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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欧洲资格框架的建立及其意义】

发布时间:2019-01-20 03:54:36 影响了:

  摘要:欧洲资格框架被视为是个“元框架”,它可使国家和行业的资格框架同其他的资格框架联系起来。欧洲资格框架可促进资格的转换和承认,并能提高资格的透明度,它的主要作用是加强参与终身学习的利益攸关方的互信,是减少跨国工作学习障碍,更好地利用个体现有知识、技能和能力的必要条件。欧洲资格框架的实施将对促进欧洲融合、建设欧洲人力资源强区和构建欧洲终身学习区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欧盟;欧洲资格框架;意义
  作者简介:李建忠(1959-),男,天津人,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国际交流处副处长、副研究员。
  中图分类号:G719中图分类号:A文章编号:1001-7518(2008)01-0055-04
  
  2007年10月24日,欧洲议会投票通过了欧盟委员会《关于建立欧洲终身学习资格框架的建议》,11月15日欧洲理事会中教育、青年和文化理事会就建立欧洲终身学习资格框架草案建议达成政治同意,欧洲理事会认为欧洲终身学习资格框架旨在用一种共同语言描述资格,因而可增加资格透明度、增进可比性和促进在欧盟教育和培训系统里获得的各种资格的承认。2007年11月26日欧盟委员会在葡萄牙里斯本举行的教育工作会议上正式启动实施欧洲资格框架(简称EQF)。欧盟负责教育、培训、文化和语言多样化的委员扬・菲格尔(Ján Figel)指出,欧洲资格框架将作为各成员国资格制度间的转换设计,这将有助于全欧的雇主和教育机构比较和更好地了解个人呈现的资格证书。欧洲资格框架制度的核心是它的八级参照水平,覆盖了从基础到最高级水平资格的范围。欧盟委员会建议各国应到2010年把它们本国的国家资格制度同欧洲资格框架联系起来。到2012年,在欧盟范围内颁发的每个新的资格证书上都应注明相应的欧洲资格框架参照水平。欧洲资格框架带来的对流动和终身学习的益处会使每个欧盟公民都能看得见和摸得着。欧洲资格框架的实施将是欧盟教育发展史上影响深远的重大事件。
  
  一、政策背景
  
  在以迅速的技术和经济变革和人口老龄化为特征的欧洲,终身学习已成为一种必要。不断更新公民的知识、技能和能力对提高欧盟的竞争力和社会聚合至关重要。然而,由于各国的教育机构和当局缺乏交流与合作,个体公民很难在欧洲劳动力市场流动,很难追求真正的终身学习和生活学习,很难通过在各国不同教育机构的学习取得完整的资格。为此,2000年欧洲理事会里斯本会议强调,增加资格透明度和促进终身学习应成为欧盟教育的两个政策重点,以使欧洲的教育和培训系统适应知识社会的要求和不断提高就业水平和质量的需要。2002年欧洲理事会巴塞罗那会议要求引进工具保证资格的透明度,使欧洲的教育和培训系统到2010年成为世界教育质量的参照系。2002年欧洲理事会发布《关于促进终身学习的决定》,要求各成员国加强合作,建立正规教育、非正规教育和非正式教育之间的相互衔接和贯通的桥梁。根据博洛尼亚高等教育进程取得的相关经验,欧盟决定在职业教育和培训领域采取类似行动,实行职业教育学分转换系统,以构建欧洲终身学习区。2004年欧洲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发表《关于实施2010教育和培训工作计划》联合中期报告,2004年11月15日欧洲理事会发布《关于加强欧洲职业教育和培训合作的结论》,这些文件都进一步强调要开发欧洲资格框架。在博洛尼亚进程的背景下,2005年5月,欧洲各国负责高等教育的部长在挪威卑尔根召开了会议,会议强调保证欧洲高等教育区框架和欧洲资格框架间互补的重要性。欧盟《2005-2008就业纲要》强调通过明确资格定义和增加资格的透明度,有效承认和认证非正规学习和非正式学习,保证弹性化学习路径,增加学生和学员流动的机会。2005年3月和2006年3月欧洲理事会布鲁塞尔会议强调实施欧洲资格框架的重要性。强烈的政治意志和政策取向大大推进了建立欧洲资格框架的进程,可以说,欧洲资格框架对实现欧盟增长和就业的目标至关重要。建立欧洲资格框架的主要目的是使欧洲资格框架成为比较各国教育和培训资格的转换设计和中立参照点,加强有关利益攸关方之间的合作,增强互信。
  
  二、欧盟资格透明度和互认的历程
  
  欧洲的教育系统具有多样性,欧洲教育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是一种重要的资产。欧盟采取了许多重大行动以增加资格透明度,支持资格转换,重视学习结果。提高资格的透明度是将这种多样性转变为一种资产的必要前提条件。欧盟将资格的透明度定义为资格的价值被识别的程度,以及它在劳动力市场、教育和培训领域和广阔的社会背景中可被比较的程度。可是,欧盟各国教育及培训系统和机构的运行相互隔绝,导致系统间和机构间极大分散化,对学习和工作流动造成诸多障碍。增加资格透明度是学习结果承认和资格承认的必要前提条件。
  1985年7月16日欧洲理事会出台368号决议,决定实施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可比性制度。在这个决议的基础上,欧洲理事会对19个行业的219种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进行了比较,并将比较的结果公布在《欧盟政报》上。但这项工作属于资源密集型,费财耗力,且缺乏可持续性。因而,在欧洲理事会一级开展的工作对国家和行业一级的利益攸关方没有产生什么影响。该项工作后来被停止实施。现在的欧洲资格框架重视增加资格的透明度,运用分散化方法,各国间的合作考虑到了欧洲各种教育和职业资格日益复杂的问题。
  在高等教育领域,欧盟采取了建立核心资格框架的措施。在1999年博洛尼亚会议和2003年柏林会议达成的协议的基础上,2005年5月欧盟各国负责高等教育的部长在挪威卑尔根会议上就实施核心资格框架达成一致,这包含以学习结果为基础的高等教育三级学位资格的描述,在第一级和第二级学位引进学分制,各国负责高等教育的部长还承诺到2010年制定高等教育国家资格框架,强调保证欧洲高等教育区资格框架和欧洲资格框架的互补性的重要性。
  2004年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发布2241号决议,决定实施“资格和能力透明度单一共同体框架”(“欧洲之路”证书),对公民个体在其他国家获得的资格和能力及相关的承认做了具体规定。所有的“欧洲之路”证书文件,特别是“欧洲之路”文凭附件和“欧洲之路”证书附件都将明确地对应于欧洲资格框架某一等级水平。欧洲高等教育学分转换系统(ECTS)已经在高等教育领域实施了10多年,正在酝酿的欧洲职业和培训学分转换系统(ECVET)不久也将正式运行。这两个学分转换系统都对拟跨机构和跨境转换资格或资格单位的个体国民提供了直接支持。
  2004年欧洲理事会发布决议,规定了非正规和非正式学习认定和认证的若干原则,这些原则为加强认证领域的合作提供了基础,鼓励各成员国和社会合伙人更为系统地实施认证的方法和制度。以学习结果为基础的欧洲资格框架将会促进对非正规和非正式学习的认证。
  在资格互认领域,自1975年以来欧洲理事会发布了许多有关法定准入职业资格互认的决议。1996年欧洲理事会发布26号决议,规定对道路托运操作员和道路运输操作员资格在各成员国间互认。2005年9月7日欧洲理事会发布36号决议,规定在资格准入职业领域实行相互承认的制度。36号决议调整、合并和简化了1975年至1999年间欧盟发布的关于职业资格相互承认的15个决议。36号决议规定在医生、护士、助产士、牙医、兽医、药剂师、建筑师等专业性较强的职业资格领域实行统一的训练标准,各国间自动承认。对于其他资格准入职业,则实行相互承认的制度,例如,在某一成员国有资格从事一种职业的人应有资质在另一个成员国执业。目前欧盟各成员国有800多种准入职业。欧洲资格框架和2005年36号决议的区别在于欧洲资格框架是在自愿基础上实施的,对各国不具法律约束力,而36号决议则对各成员国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广泛征求意见
  
  2005年7月至12月间,欧盟委员会公布“957号工作人员工作文件”,就欧洲资格框架问题在全欧范围内向各国当局和社会各界开展了前所未有的征求意见活动。参加“2010教育和培训工作计划”的32个国家(含欧盟成员国、欧洲经济自由区和入盟候选国家)、欧洲一级和国家一级社会合伙人组织(雇主和工会)、各行业协会及教育培训机构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了书面意见,13个参加“博洛尼亚进程”但没参加“2010教育和培训工作计划”的国家也通过“博洛尼亚后续行动工作组”转交了他们的意见。作为欧洲资格框架磋商活动的一部分,2005年9月22-23日欧盟轮值主席国英国和欧盟委员会在格拉斯哥举行“跨境学习”研讨会,就欧洲资格框架问题进行研讨,会议强力支持建立和实施欧洲资格框架。在汇集了各方的意见后,2006年2月27-28日,欧盟委员会和匈牙利教育部在布达佩斯联合举行了欧洲资格框架的研讨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拟向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提交的欧洲资格框架草案。
  
  四、八级资格水平描述
  
  八级资格水平是欧洲资格框架的核心。每一级资格水平均从知识、技能和能力三个维度进行描述,是对与该级资格水平相关的学习结果的界定。在欧洲资格框架背景中,知识是指理论的或事实性知识;技能是指认知技能(含运用逻辑的、直觉的和创造性思维)和实用技能(含动手灵敏性和方法、材料、工具和器具的运用);对能力的描述是就责任和自治而言。资格水平从低到高,共分八级。
  在第一级水平,具有基本的普通知识,具有执行简单任务所需的基本技能,能在结构性背景中在直接监督下进行工作或学习。
  在第二级水平,具备某一工作或学习领域的基本的事实性知识;具有使用相关信息所需的基本的认知和实用技能,能运用简单的规则和工具执行任务和解决日常问题;能在监督下工作或学习,且具有一定的自治能力。
  在第三级水平,具有某一工作或学习领域的事实性知识,能了解原理、过程和一般概念;具有完成任务所需的各种认知和实用技能,能选择和运用基本方法、工具、材料和信息来解决问题;对完成工作或学习任务负有责任感,能使自己的行为适应解决问题的环境。
  在第四级水平,具有广阔背景中的某个工作或学习领域的事实性和理论知识;具有在某个工作或学习领域提出具体问题解决方案所需的各种认知和实用技能;能在通常可预测的但可能会发生变化的工作或学习环境里行使自我管理,能监督他人的日常工作,对工作或学习活动的评价和改进负有一定的责任。
  在第五级水平,具有某一工作或学习领域的全面的、专业的、事实性的理论知识,具有这些知识边界的意识;具有开发抽象性问题创造性解决方案所需的全面的认知和实用技能;能在不可预测的、变化的工作或学习活动环境执行管理和监督。
  在第六级水平,具有某一工作或学习领域的高级知识,包括能深度知晓有关理论和原理;具有解决在某一工作或学习专业化领域里的复杂和不可预测的问题的高级技能,能展示掌握的程度和创新意识;能管理复杂的技术或专业活动或项目,负起在不可预测的工作或学习环境中作出决策的责任,能负起管理个体和团队专业发展的责任。
  在第七级水平,具有高度专业化的知识,其中有些是某一工作或学习领域的前沿知识,能深刻意识到某一领域的和不同领域间边缘区域的知识问题;具有研究或创新所需的专业化问题解决技能,能开发新知识和方法,整合不同领域的知识;能应对和改变复杂的、不可预测的和需要新战略的工作或学习环境,能负起为专业知识和实践而作出贡献的和评价战略执行情况的责任。
  在第八级水平,具有某一工作或学习领域最前沿的和各领域间边缘区域的知识;具有解决研究或创新活动重大问题的,拓展和重新定义现有知识或专业实践所需的最先进的、最专业的技能、技术和方法;能展示学术权威性、创新能力、自治能力和专业品质及在工作或学习前沿领域开发新思想或新方法的持续责任感。
  
  五、资格框架实施的共同原则和程序
  
  为保证资格框架的顺利实施,欧盟“2010教育和培训工作计划”要求各成员国在质量保障、认证、指导和关键能力方面加强合作。
  (一)质量保障原则。实施欧洲资格框架需要加强质量保障制度建设,质量保障应遵循以下原则:质量保障应是教育和培训机构内部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办学机构、有关课程计划和办学机构实施的质量保障体系进行定期评估;执行质量保障的外部监测团体或机构应对有关办学机构进行定期检查;质量保障应包括背景、投入、过程和产出维度,同时重视产出和学习结果;有明确的和可测量的目标和标准;实施方案应包括利益攸关方的参与;必要的资源保障;统一的评价方法,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有反馈机制和改进的措施;公布评价结果;加强国际、国家和地区层面的质量保障措施的协调,保证定期开展检查、标准的一致性、各国和行业间的协同和系统分析;质量保障应是不同教育和培训水平和系统的一个合作过程,要注重各成员国内和整个共同体所有有关的利益攸关方的参与;在欧盟一级的质量保障标准应成为各国评价的参照点;倡导伙伴学习,取长补短。
  (二)非正规学习和非正式学习的认证问题。许多国家正在积极建立有关非正规和非正式学习的认证制度,这使个人在正规教育系统之外通过学习而取得资格成为可能,有助于实现终身学习的目标。2004年5月欧洲理事会通过了《关于非正规和非正式学习认证的欧洲共同原则的决定》,要求各国加强经验交流,增进各教育系统间的可比性,提高总体质量和可信性。欧洲共同原则包括:1.个人权利。鉴定和认证非正规和非正式学习原则上应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应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一个人,尊重个人的隐私和权利。2.利益攸关方的义务。利益攸关方应依据他们的权利、责任和能力,建立非正规和非正式学习认定和认证的方法和程序,包括建立质量保障机制。利益攸关方应向个人提供指导、咨询和有关认证的程序和方式方面的信息。3.信心和信任。鉴定和认证非正规和非正式学习的过程、程序和标准应公正和透明,通过质量保障机制予以保证。4.可信性和合法性。保证相关利益攸关方的均衡参与,避免任何利益冲突。实施评价的人的专业能力应予保证。
  (三)关键能力问题。关键能力在欧洲资格框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重要的构成因素。欧盟认定了以下8种关键能力:1.母语交流能力;2.外语交流能力;3.数学、科学和技术能力;4.信息技术能力;5.学会学习的能力;6.人际交流和公民能力;7.创业能力;8.文化表现能力。这其中的部分关键能力如学会学习的能力、人际交流和公民能力、创业能力和文化表现能力已整合进共同参照水平和欧洲资格框架表述中,成为资格内涵的重要因素。其他关键能力将写入国家和行业资格框架里。
  
  六、欧洲资格框架的主要作用
  
  欧洲资格框架被视为是个“元框架”(meta-framework),它可使国家和行业的资格框架同其他的资格框架联系起来。欧洲资格框架可促进资格的转换和承认,并能提高资格的透明度,它的主要作用是加强参与终身学习的利益攸关方的互信,是减少跨国工作学习障碍,更好地利用个体现有知识、技能和能力的必要前提条件。欧洲资格框架的作用主要表现在:1.可为学习结果和能力水平设立共同参照点(common reference points),简化教育和培训举办者和学习者之间的联系,可涵盖国家和行业一级现存的各种各类资格证书,能区分不同等级水平的资格证书。2.将作为一种转换设计(translation device),对学习结果进行定位和比较,这不仅在欧洲层面,而且在国家、地区和行业一级都是极为重要的。3.将作为教育和培训质量保障的共同参照。4.将为行业资格开发提供参照,实施共同参照水平和资格水平描述可使利益攸关方加强各种资格间的相互衔接、协同和联系。5.将成为在欧洲、国家和行业一级推动终身学习发展的动力,将支持2002年制定的欧洲教育和培训系统的后续行动计划和共同目标的实施。欧洲资格框架与决策者及国家和行业一级教育培训机构具有直接相关性,通过实施学分转换和累积系统、欧洲之路证书和柏拉图学习机会信息平台(数据库搜索引擎)等共同工具和手段也会与个体国民具有相关性。这表明欧洲资格框架是个多目标、多功能框架。
  但欧洲资格框架的作用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具有下列具体的功能:1.不会替代现有的国家一级和行业一级资格证书框架。它有着不同的功能和定位,不应被理解为国家或行业资格证书框架的“总和”或“代表性平均”。2.不会对某一资格证书和学习路径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和表述,这是国家或行业资格证书框架的任务,有关国家当局和教育机构将继续行使管理和认证资格证书的职责。3.不会包含定义新资格的过程或向潜在用户表述各种资格证书,这也是国家和行业资格框架的任务。4.不会对具体资格直接进行与其它资格的或法定的工资标准的等值界定或比较。
  
  七、欧洲资格框架的意义
  
  欧洲资格框架的建立和实施将对促进欧洲融合、建设欧洲人力资源强区和构建欧洲终身学习区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负责教育、培训、文化和青年事务的欧盟委员扬・菲格尔在谈到欧洲资格框架的意义时说:“当欧洲人民从一个国家流动到另一个国家去学习或工作的时候,他们经常会遇到障碍。当他们从本国的教育系统的一部分转到另一部分,例如从职业教育转到高等教育机构学习的时候,他们有时也遇到障碍。欧洲资格框架将使欧洲各国间的不同资格更易识别,进而促进和增加学习或工作的流动。欧盟鼓励各成员国开发国家资格框架,使人们已取得的学习更为容易地获得学分,这将会促进终身学习。”
  欧洲资格框架的建立和实施有着以下几方面的意义:1.有助于减少各国制度性体制性障碍,促进各国间工作和学习的流动,加快欧洲文化、社会和教育融合的进程。2.将大大推进欧洲终身学习的进程,进一步推动资格和能力透明度单一共同体框架(“欧洲之路”证书)、“欧洲高等教育学分转换系统”、“欧洲职业和培训学分转换系统”、非正规和非正式学习认证和“柏拉图学习机会信息平台”等共同工具的实施,构建学习型社会。3.增进各国间互信和合作,推动高等教育领域的“博洛尼亚进程”和职业教育和培训领域的“哥本哈根进程”深度发展。4.促进各国间和教育系统间的资格的转换和使用,提高雇主对劳动力市场上的资格证书的性质、内容和相关性的判断和鉴别能力,使教育更好地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求。
  
  参考文献:
  [1]Commission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Commission Staff Working Document Towards a Europe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for Lifelong Learning, Brussels, 8.7.2005, SEC(2005) 957.
  [2]Commission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Implementing the Community Lisbon Programme Proposal for a Recommendation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Europe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for lifelong learning, Brussels, 5.9.2006, COM(2006) 479 final, 2006/0163 (COD).
  [3]European Parliament legislative resolution on the proposal for a recommendation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Europe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for lifelong learning, 24 October 2007.
  [4]Communiqués de presse, the Europe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major benefits for citizens and employers throughout Europe, Brussels, 26 November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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