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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校园暴力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其预防|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

发布时间:2019-04-04 04:45:49 影响了:

  摘要:初级中学校园暴力行为表现形式多样,成因复杂,危害极大,应采取加强学校法制建设,加强校园管理,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等有力措施予以预防。  关键词:校园暴力行为;表现形式;影响因素;预防措施
  中图分类号:G63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0845(2012)07-0099-02
  作者简介:马林(1978-),男,哈尔滨人,讲师,硕士,从事教育管理研究;张金萍(1980-),女,哈尔滨人,助理研究员,从事教育管理研究。一、初级中学校园暴力行为的表现形式
  根据调查发现,我国校园暴力属于较轻微的类型,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国政府将枪械列入管制范围,一般人不能拥有枪械。因此,初级中学校园暴力行为更单纯、原始。在时间方面,不仅仅局限于上学时间,还包括放学时间所发生的暴力行为;在地点方面,不仅仅局限于校内,还包含校外;在对象方面,除了学生与学生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外,还包括学生家长与教师或学生之间、校外人员与师生之间所发生的侵害生命与身体的行为。
  综合以上分析,初级中学校园暴力行为主要表现为:
  一是身体暴力。如行为者徒手或持械打人;班级间或帮派间的团体械斗等。
  二是物品暴力。即故意破坏学校或他人物品等行为。如毕业或典礼以后,最常出现毕业生以破坏校门来宣泄在校期间被压抑的情绪。
  三是语言暴力。即用语言威胁恐吓学生或教师,口出秽语,侮辱或谩骂同学以及无理顶撞师长等。
  二、初级中学校园暴力行为产生的原因
  有关研究指出,校园暴力行为的发生,因素是非常复杂的,个人生理及心理等微观因素、家庭和学校等人际互动因素以及媒体、社会和国家政策等因素,都与学生暴力行为的发生有着错综复杂的关联性。
  1.家庭因素
  以不完整的家庭结构、暴力家庭的父母亲不良示范以及父母本身的心理问题等为主要影响因素。存在这些问题的家庭无法提供给学生健康的成长环境。家庭因素极其容易造成学生个人具有暴力的心理特征,如人格发展有创伤或缺陷,早期就出现攻击或暴力倾向、容易冲动、自我概念薄弱、低自尊、低挫折承受能力和低自我情绪控制等心理问题。这些心理问题如果在家庭不能得到很好的调节与释放,那么暴力行为就会显现于学校。
  2.学校因素
  研究表明,“体罚最容易引发学生的暴力”[1],与校园暴力行为有显著相关。采用相对稳定、公平的领导与管理方式,学生较少产生攻击行为;独裁式领导与严厉的管教则易使学生产生攻击行为。当学校对学生施以粗暴的训诫方式或是体罚,不但无法抑制学生重演同样的暴力行为,还会使学生对学校产生疏离感[2]。学校管理不当,过度重视智育,忽视德育,造成学习成绩落后的学生不喜欢学校,觉得学校很多方面不合理,易导致学生产生暴力行为。
  在师生关系中,教师的惩罚与学生的暴力行为有显著的相关。教师很少走近学生,与学生的沟通交流甚少,都会导致学生有暴力行为倾向时得不到有效疏导;同时教师的言行举动也会引起学生模仿。
  有研究表明,学校所在的社区愈大,学校所在地区愈都市化,校园暴力愈容易出现,情况尤其明显[3]。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失位、导致学生暴力心理得不到有效疏导亦是导致学生产生暴力行为的因素之一。
  3.学生个体因素
  现在的学生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心理承受能力较弱,由于家长的宠爱,极易形成心胸狭隘、自私、任性、万事以自我为中心的习惯。研究表明,当一个人受到挫折时,容易引起情绪上的冲动和愤怒,因而产生对一定对象的报复和攻击的行为。初级中学产生暴力行为的学生,一类表现为性格外向,讲求“哥们义气”,拉帮结派;另一类表现为性格内倾,习惯于容忍但又十分爱面子,有仇必报。第一类学生一般仅仅会寻找自己的“同党”,通过暴力事件展示自己的实力,赢得所谓的“个人尊严”,树立自己在班里和校内“老大”的霸主地位,还有可能会出现所谓的帮派之间的竞争对抗;第二类学生平时不为人所注意,有时可能会受到某些人嘲笑抑或是欺凌侮辱,他们大多数情况下选择忍受,不过一旦触及其个人自尊,让其在众人面前没有面子时,他们很有可能会采取很极端的做法,使用暴力手段,这可能会发生重伤或刑事案件。
  同时由于科技进步,电脑网络的发达,传播着多元的讯息,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的青少年对于这些资讯尚缺乏自我辨识的能力,往往通过耳濡目染、观察模仿,学习到许多偏差的态度与暴力行为。
  三、初级中学校园暴力行为的预防措施
  由于校园暴力的发生有着复杂的因素和表现形式,使得学校管理工作更显重要且具挑战性。对于校园安全的维护,重要的在于对校园暴力行为的预防。
  1.加强学校法制教育,构筑校园安全新局面
  在对学生校园暴力行为的处理方式上,我国倾向以教育方式及恕道文化处理。因此,学校对于轻微学生暴力事件,大多不处罚,法治教育并未透过校园暴力行为的处理得以展现。在目前讲求“依法行政”的时代,学校教育人员面对校园暴力冲突事件时,除了道义责任之外,需同时承担有行政和法律责任,尤其是公立学校,依法行政更是最高指导原则。
  学校应利用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内容,提高学生法律意识。特别是在政治课、思品课、团队会以及班会等教育形式中突出法制教育内容,积极开展法律知识研讨,在地理、历史等学科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提高师生法制观念。
  学校还应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学习活动,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可尝试定期通过校园广播、国旗下的讲话、校园活动宣传板报等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各项法规,进行远离网吧、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等法制安全教育,并通过家长会向家长宣传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建立家校联系机制,达到家校联合共同预防、共同教育的目的。学校还可针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突出这一社会现象,通过各种形式让学生了解网络犯罪、敲诈勒索及校园暴力事件的危害,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提高用法律知识进行自我保护的意识。通过普法宣传使学生明确公民的义务和权利,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做知法、守法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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