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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政策发展概况与下一步发展方向的思考分析]文化产业管理能干什么

发布时间:2019-03-30 04:52:28 影响了:

  摘 要:改革开放三十余载,我国经济发展举世瞩目。我们意识到在当今世界经济格局中,在大力发展传统经济产业的同时,还应高度关注文化产业的高效建设与快速发展。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的发展经历了五个阶段。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文化强国"的发展目标,并明确了文化产业的发展思路和具体做法,具有全新的时代意义。通过中央全会决定的最高形式,把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进行了一个全局性、整体性的战略指导,指明了文化产业政策发展的方向。因此,从全局来看,它的标志意义、历史价值、对政府决策者的思路和观念的巨大影响,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发挥持续性、深远性和实质性的作用。结合此内容,本文作者对我国文化产业下一步政策发展方向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文化产业 产业政策 政策制定
  产业政策属于产业经济学研究的范畴,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而言,“产业政策是对于一定时期内产业结构变化趋势和目标的设想,同时规定各个产业部门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并提出实现这些设想的政策措施”。狭义而言,产业政策是指国家为了鼓励或限制某一特定产业发展而采取的政策的总和。
  所谓文化产业政策,主要是指国家权威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的旨在鼓励、规范、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的总和。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在这里需要厘清三个问题:其一,我国的文化产业政策不仅涉及到国家文化产业总体性政策、全国性文化产业子类政策,也包括文化产业地方性政策和文化产业相关的第三产业、服务业等政策,既涵盖文化产业核心层,又囊括了文化产业的外围层和衍生层。可见,我国的文化产业政策是一个复杂的政策体系;其二,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的主体具有多元性和层次性,不仅体现在政府层面,还体现在执政党和立法机关等层面,特别是执政党在决策中的权威作用;其三,我国文化产业政策手段形式多样,工具性较强。根据政策作用途径和特点的不同,可将我国文化产业政策手段归结为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三种。总之,我国文化产业政策除具有产业政策一般性特征外,还具有综合性、层次性、复杂性、地域性等特点。
  一、文化产业政策发展的阶段。
  改革开放三十余载,我国经济发展举世瞩目。然而,一个尴尬的事实是:当经济领域的工商银行、中石化、中移动挺进世界五百强时,我国的文化企业却逐渐被边缘化——全国500多家出版社的收入总和,不及德国贝塔斯曼集团一家的年收入;国产电影一年的票房,比不上好莱坞几部大片的票房。这让我们意识到在当今世界经济格局中,在大力发展传统经济产业的同时,还应高度关注文化产业的高效建设与快速发展。
  我国的文化产业政策发展可以归纳为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文化市场酝酿期的政策制定
  第一阶段的大体时间是80年代。在这十年中,改革开放虽然使文化事业出现了复苏和空前繁荣,但文化的市场化步伐还未大幅迈开,文化的经济属性和产业属性虽初步显现,但文化单位中计划经济色彩仍旧浓厚,国家仅出台少数政策放松了对文化外围行业的限制,政策的基本取向体现为计划和管制。为了加强对一些体制内的演出团体和文化单位的管理,国家相继出台了《关于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意见》《关于改进舞会管理问题的通知》《广告管理条例》等政策文件,这为开启文化市场起到了铺垫作用。
  第二阶段:文化市场全面推进期的政策制定
  第二阶段的大体时间是90年代初中期。这一阶段见证了文化“市场化”的整体蜕变过程,政策制定着重凸显文化的经济属性,从确立“文化市场”、推进文化产业化发展到加速发展第三产业、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我国文化产业进入了初步觉醒期,政策的基本取向体现为引导和培育。
  这些政策为解决文化单位的实际经济困难起到了巨大的积极作用。
  第三阶段:文化产业合法性建构时期的文化产业政策制定
  第三阶段的大体时间是90年代末期。这一阶段是文化的产业属性急剧迸发,并在有一定“市场化”的基础上进行“产业化”的过程,文化的外围层行业和衍生层行业开始走向产业集群,形成了文化“市场化”和“产业化”同时推动、相互促进的局面。这一时期,我国越来越注重建构文化产业的合法性,文化产业政策的基本取向体现为建构和规范。
  与此同时,国家也在推进文化产业法治建设,规范文化产业的管理层面。据不完全统计,这一阶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国务院和中央文化管理部门陆续制定和颁发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或部门规章多达百个,涵盖了舞台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互联网、文化经济等诸多领域,如《著作权法》、《电影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
  这些法律规章的出台,直接而有效地规范了文化产业管理,为文化产业的良性有序发展提供了法制环境和保障基础。
  第四阶段:文化产业合法化发展时期的文化产业政策制定
  第四阶段的大体时间是2008年以前。加入WTO和十六大开启了文化产业合法化发展的新时期,在文化产业独特而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正式确立和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文化生产力进一步释放,文化建设活力显著增强的大背景下,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进入了由“相对封闭”向“逐渐开放”转变的“快车道”,并在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和国际化竞争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这一阶段国家在文化产业政策上更加开拓创新,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重心,结合文化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利用有利时机全力助推“走出去”战略,内外统筹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繁荣。政策的基本取向体现为鼓励和扶持。这一阶段,我国的文化产业政策有以下几个特点:特点一,推动部分国有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特点二,注重吸纳非公有资本发展文化产业;特点三,引导和扶持文化产品和服务逐步外向型发展;特点四,积极鼓励新兴文化产业和新媒体发展。
  第五阶段:文化产业纵深发展时期的政策制定
  2008年下半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致使全球多数产业遭受巨大冲击,但文化产业在此背景下却呈现出了反经济周期增长,对引领各国经济逐渐走出金融危机的阴霾显示出强大的带动与辐射能力。于是,一些西方国家开始在刺激经济方案中明确扶持文化产业的发展。我国也不例外,2009年7月,国务院出台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并强调要做好八项重点工作,这标志着我国文化产业的战略地位得到进一步提高,在“机遇期”和“转型期”中已经确定成为引领我国经济走入新一轮经济增长的强大引擎,成为助推社会转型、促进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新动力,步入了纵深发展时期。可以预见,今后一个阶段的文化产业政策的基本取向将以大力扶持为主,体现为振兴和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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