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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购买“超额保险”和“不足额保险”]超额保险

发布时间:2019-02-09 03:39:28 影响了:

  前几天一位朋友打电话说了一件关于车险的事情,他花14万买了一辆高尔夫,刚好那家经销商也代理买保险,在经销商给他的保险报价单子上,盗抢险的保额是20万,经销商的解释是万一车丢了这样可以赔得越多,他当时就觉得有些蹊跷,马上给我打来电话咨询。
  其实这种情况就是汽车经销商在代理保险业务时,为了多赚代理费而诱导车主投保“超额保险”。那么什么叫“超额保险”呢?即保险限额高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如购买一辆价值12万元的轿车,购买价格为15万,投保了金额30万元的盗窃险,若发生全损,获得的赔偿也只能是12万元。
  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即被保险人只能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得到相应的补偿,而不能因为购买保险从中获取超出保险标的价值的收益。
  所以,提醒车主一定要仔细阅读车险合同,再碰到这种黑心的经销商诱导你投保“超额保险”,应该立马拒绝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相对于“超额保险”,还有一个“不足额保险”,即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例如,一辆价值12万元的普通桑塔纳轿车,如果按照8万元确定保险金额,则属于不足额投保。不足额投保的后果是: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按比例赔付”。
  总的来讲,买“超额保险”就是花了冤枉钱,买“不足额保险”又得不到足够的保障,只有了解了这些情况,汽车理财消费者们才不会调进“别人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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