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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将该消化的“错误”激化为“罪”_关于消化和吸收的叙述,错误的是

发布时间:2019-03-17 04:00:34 影响了:

  7月18日,济南持续暴雨,造成严重城市内涝。据官方数据,暴雨中至少有34人死亡,6人失踪。市中心繁华的地下超市银座被淹,虽然官方称无一人伤亡,但网上出现了各种说法。其中一位网名“红钻帝国”的23岁女子因回帖参与讨论,被指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而被拘。此事在网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和激烈的讨论,该如何看待和处置某些突发事件及相应的网络及民间的某些言论,成为探讨的焦点。
  许多网友认为,济南警方对“红钻帝国”实施刑拘所依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对此项违法行为的动机及实施有这样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显然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红钻帝国有“扰乱公共秩序”的故意并已造成事实结果。因此,济南警方的行动有滥用或是不当使用公权之嫌。
  红钻帝国确实有错,但是错不至罪。我们的执法者往往善于滥治百姓的错为罪,而对于由于身份原因会对社会造成更大负面影响的官员的错误却极为“宽容”――如果不是纵容的话――有句官场名言就叫“允许官员犯错误”,那么,为什么就不允许百姓犯错误?
  对于各类涉及公民权益的事件的处理须注意行政与法制的公权的适当使用,脱离具体社会现实的“阶级斗争”意识、过强的“专政工具”意识,往往会导致事件解决过程的复杂化甚至向负面转化。是民事案件的,就不要去做成政治案件,要消化民间的、特别是民间与政府部门之间的矛盾,而不是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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