。学前儿童的数量逐年递增,随之而来的是幼儿教育机构的增加以及幼教工作者的增多。就师幼比来说,城乡差距依然很大,2006年农村师幼比为1/38,城市为1/17,约是农村的2倍,这将会影响到农村幼儿教育的质量。
  
  (二)高学历幼儿教师所占比例的城乡差距并未缩小
  从总体上看,2001年以来,学前教育专任教师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比例不断提高。2007年全国幼儿教师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比例为54.9%,比2001年的32.5%提高了22.4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农村专任教师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比例普遍低于城市。2007年,全国学前教育农村专任教师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比例为46.7%,比城市低了近20个百分点。从近几年内变化发展情况来看,城市与农村大专以上学历的幼儿教师的比例都在提高,但城乡的差距并没有缩小。
  分区域看,西部地区学前教育专任教师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较高,为57.9%,分别比东部和中部地区高出4.8和1.4个百分点。这一比例,东部农村为44.2%,比城市低20.6个百分点;而中部和西部农村分别为48.1%和51.3%,分别比城市低19.8和16.9个百分点。但总体上看,东、中、西部地区的城乡差距是逐渐缩小的,即东部地区的城乡差距最大,而中部和西部则相对小一些。另外,从省域来看,2007年农村专任教师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比例低于城市20个百分点以上有天津、山东、辽宁、江西、江苏、湖南、浙江和陕西等8省;其中这一比例农村低过城市25个百分点的有天津、山东、辽宁与江西等4省市。
  
  (三)城乡高级职称教师所占比例差异明显
  从总体上看,具有高级职称的幼儿教师所占比例的城乡差距在逐渐缩小,2007年差距为4.5个百分点,比2001年的7.1个百分点缩小了2.6个百分点。分区域看,2007年中西部地区这一比例要高于东部,中部为17.4%,西部为17.9%,分别比东部地区高1.8和2.3个百分点。分地区看,省际差距较大,2007年幼儿教师具有小高及以上比例在30%以上的省市为天津(48.6%)、上海(40.5%)和内蒙古(30.7%);而海南(9.1%)、广东(8.O%)和浙江(7.6%)等这一比例较低。分城乡看,东、中部地区城乡差距较大,西部城乡差距较小。2007年东部和中部城市学前教育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的比例分别为18.8%和20.2%,分别比农村高5.6和4.8个百分点。相比之下,西部地区城乡差距较小,城市仅比农村高1.7个百分点。分省市看,城乡差距超过8%的有:天津、上海、山东和江苏等4省市。
  无论城乡,虽然差距在缩小,但学前教育未评职称的教师比例都呈现出上升态势,到2007年,全国学前教育未评职称教师比例为57.2%,比2002年提高9个百分点。中部地区上升最快,比2002年提高16.6个百分点;其次是西部地区,比2002年提高12.1个百分点。分区域看,东部地区未评职称教师比例最高,为58.9%,分别比中部和西部地区高出3.1和4.7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农村未评职称的教师比例约占60%,且普遍高于城市。2007年,全国农村未评职称教师比例为61.1%,高出城市9.3个百分点;其中中部农村高出城市11个百分点,城乡差距最大;东部和西部农村分别高出城市10.5和4.5个百分点。分地区看,2007年幼儿园未评职称教师比例在60%以上的省份有江西、广东、浙江、海南、湖南、山东、辽宁和四川等8省;未评职称教师比例在40%以下的省市有北京、河北、天津和上海4省市。其中,江西、广东、浙江和辽宁4省农村未评职称教师比例高达70%以上。
  
  二、促进城乡幼教师资均衡配置的政策导向
  
  从以上一系列数据资料可以看出,我国的幼教师资存在着城乡之间分配不合理,差距明显,幼教师资是教育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差异的存在也充分体现了国家幼儿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衡,受我们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政策支持、教育政策保障、幼儿教师自身的求职意向及价值观等各种因素的影响。
  
  (一)经济政策转向农村及贫困地区
  学前教育属于地方政府管理,教育经费(尤其是教师的工资)由地方政府筹措、分配,而财政税收又取决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同时,学前教育在未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的情况下,采取成本分担的措施,也就是说,国家、地方政府与儿童家长共同承担幼儿的教育费用,家庭收入的多少,决定了城乡幼儿家长投入幼儿教育的比例以及总量。总体上讲,城乡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差甚远。从地区来看,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环境和待遇吸引了很多学历和能力较高的教师,而且,地域本身的优越性也给地区经济乃至个体发展带来了更多发展的机遇。
  据调查,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实际增速已超过城镇居民,但与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的绝对差额仍在扩大。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人口与劳动绿皮书(2008)》指出,过去的17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年收入的绝对额差距增加了近12倍。数据显示,1978~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增加了7.5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加了7.3倍。 2007年,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已降为36.3%,而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3.1%,后者比前者高近7个百分点。农业部提供给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的材料称,2008年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的3.33:1扩大为3.36:1,绝对差距首次超过1万元。近年来,为缓解城乡收入差距,政府已作了很多努力,如农业税的取消,各种农副产品补贴的发放,以及对农民工权益的维护等,这些措施均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毋庸讳言,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至今尚未扭转。
  党的十七大通过的《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村改革的发展任务,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农村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中国农村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最主要的就是增加农民收入。政府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和转移支付力度,比如“减税补贴”政策;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发挥其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以城市的先进条件为依托,带动并辐射城镇及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包括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从而帮助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农民外出打工和致富之本,如农业部组织的为提高农业劳动力就业培训的“阳光工程”,并且中央财政有专项拨款给予补助。最近,由于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家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并且地方政府要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和优惠。这些都是帮助农民致富脱贫的有效方式。推进贫困和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不仅本身可以吸引更多的优秀教师,政府也可以更有力地投入,支持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教育政策向弱势群体倾斜
  1.强化政府责任,加大幼教投入。教育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既然是公共产品,就具有巨大的社会效益。研究也表明:面向弱势群体的幼儿教育投入效益是最高的。很大程度上,政府投资幼儿教育都集中在办园,且多是一些示范园、重点园,普通园除在办园伊始一次性支出办园经费外,仅仅支出在编幼儿教师的工资,至于幼儿园的其他开支则由幼儿园自身筹资支付。农村民办园的比例逐渐增加,而他们却没有得到政府的分文资助和支持。对于幼儿教师,无论在学历、职称,还是待遇,公立园与私立园、城乡之间都存在很大差异。我们的教育不是一味地“锦上添花”,应更多时候是“雪中送炭”,尤其是面对城乡幼教师资差距如此之大的现状,政府更应加大财政投入幼儿教育的力度,这并不意味着对已有示范园、重点源投入的“缩水”,也不是“削峰填谷”,而是在原有投入的基础上增加投入,增加的那部分教育经费用于投资农村学前教育,包括增加农村幼儿教师的福利待遇、将未入编教师纳入教育编制、招聘具有相应资格及学历的教师进入学前教育师资的队伍等。同时,对于幼教师资的来源,地方大学要肩负起培养当地尤其是农村幼儿教师的重任,对于部分家庭贫困的师范类幼教专业学生可以减免学费,开通绿色通道,并给予相应的生活补助。对于生源地的学前教育毕业生以及其他志愿服务农村幼教事业的幼儿教师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这对于稳定教师队伍意义深远。
  2.给予政策支持,确保公正、公平。我国的《教育法》、《教师法》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等一系列教育领域的基本法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学前教育的规章制度的出台与实施都表明了我国的教育事业逐步向着规范化的轨道行进。虽然说有些法律、规定适用于我们整个教育系统,也包括学前教育,但是相对其他教育阶段而言,唯独学前教育缺少全国统一的自己独立的立法,对于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也存在很大差异,让很多利欲熏心的人钻了空子。北师大教授冯晓霞就提出,幼儿教育必须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按市场的规则运营才能实现幼儿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资源的最佳组合,发挥资源的最大效用。同时,政府也有必要给予民办幼儿教育以更加优惠的政策,取消公办园与民办园以及教师、家长身份地位不同的儿童之间的壁垒,并建立得到各方认同的相对较公平合理的竞争规则,以实现幼儿教育内部的人、财、物的自由流通。因此,政府不仅要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也要加强对弱势群体及地区的补偿,逐步缩小因客观因素导致的师资配置的不均衡。对于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幼儿园任教的应当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比如,鼓励、支持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到基层,给予一定的安家费、路费补助以及相应的福利待遇,至少和城市的幼儿教师待遇没有太大差别,这不仅仅是对幼儿教师本身的一种人文关怀,更是对农村幼儿教育的重视,对农村幼儿教育的健康发展有益且影响深远。
  
  三、结语
  
  作为我国教育体系的初始阶段,学前教育承担着着其基础教育的重任,而教育质量的保障更多情况下又依赖于我们幼儿教师的质量。针对目前存在较大的幼教师资城乡差异,政府要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包括间接的经济政策支持,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增加税收,从而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直接的教育政策导向,政府的侧重点转向弱势群体,向农村倾斜,以此带动农村及贫困地区幼教事业的快速发展,从而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师资差距。但是,政策的制定是否奏效,依赖于政策的执行情况,这就要求各地政府部门落实政策并严格执行、公正公平对待,以发挥各项政策的最大效力,从而逐步推进城乡幼教师资合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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